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9-11 19:20
一
按【紀年】:......燕簡公立十三年,而三晉命邑為諸侯。【史記·燕世家】索隱
【存真】、【輯校】列於晉烈公九年,【訂補】云:『當在晉烈公十三年。』案應列於魏文侯四十三年。【太平御覽】卷八七九引【史記】云:『晉烈公二十三年,詩銘案:【存真】、【輯校】作「二十二年」,未詳何據。國大風,晝昏,自旦至中。明年,太子喜出奔也。』【存真】、【輯校】入輯,以『今【史記】無此文,當出【紀年】』。
【輯校】云:『【史記·晉世家】索隱引【紀年】:「魏武侯以晉桓公十九年卒。」以武侯之年推之,則烈公當卒於是年。詩銘案:即二十二年。烈公既卒,明年,大子喜出奔,立桓公,後二十年為三家所遷。是當時以桓公為未成君,故【紀年】用晉紀元蓋訖烈公。明年,桓公元年,即魏武侯之八年,則以魏紀元矣。【御覽】引晉烈公二十二年,知【紀年】用晉紀元訖於烈公之卒。【史記】索隱引魏武侯十一年、二十二年、二十三年、二十六年,而無七年以前年數,知【紀年】以魏紀元自武侯八年後始矣。』【輯校】以【御覽】所引【史記】為晉紀最後一條,其下即為魏紀。
【存真】亦引【史記】此條,云:『誤衍一「二」字。』列於晉烈公十二年,因以魏紀始於武侯元年』。案所引【史記】決非【紀年】,原作『二十三年』亦非『二十二年』,詳本書附錄,不足以證魏紀起於何時。【晉書·束皙傳】:『三家分晉,仍述魏事。』束皙親預整理之役,當以其言為可據,魏紀應始於晉烈公十三年,即本條燕簡公十三年『三晉命邑為諸侯』條。
此說本甚分明,然以【存真】、【輯校】誤繫此條於晉烈公九年,復見其後尚有烈公十一年、十二年諸條,遂避而不論,徒兢兢於魏武侯元年或八年為魏紀始年之爭。至於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後序】所謂『晉國滅,獨記魏事』,蓋以晉桓公之前,【紀年】仍記晉事,以後方獨記魏事,與諸書所引【紀年】之文亦合。【紀年】魏紀應從魏文侯四十三年開始,當周威烈王二十三年、晉烈公十三年,即【資治通鑑】之第一年,舊時所謂戰國之始。
二
【紀年】齊康公五年,田侯午生。【史記·田敬仲完世家】索隱
【存真】列於晉烈公十二年,蓋誤以齊宣公卒年當烈公七年,見上。【輯校】改列於烈公十六年,是。此應列於魏文侯四十六年。
三
【紀年】云:魏文侯五十年卒。【史記·魏世家】索隱
【存真】、【輯校】列於晉烈公十五年,誤。案文侯初立在晉敬公六年,逾年改元,為敬公七年。敬公在位十八年,幽公亦十八年,合共三十六年,減六年則為三十年,是烈公元年為文侯之三十一年。由此下推十九年,文侯五十年卒時應在烈公二十年。
四
按【紀年】云:魏武侯元年,封公子緩。【史記·魏世家】索隱
【存真】云:『公子緩,武侯之子、惠成王之弟公仲緩也。』列於魏武侯元年。【輯校】以為係『當作惠成王元年』,改列該年,非是,詳後。
五
【紀年】云:魏武侯元年,當趙烈侯之十四年。【史記·魏世家】索隱
六
【紀年】云:......秦敬公立,十二年卒,乃立惠公。【史記·秦本紀】索隱
王劭按:【紀年】云:......秦敬公立十三年,乃至惠公。【史記·秦始皇本紀】索隱
【訂補】引【秦始皇本紀】索隱,誤為『集解』,又改敬公立十三年』為『十二年』,諸本皆作『十三年』,見【史記會注考證校補】卷六。期與【秦本紀】索隱合。實則所謂『十二年卒』,自敬公即位次年改元起算;所謂『敬公立十三年』,乃自即位之年起算。十二年或十三年乃計算方法之異。【存真】列於魏武侯三年,【輯校】列於晉烈公十八年。案應列於魏武侯二年,當晉烈公二十二年。
七
【紀年】以孝公為桓公。【史記·晉世家】索隱
【史記·晉世家】:『二十七年,烈公卒,子孝公頎立。』索隱:『【系本】云:孝公傾。【紀年】以孝公為桓公,故【韓子】有晉桓侯。』【存真】據此作〔魏武侯七年,晉烈公卒,次桓公立〕,云:『桓公,【韓非子】作桓侯,【世本】作孝公傾,見【史記】索隱。』【輯校】失收。
【韓非子·喻老】有『蔡桓侯』,【文選·七發】李善注引【韓子】作『晉桓侯』,與索隱合。【新序·雜事】有『齊桓侯』,據【文選。養生論】李善注引【新序】,亦為『晉桓侯』之誤。蓋昔人已不知晉有桓侯,遂誤改為蔡為齊。
【史記·扁鵲倉公列傳】記扁鵲曾為趙簡子療疾,後『過齊,齊桓侯客之』。束皙云:『齊桓在簡子前且二百歲,小白後無齊桓侯,田和子有桓公午,去簡子首末相距二百八年。【史記】自為舛錯。』見【文選·養生論】李善注引『二百八年』,時間不合,影宋尤袤刻本如此作,疑誤。此當屬束皙考證竹書時隨疑分釋之語,蓋據【紀年】晉桓侯以駁【史記】舛誤。
八
【紀年】:魏武侯十一年,城洛陽及安邑、王垣。【史記·魏世家】索隱
【史記·魏世家】:『魏武侯二年,城安邑、王垣。』【存真】云:『洛陽當作洛陰,【史記】「文侯攻秦,還築洛陰」,是也。』【訂補】云:『案【魏世家】「築洛陰、合陽」,【六國表】作洛陽。』
九
【紀年】為十八年。【史記·宋世家】索隱
【史記·宋世家】:『悼公八年卒。』索隱:『【紀年】為十八年。』【存真】列於魏武侯十一年,作『宋悼公十八年卒』。【輯校】同。【訂補】云:『案【史記】【宋世家】及【六國表】,悼公皆作八年卒,當周安王六年,即【紀年】魏武侯之元年也。【紀年】悼公十八年卒,此即據【史記】卒年推後算得,當周安王之十六年。』
一〇
【紀年】:齊康公二十二年,田侯剡立。【史記·田敬仲完世家】索隱
【存真】列於魏武侯十四年,【輯校】列於十八年,皆無說。現從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卷六列於魏武侯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