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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儒家孝道思想的生命意識(1)

國學新聞| 學術動態

2012-8-17 23:39| 發布者: 對酒當歌| 查看: 1041| 評論: 0|來自: 國學文化

摘要:  在以儒家文化爲主導的中華民族的人文精神和道德傳統中,儒家孝道思想不僅體現出一種家庭倫理思想,同時也體現出人類對於自身生命的關懷,它是人類所特有的一種生命價值觀,是人類追求生命永恆的一種體現。祭祀祖先 ...
 [論文摘要]在以儒家文化爲主導的中華民族的人文精神和道德傳統中,儒家孝道思想不僅體現出一種家庭倫理思想,同時也體現出人類對於自身生命的關懷,它是人類所特有的一種生命價值觀,是人類追求生命永恆的一種體現。祭祀祖先是對生命的追思意識,孝養父母是對生命的愛敬意識,生兒育女、以期傳宗接代是對生命的延伸意識,儒家孝道思想的生命意識正是通過這三個層面展示出來,這也是儒家孝道文化獨特魅力所在。 

  梁漱溟先生曾說過:『中國文化是「孝」的文化,自是沒錯。』[1](P307)當人們談論儒家孝道思想的時候,往往最容易想到子女孝敬父母、關愛父母,其實,儒家孝道思想不僅局限於子女對父母的孝養,還包括其他兩個層面的內容,即崇拜、祭祀祖先和生兒育女、傳宗接代。對祖先的崇拜和祭祀是對過去生命的一種追思;對父母的盡孝則是對現在生命的珍視與關愛;生兒育女、傳宗接代是對未來生命能夠得以延續的一種期望,在以家庭爲單位的古代社會,人類的生命正是通過在這三個環節中的不斷流動得以傳承與提升。孝道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內容之一,『孝是中國文化最突出的特色[2](P31),生命意識則是儒家孝道思想的本質。 
   
  一、生命的追思意識 
   
  孝道思想中對祖先的祭祀是中國人祖先崇拜的一種表現,是人類亡而不死的生命意識,它也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重要內容之一。『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孝經・三才】)孝是人類一切社會行爲的根本準則,是從事其他社會活動的起點,故曰『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務,而萬事之綱也』(【呂氏春秋・孝行覽】)。孝字是一個會意字,早在殷商甲骨卜辭中就有『孝』字,孝字結構具有雙重特徵。從象形角度看,該字上半部是『老』字,表示祖宗、先輩的意思;下半部是『子』字,表示子女、晚輩的意思。從會意角度看,孝字則是『老』字與『子』字的組合,其中蘊涵著豐富的生命意義:『老』扶『子』頭,『子』承『老』身,這一結構既可理解爲『子』是『老』的拐杖,有責任、義務對『老』的生命進行贍養和照顧;又可看作『老』用飽經生活滄桑的手掌撫摸著『子』的頭,向晚輩託付生命傳承的責任,傳授做人做事的道理和方法。正是基於這樣的意蘊,故【爾雅・釋訓】解釋道:『善父母爲孝』;許慎【說文解字】中解釋說:『孝,善事父母者。從老、從子,子承老也。』『孝』的文字結構向我們展示了『孝』所具有的最原始、最質樸的意蘊,儘管這只是一種萌芽狀態,但構成了整個孝文化的生長點。正是通過對『老』和『子』這種原發性的生命關係的延伸和提升,才形成了內涵豐富、博大精深的孝文化。 
  人類與其他一切動物最本質的區別就是能夠自覺用意識的力量去維護生命,在人類早期,人就開始思考自身的存在和生命本源問題,從而產生了對生命本源重視的意識,這種觀念則體現在人們對祖先崇拜以及祭祀的活動中。 
  西周金文中的孝觀念大多數表現在對祖先的祭祀活動中,祈求祖先保佑子孫後代,其崇拜對象並非健在的父母,而是先祖。當時出現的孝字,也多與祖先祭祀活動有關,如【追簋】中有『用享孝於前文人』(【三代吉金文存】9.5),【酒誥】中有『用孝養厥父母』(【尚書・酒誥】),【文侯之命】中有『追孝於前文人』(【尚書・文侯之命】)等,句中無不包含此種意義。祖先崇拜的出現固然是由多方面心理因素造成的,但感念生命的由來、感激祖先賦予生命無疑是最重要的方面。他們知道:『先祖者,類之本也』(【荀子・禮論】),『無先祖焉出?』(【大戴札記・禮三本】),『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禮記・效特性】)。由於生命是從祖先那裡傳承而來的,我們先人所擁有的生命來之不易,所以人不能忘祖,『君子反古復始,不忘其所由生也』(【禮記・祭義】)。人們祭祀祖先,就是要表達對祖先賦予我們生命的崇敬、感激和追思之情。『我們從思想的觀念來看,人的最高生活目標就是生命,尤其在古代社會,舉凡一切人能賴以生存的都被人視爲最高價值所在,而當人智對自我主體有更深刻認識時,對生命之源,生命所從出之所,必生敬慕感念之情而加以祀之。』[3](P71)從這個意義上說,祖先祭祀與崇拜的行爲,是孝道思想一種追本溯源的情結,核心是對生命來源的追思。 
  孔子雖主張『鬱郁乎文哉!吾從周』(【論語・八佾】),但他談論孝不是承繼周人只注重對祖先的追思,而是延續春秋的新思想,他將孝還原爲人對祖先、父母的真實情感,爲孝找到了現世個體存在的生命依據。在回答宰我問『三年之喪』時,孔子指出:『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論語・陽貨】)這是從生命追思的角度對『三年之喪』的合理性作出說明:我們生下來三年,才能脫離父母的懷抱,難道在父母去世時,不應該守喪三年作爲回報嗎?可見,『三年之喪』並不神秘,它不過是人們真實情感在生命意義上的具體體現。孔子還曾經有言:『所重:民、食、喪、祭。』(【論語・堯曰】)人除了吃飯外,最重要的就是辦喪禮和祭祀鬼神了。但孔子所認爲的喪禮並不僅僅是一個禮節儀式的問題,他的重點在於內心感情在喪禮中的表現。在林放問他禮之本時,他的回答充分表現了這一點。『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論語・八佾】)對祖先祭祀的重視當與古人祖先崇拜的觀念緊密相關。由此追溯孝觀念產生的文化心理根源,我們不難發現,孝觀念與祖先崇拜是直接關聯的。祖先崇拜觀念不僅使古代中國社會帶著氏族制的臍帶跨進了文明社會的門檻,進而由氏族製發展到宗法制,它還深刻地影n向了中國的家庭結構、社會結構、社會心理和意識形態。錢穆先生說:『儒家的孝道,有其歷史上的依據,這根據,是在殷商時代幾已盛行的崇拜祖先的宗教。上古的祖先教,演變出儒家的孝道;在秦漢以後的兩千年,儒家的孝道,又維繫了這個古老的宗教。』[4](P51)這不僅深刻地揭示了祖先崇拜觀念與孝道的內在聯繫,更重要的是揭示了祖先崇拜活動中所體現出的孝道觀念是對生命的一種追思。 
來源:國學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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