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每个员工发5块钱过节费,怎么过节啊!”9月21日,一条网帖在网上炸开了锅。该帖遭遇大量网友围观,不少网友痛批公司是在“打发乞丐”。9月24日,涉事的鹤山安帕电路板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先是称“月饼质量差,不能发月饼”,接着又称“每人发几百,厂就会倒闭”。(见9月26日的新华网》) 对于发5块钱过节费,有人说是企业太抠门,亏企业拿得出手,真像葛朗台;有人说企业像打发叫花子一样打发员工,是对员工缺乏人性化关怀;有人说,企业领导不觉丢丑,拿这种过节费的员工也觉得丢脸。等等这些指责,不能说没有道理。问题是,作为拥有2000多名员工的企业管理者,不可能不知,发过节费,既能体现对员工的关怀,也能增强员工的凝聚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如果该企业效益好,盈利多,企业管理者肯定会大方做人,给员工好的福利待遇。而现实是,目前该厂经济条件不好,员工又多达2200多人,如果一人发500块钱,就得110多万元,那么真是“厂就会倒闭”。 虽说从人性化管理上讲,在重大节日,应该发一些过节费。但从法理上讲,是否发过节费,法律并没强制规定。也就是说,不发过节费,或发过节费,或发多少过节费,是企业的一种权利,完全由企业说了算,不是自己的东西又何必强求?而今,在企业面临困难的时候,企业还不忘发5块钱过节费,这显然是一种象征意义,既说明企业还没有忘记员工,也是在告诫员工目前企业经营困难,所有员工应该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共克时艰。 企业越是在困难时越要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从而上下一条心,顽强拼搏,扭转企业被动局面。这就需要企业打造企业文化,使员工感受到企业的文化关怀,增进对企业的亲切感,继而增强对企业的凝聚力。企业一旦发展起来了,员工才能享受到企业文化建设成果,才能享受到企业发展的成果。而今,该企业发5块钱过节费,虽然提不上桌面,但也是在打造企业文化。毕竟,笔者在行政机关工作了20多年,时下,过中秋节,从来没有见到单位发一分钱的过节费,过节费在我们单位早已成了过去时。 当然,不是说没有行政事业单位发过节费,有不少单位还不是在巧立名目乱发过节费。特别是一些国企、垄断企业的过节费,比公务员一年的工资还要多,有的国企员工在“六・一”儿童节都能领到过节费。相对于这些单位而言,发5块钱过节费,确实令人难以恭维。但只要换位思考,多站在企业角度考虑,多从2200多名员工能够就业并拿到月工资的角度上想一想,5块钱虽小,一份企业文化爱心却不小。(玫昆仑) 来源:千龙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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