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群眾因反對鉬銅項目建設而發生聚集 人民網北京7月3日電 因擔心四川省什邡市宏達鉬銅多金屬資源深加工綜合利用項目引發環境污染問題,7月2日上午,陸續有市民到什邡市委、市政府門口聚集,反對鉬銅項目建設,少數市民情緒激動,強行衝破警戒線,進入市委機關,砸毀一樓大廳8扇櫥窗玻璃、3個宣傳欄,4個宣傳展板。經當地黨委、政府領導及現場工作人員耐心疏導,多數圍觀市民相繼離開,但仍有少數市民繼續聚集擁堵。 據此情況,3日上午9時許,『活力什邡』微博發佈【什邡市公安局關於嚴禁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通告】,通告表示,凡正在通過互聯網、手機短訊息和其它方式煽動、策劃或者組織非法集會、遊行、示威者,必須立即停止違法活動,並自行採取措施消除影響。否則,一經查實,將依法處理。 聚集群眾與警方發生肢體衝突 通告全文如下: 關於嚴禁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的通告 為切實保障國家和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生產、生活、工作秩序,確保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的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凡正在通過互聯網、手機短訊息和其它方式煽動、策劃或者組織非法集會、遊行、示威者,必須立即停止違法活動,並自行採取措施消除影響。否則,一經查實,將依法處理。 二、凡煽動、策劃、組織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或打砸搶的人員,限通告之日起三日內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爭取從寬、從輕處理。對拒不投案自首者,一經查實,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懲處。 三、請廣大市民不信謠、不傳謠,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四、凡發現煽動、策劃、組織非法集會遊行示威和打砸搶違法線索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公安機關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二0一二年七月三日 什邡市公安局 什公通〔2012〕2號 華韻點評: 廣東烏坎事件中,政府真正做到立足民權,維護民權,不以防堵,而是疏導,聽取群眾訴求,最終和諧解決群眾集體上訪訴求。該案例去今未遠,其對官權民權矛盾的處理方式,對群眾集體利益訴求的處理方式都值得什邡借鑑。 什邡政府的通告中,未能定性何種集會屬於非法集會,而是泛泛定性什邡群眾集會非法,極易導致官權民權矛盾的進一步擴大化。這種防堵政策已經與群眾集體利益相對立,不但不利於事件的解決,反而會使得民眾對政府處理事件方式不信任。 另一方面,什邡群體事件,應當定性為集體上訪事件,政府應當悉心聽取群眾訴求,並依法處理,疏導。為人民服務是我國政府的宗旨,人民政府永遠不能忘記此宗旨。 什邡宏達鉬銅項目涉及損害廣大什邡群眾的利益,在法治社會中,但凡損害公民群眾集體權益的政策或法律,都是不合理的,都應當廢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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