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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欲重建明故宮遺址 學者:留下殘缺之美

國學新聞| 文化新聞

2012-7-20 17:14| 發布者: 開元之治| 查看: 2423| 評論: 1|來自: 中國文化報

摘要: 南京市文物局和市規劃局去年共同組織了明故宮遺址公園概念性規劃設計方案國際競賽。據【江南時報】報導,勝出的設計單位前不久提出:『在條件允許和資料全面的基礎上,可以考慮進行午門、東華門、西安門等重點坐標點 ...
南京市文物局和市規劃局去年共同組織了明故宮遺址公園概念性規劃設計方案國際競賽。據【江南時報】報導,勝出的設計單位前不久提出:『在條件允許和資料全面的基礎上,可以考慮進行午門、東華門、西安門等重點坐標點的保護性修建。』而不少網民對於明故宮遺址公園重建則表示:『現在全國各地都有造「假文物」的風氣,在明故宮這麼重要的遺蹟上搞修建,南京千萬不能急功近利、倉促下手,隨便浪費納稅人的錢。此前,耗資7億元的江寧織造府博物館已是前車之鑑。』那麼,考古遺址公園建設中,應當如何看待遺址的歷史文化價值?如何依照法律保護好文物的真實性? 
  理念:留下滄桑遺址的殘缺之美
  明代初年的南京宮殿曾極盡輝煌,是北京宮殿營造的範本。【明實錄】載永樂十八年(1420年)『營建北京,凡廟社、郊祀、壇場、宮殿、門闕,規制悉如南京』。明代遷都北京後,明故宮即逐漸殘破,至南明福王南京登基時,皇宮殿宇已大半坍毀。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玄燁南巡至江寧,見到殘敗的明故宮遺址大爲感慨,作【過金陵論】一文:『道出故宮,荊榛滿目,昔者鳳闕之巍峨,今則頹垣殘壁矣……頃過其城市,閭閻巷陌未改舊觀,而宮闕無一存者,睹此興懷,能不有吳宮花草、晉代衣冠之嘆耶!』 

