日前,大鹏新区开出了首单针对未备案开办中医诊所开展执业活动的罚单,对辖区一家中医诊所处以罚款并进行公告。 据报道,新区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在葵涌办事处围之布小区巡查时发现一家『中医世家』门店,随即对该门店进行抽查。 发现里面放置着一个高大的『百子柜』,柜内存放有各种中药;店内的桌子有记录着日期、患者姓名、中药名及重量、调配剂数、收费金额的便笺本。经大鹏卫监执法人员询问,该自称『中医世家』的医生胡某表示自己是个有证的医师,并出示了执业范围为『中医专业』的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可当卫监执法人员询问其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时,胡某称没有。 卫监执法人员表示,即使是有执业证书也需要备案才能开办诊所,胡某因未备案开办中医诊所开展执业活动违反了相关法律,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978元整,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去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其官网发布〖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大幅度降低个人开办中医诊所的门槛,规定凡『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同时,取得备案证的条件也并不苛刻,『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3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某种程度上,等于是大幅度降低了个人开办中医诊所的门槛。 这些年来,我国的医疗体系日益表现出头重脚轻的弊端,发展以社区医疗为主的基础医疗机构是一个较为迫切的问题。为个人开办中医诊所开方便之门,就是立足于满足民众的就医需求,同时也可以让中医更接地气,助推中医发展。 但与此同时,一定要在监管上下足功夫,防止有人浑水摸鱼,不给骗子以可乘之机。中医诊所门槛降低了,监管要随之提升。这既是对公众权益的保护,也是对中医声誉的维护。希望大鹏新区的这一做法能在今后进一步得到强化。 I版权声明 本文医馆君整理自网络,版权归权利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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