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亚福 先看看下面两个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的数据: 其一,1月22日辽一网报道:辽宁省计生委副主任牟维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0年至今,辽宁省每年计划生育数量为35万人,实际上是平均每年生了28至29万人,平均每年比计划少生近6万人。 其二,1月21日《华商晨报》报道:牟维勇透露,辽宁省目前超生数量每年在2000至3000人左右。 现在我们来对比上面这两个数据:一个数据说辽宁省每年比计划“少生”近6万人,另一个数据说辽宁省每年“超生”2000至3000人。比计划“少生”近6万人,其中包括很多符合二胎指标而放弃的。 现在的情况是,有的夫妇没有取得生育指标也要“超生”,而有的夫妇则自愿放弃生育指标。放弃生育指标的夫妇,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自愿丁克,连一个孩子也不生。第二种,在实行“一孩半”政策的地区,有的夫妇第一胎生了女孩后,自愿放弃第二胎的生育指标。第三种,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放弃二胎生育指标。例如,据牟维勇透露,2010年沈阳市计生部门曾公布,在沈城符合条件的“双独”家庭中,打算生二胎的不到一成,到街道办领取生育指标的更是少之又少。以大东区长安街道为例,2008年以来,只有三例“双独”家庭申请二胎指标,而2009年全年,没有一例申请。皇姑区三洞桥街道2009年没有一例“双独”家庭申请二胎指标,三年内不到5例。 我们知道计划生育是“一票否决”,例如,某市的《关于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实施办法》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年度人口出生率高于年初市政府下达的指标;计划生育率低于90%;多孩率超过3%”。现在我们假设有一个村子共有200对夫妇,其中有30对夫妇是双农独女户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指标,但同时又有25对夫妇超生。上级政府对这个村进行计生考核,认为这个村有25对夫妇超生,计划生育率低于90%,所以被“一票否决”。但实际上,这个村子的实际生育率是低于政策生育率的,因此,从整个村子来说,根本不能算是“超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奇怪的情况呢?这是因为,计生工作只考核超生的数字,而不考核放弃生育指标的数字。在上面所举的例子中,由于放弃生育指标的夫妇比超生的夫妇还要多,因此这个村子的生育率实际上已经很低了,但计生考核还说这个村子“超生严重”! 从辽宁省“少生”与“超生”的数据可以看出,“超生”的人数远远比不上“少生”的人数。既然如此,为了达到每年计划生育数量,不但应该取消生育限制,还应该适当鼓励生育。那么,计生部门为什么还要坚持限制生育呢?看看下面这篇报道就知道原因了:2010年10月22日辽沈北国网报道:超生人口在此次人口普查中到底要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牟维勇告诉记者,超生人口在此次人口普查中一定要如实申报,至于备受关注的社会抚养费,将按照最低标准来征收。超生人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为本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5至10倍,此次人口普查将按照最低标准即5倍来收取。以沈阳地区为例,去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万元,那么今年申报超生人口就要缴纳8.5万元。不过对于缴纳这么多钱有困难的,可向当地计生部门申请分期分批缴纳。 从上面这篇报道可以看出,原来,限制生育的目的,就是为了征收巨额的社会抚养费!即使按最低标准,沈阳地区每个“超生”人口也要缴纳高达8.5万元的社会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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