  清咸豐同治以來的近代中國,內憂外患,國力衰落,多少千年文物毀於戰火。特別是在1860年前後,在北京,英法聯軍焚毀了圓明園等三山五園;在南京,明故宮、明孝陵、報恩寺塔等大量古蹟毀於太平天國內戰。明故宮的遺址,同圓明園遺址一樣,是19世紀中葉中國內憂外患的歷史見證,起著警醒國人的作用。如此看來,明故宮的意象在中國文化中早已定格爲滄桑之感與興亡之嘆。
  固然明故宮遺址是殘缺的,但正如斷臂的維納斯,殘缺本身也是一種美。如果我們能在明故宮遺址公園建設中進行科學的考古發掘,就可以讓人們既能撫摸到規模巨大的台基柱礎,又能仰望高大的午門、西安門、東華門,從而想像出昔日明故宮的壯麗,生發出『西風殘照、漢家陵闕』那般博大而悠遠的思古幽情。
  反之,如果以類似『防滲』等各種名目進行復建,搞所謂『加頂保護』『保護性修建』之類的『穿衣戴帽』,在遺址上打造『21世紀版』新建築,那麼不僅會消滅歷史的滄桑之感、藝術的殘缺之美,還會剝奪後人在遺址之上與前人進行穿越時空的對話的權利。
  因此,我們談遺址保護,首先需要在理念上清楚――要保護的是歷史上作爲皇家宮殿的明故宮,還是現在的文物遺址?明故宮遺址本身就承載著真實的歷史信息,明故宮被毀的歷史是無法篡改的,昔日輝煌也是不可能重現的。遺址公園的核心功能是遺址保護,維護歷史真實性就應作爲保護的第一要務。爲此,應當分清楚『遺址保護』與『建築復建』之間的不同性質,不能借保護遺址之名行『復建造假』之實。
  在圓明園復建風波中,中國文物學會名譽會長謝辰生的觀點值得參考。謝辰生曾在【人民日報】撰文指出:『這個由無數能工巧匠用百年時間建設起來的圓明園,代表著中國的建築、園林藝術的高峰,舊日的盛景我們已經無法想像,所謂復建完全是一紙空談,「照虎畫貓」尚且不能,何況「照虎畫虎」?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讓遺址靜靜躺在那裡,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圓明園的真實面貌。』這一觀點,對於其他地方的遺址公園保護同樣具有很大的參考意義。
  法律:文物遺址不得進行原址重建
  從法律上看,『明故宮遺址』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作爲遺址,就是『全部毀壞』的不可移動文物。【文物保護法】規定:『不可移動文物已經全部毀壞的,應當實施遺址保護,不得在原址重建。』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因特殊情況需要在原址重建的需報國務院批准。顯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與原址重建的『特殊需要』並無關係,沒有必要改變文物原狀。正如文化部黨組成員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的觀點:『考古遺址公園不是建築師競技的舞台,這裡主角只有一個,那就是遺址。』
  歷史也沒有給『復建』留下確鑿的歷史依據。明故宮的木構建築早在現代建築學建立之前就被焚毀,沒有留下任何測繪和圖片資料。即使根據北京故宮來『復建』南京故宮,也只能是一種想像和推測,而非原貌本身。尚且留有【圓明園四十景圖詠】和『樣式雷燙樣』等大量史料的圓明園遺址,其復建都要慎之又慎,何況其他呢?
  雅典、羅馬等許多世界名城,已經有了保護遺址真實性和完整性的國際經驗。從技術上展示遺址,並沒有任何不可逾越的困難可言;問題的焦點是能否遵從遺址保護的『真實性』『最小干預』等國內外通行準則。
  著名的【威尼斯憲章】指出:『修復過程是一個高度專業性的工作,其目的旨在保存和展示古蹟的美學與歷史價值,並以尊重原始材料和確鑿文獻爲依據。一旦出現臆測,必須立即予以停止。』2000年國家文物局通過的【中國文物古蹟保護準則】規定,『已不存在的建築不應重建』,『凡是沒有重大危險的部分,除日常保養以外不應進行更多的干預』,『文物古蹟的審美價值主要表現爲它的歷史真實性,不允許爲了追求完整、華麗而改變文物原狀』。
  如果在遺址上興師動眾重建已經失去的建築,並無益於人們對歷史的真實認知,也和中國的文保法律體系相衝突。這已經有過不少令人遺憾的教訓。爲此,2005年下發的【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要求:實施保護工程必須確保文物的真實性,堅決禁止借保護文物之名行造假古董之實。要對文物『復建』進行嚴格限制,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切實用到對重要文物、特別是重大瀕危文物的保護項目上。
  考古遺址公園是近年來中國大遺址保護工作的創新,突出了讓全體市民共享文化遺產的魅力。南京有關部門投入一筆巨額專項資金用於考古遺址公園建設,體現政府對文化遺產保護的高度重視,是千載難逢的佳舉。要讓這件好事辦好,筆者有兩方面的建議,一是在考古遺址公園建設的理念上,應當是以加強遺址保護和展示爲前提,將真實的遺址融入城市空間體系,讓全體市民都能近距離地了解遺址、欣賞遺址,實現遺址的社會價值。其次,要讓遺址公園真正造福於民,很有必要通過公示等各種形式,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全面徵求社會各界意見,讓保護規劃進一步完善。相信在科學理念和依法保護的前提下,南京的考古遺址公園一定能讓我們的城市更美好。
    姚 遠
來源:中國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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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延章 2012-7-24 00:10
支持重建,這是一種積極的上進態度,但是,應當摒棄爲利所圖,虛名博譽之目的。
作爲文物,如以文化視之,則活之,如以歷史視之,則略之。
顯然,如今華夏文化虛乏,當文化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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