鱉甲,味鹹,氣平,無毒。醋炙用之。散痃癖症瘕及息肉、陰蝕、痔疽,除癆瘦骨蒸、並溫瘧往來寒熱,愈腸癰消腫,下瘀血墮胎。
肉,性亦不冷,項下有軟骨,亦不必檢去。鱉甲善能攻堅,又不損氣,陰陽上下,有痞滯不除者,皆宜用之。但宜研末調服,世人俱炙片,入湯藥中煎之,則不得其功耳。
或疑鱉肉補陰,鱉甲攻堅,一物而相反,恐未必然之說也。夫鱉原陰物,以陰補陰,又何疑乎?君之所疑者,以鱉甲之攻堅也。不知鱉性善藏,凡小有隙地,鱉必用甲以鑽入之。是其力全在于甲,故用甲以攻堅,原有至理,非私臆也。
或問鱉甲可多用乎?曰︰雖其性善攻,而其味仍補。但肉則補多而攻少,甲則攻多而補亦多也。
或問鱉甲善殺癆蟲,有之乎?曰︰不殺癆蟲,何以能除癆瘦骨蒸。骨蒸之病,何以有蟲乎?蓋蟲得濕熱而自生,非盡由于傳染,因熱而得汗,因汗而又熱,絕似潮汐之無差,陰陽之有準,安得而不生蟲乎?且此蟲又不生于腸胃之間,偏生于骨髓之內,不用鱉甲,安得入至陰之中,引群陰之藥以滋其髓乎?倘止大補其陰,而不用殺蟲之味,則所生之髓,止足供蟲之用。然殺蟲之藥又多耗髓,蟲死而骨髓空虛,熱仍未去,熱未去,而蟲又生,病終無已時也。
鱉甲殺蟲,而又補至陰之水,所以治骨蒸之病最宜。
或問鱉甲殺骨中之蟲,不知助之何藥,殺蟲而又補髓也?曰︰殺骨中之蟲,只消鱉甲一味足矣,所佐之補陰者宜商。鐸受異人之傳,欲與天下共商之。方用鱉甲一斤,醋炙,益之地骨皮半斤,丹皮四兩,熟地一斤,山茱萸半斤,地栗粉半斤,白芍、白朮、薏仁各四兩,玄參三兩,北五味子二兩,沙參六兩,各為末,山藥一斤,為糊,打為丸。久服蟲盡死,而骨蒸亦愈。批此方奇甚靈甚,癆瘵之症,亟宜服之。
鐸觀其方,妙在用鱉甲為君,地栗粉、
山茱萸為佐使,以攻殺其內外之蟲。又妙在群陰之藥不寒不熱,涼骨中之熱,即生骨中之精,補攻兼施,似可常服而收功者也。世不少明眼之人,必能知此方之妙也。
或疑龜甲可以煎膏,而鱉甲獨無煎膏者,豈不可為膏乎。然而龜、鱉實皆陰物,何以古人絕無有論及之者?曰︰鱉甲不可作膏,前人亦嘗論及,但惜略舉其端而不暢論,今請大彰其義。
夫龜與鱉,雖同是陰類,而性實不同。龜性喜出,而鱉性喜入,龜性靜而不動,而鱉性動而不靜。故龜長于補而鱉長于攻,龜可為膏以滋陰,而鱉可為末以攻堅也。滋陰者,可以久服受益,攻堅者,可以暫用成功。雖鱉甲入之補陰之中、攻堅之內,未嘗不可久用以滋陰,而終不可如龜之煎膏單用之而常服,此古人所以取龜作膏,而獨棄鱉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