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现在的问题是:仅有一个值得信赖的市场法则或“第三者”是否就可以实现人类交换的互信?且不论一个没有争议的完善的“第三者”是如何可能的,即使可能,是否就意味着人类之间的互信建立实际上是一个政治学问题,而与伦理学无涉呢? 很显然,如果人类之间的互信构建必须经由“第三者”的中介才是可能的,不能建立起直接的互信关系,这会使人类对于体制与技术的依赖大大增强。而一种纯靠制度安排来维系的社会信赖体系往往蕴含着极大的风险性。因为,任何制度总是人的制度。一方面,这种制度是社会不同利益集团多次博弈的结果,另一方面,这一制度作为社会互信关系的中介或“第三者”其公信力又是靠人来维护的。而按照“经济人”的预设,任何人包括“第三者”都是一个具有自利倾向的主体,因此可信赖的“第三者”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约束,他/它的公信力就会被大大地弱化。更何况任何制度设计本身一方面不可能尽善尽美,另一方面制度的相对稳定性总与不断变化的现实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张力。这使得具有自利倾向的“经济人”容易通过一种“法律规避”的手段来寻求利润最大化。此外,还须注意到的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由于历史原因所造成的城乡差别使得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能力在与其他市场主体的交易中必然会居于信息不对称的弱方,因而即使是市场法则得到完全地遵守,也不可能保障交易的实质公正。如果是这样的话,如何可能建立起社会各阶层之间的互信呢?特别是腐败问题的屡治不绝,使得政府作为市场法则的看护者的公信力受到损害,如果不及时解决的话,有可能加剧政府与人民之间互信裂缝,从而造成失范行为的社会泛滥。 欲解决上述问题,当然要从制度设计入手,这一点前面已反复强调。然而,必须意识到的是,确实没有制度是不行的,但制度又不是万能的。如果整个社会信赖体系的构建如果只从“经济人”的角度出发,而没有“道德人”的维度,这种社会只能说一个契约/合同社会,而不能说是一个信赖社会。我们知道,契约/合同的效力有赖于“第三者”即公证的介入,这就意味着交易双方的利润分配中必须预支“第三者”的份额,也就是所谓制度成本付出。尽管“经济人”心有不甘,但为了减少交易的风险,他又不得不如此。所以,从“经济人”的自利倾向来看,如果交易的对方是值得信赖的,彼此间的合作无须第三者的介入,这无疑会降低交易的成本。但是,为此,他必须承担道德风险。两相比较,道德风险的系数无疑要大于制度成本的付出,所以,一般而言,“经济人”愿意选择后者。不过,由上可知,“经济人”实际上具有“道德人”的心理倾向,即他希望彼此能诚实守信。因为,即使有合同的约束,如果合同的一方心存欺诈的话,无论法律介入的结果如何对自己有利,但相对于诚实地履行合约而言,其利润的获得肯定要大打折扣,甚至亏本。现实经济生活中,“赢了官司,输了钱”,这是常有之事。有鉴于此,“经济人”都有一种伦理的诉求,换言之,经济伦理对“经济人”而言并非是一种外在的强加,而是其内在的需要。 同时,必须承认的是,“经济人”讲道德的目的仍然是为了满足其利润最大化的需求,这一点会使道德功利化。而功利主义道德的道德境界顶多是一种互利境界,“经济人”不可能道德到“亏本”的地步,这就是功利主义道德的限度。如果经济伦理只停留在这一层次,则人类社会的互信基础仍然是十分脆弱的。那么,有没有可能在理论上突破这种局限呢?如前所述,所谓“经济人”界定实际上只是对人的本质的一种预设/假设,“现实的人”决非只有“经济人”一种属性。在人类社会交换中,并不是“利空一切”,有“情”有“义”之人、之事无处不在。即使是纯粹的“经济人”,在对待自己的亲人时也还是“讲道德”居多。因此,我认为,一方面,现代人应该对于自己的多种“角色集”身份有一种自觉意识,应该分清自己在不同的场合所扮演的不同角色,以及不同角色的道德承当是什么,不能以“经济人”一种角色来覆盖其他角色与身份,并以一种“经济人”伦理来指导自己的各种社会交换。因为,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社会分工的细化与国际化,人们的社会身份/角色的多重性特征十分突出,它不仅大大超出了传统社会的“五伦”角色规定,而且各种角色之间不可能有一种可以通约的伦理行为准则,尤其是传统社会的家庭伦理(微模伦理)可以伸展为社会伦理(巨模伦理)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根本无法通行,所以,不同社会关系的划界及其伦理应对区别就显得十分重要。这一点也就决定了应用伦理学在当代的长足发展。现代人的互信构建如果不注意到这一状况而试图以某种界阈的伦理准则来涵括一切,必然会犯化约主义的错误。 另一方面,正由于现代人的身份/角色的多重性,这使得人们要应对在不同角色之间的不停转换这一情况就变得十分困难。从某种程度上说,本质主义之所以流行是因为它迎合了人们思想偷懒的心理需要。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比“经济人”人格更好的范畴来统合现代社会的复杂关系的了。确实,一个人在生活中如果要恰当地演好现代生活所赋予给他的各种角色,这需要角色主体有极高道德理性能力和道德修养水平。否则,人们会在复杂的角色转换中迷失自我。“我是谁?”――这个作为现代人的标志性问题,其实就是对这种角色转换困难的一种反诘。但是,我认为用“泛经济主义”的态度来对待这一问题与其说是一种方便,还不如说是一种回避或放弃。而结果则是人越来越处于物化/异化状态。所以,在市场经济时代,在一个价值取向多元化的社会里,更应该加强和深化道德建设。只有如此,才能提高现代人在不同角色转换中的伦理应对能力与水平,才能加强人与人之间相处的互信意识,提高整个社会的互信度。而随着这种互信度的提高,反过来必然会促进经济活动中诚信守法意识的提高,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总之,现代人的互信问题既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对话与沟通,也需要构建一个值得信赖的制度环境,此外,还需要加强不同角色主体的道德修养。(作者:陈科华 ) 来源:光明网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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