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私了”到“公了” 死者的儿子闫占强和医院院长安亚宏是好朋友、铁哥们。闫占强认为父亲的死跟安亚宏抢救不力有关,想追究医院的责任,但考虑到两人的交情,就签订了一份“私了”协议。其中规定:医院停业三个月,满三个月后,经甲方(患方)同意方能恢复开业,否则罚款300万元,但是,两人又在口头上约定,只要停几天就可以开业。 按照有关规定,只有管理部门才有权让医院停业,但闫占强的要求显然越权了,而安亚宏同意停业也是越权之举,原因只有一个:闫占强要“出气”。 记者问闫占强:“那你当时有没有意识到,让他停业整顿这种方式有什么不妥?” 闫占强:“我没感觉有啥不妥,就让他那些医生叫来学习一下,开两天会,我就留这么一点点(机会)出气。” 记者问安亚宏:“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协议一开始签的时候,你就没太把这协议当回事?” 安亚宏:“对,因为电话里说过完了,给个面子,所以我没太在意。” “出气”,就是求得心理平衡, “面子”,涉及到外界评价,都有合理性,问题是“出气”和“面子”都很难量化,而且“气”又是一个动态事物:当安亚宏想提前开业时,闫占强“气”还没出完,不同意开业。当医院在卫生局督促下开业时,闫占强“气”更大了,带人打碎了医院的玻璃,还用铁链锁上了医院大门。医院报警,闫占强最后被拘留十天。经此变故,两人的交情和面子估计很难挽回了。 从保“人情”到撕破“面子”,从避开法律到被强制“公了”,传统习俗与现代法律,自觉选择与习惯行为直至任意发泄,其间意识的模糊,行为的游移与随意,是不是有一定的普遍性呢? 价值观的混乱,行为无序、无准则,不仅个人如此,甚至很多公权力行为也是如此。这种状况不改变,国人将继续为此付出代价。(戎国强) 来源:钱江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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