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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代之政治情态

国史大纲作者:钱穆发布:一叶知秋

2020-10-12 16:08

三、元代之政治情态

在此百又九年中,世祖的三十余年,几于无岁不用兵。甫定南宋,世祖以至元十六年灭宋,此下尚有十五年。又规海外。内用聚敛之臣,外兴无名之师,嗜利黩武,并不能在文治上树立基础。

此下因蒙古未有早定储之制度,帝位相续,均由诸王拥戴,故屡起纷争。此自宁宗、世祖时已然。武宗以下,权臣负拥立功,擅威福者三十年。直至顺帝而国亡。

且蒙古恃其武力之优越,其未入主中国以前,已有本部及四大汗国,疆土跨亚、欧两洲。故其来中国,特惊羡其民物财富之殷阜,而并不重视其文治。太祖西征以后,仓廪府库,无斗粟尺帛。中使别迭等佥言:『虽得汉人亦无所用,不若尽去之,使草木畅茂以为牧地。』太祖然其言,以耶律楚材谏而止。直至世祖入治中国,上种观念仍未徹底变去。故元之诸帝,多不习汉文,甚至所用官吏,有一行省之大而无人通文墨者。崔斌传,世祖时尚书留萝炎等奏:『江淮行省无一人通文墨者。』至元二十九年,河南、福建行省请诏用汉语。诏以蒙古语谕河南,汉语谕福建。

因此其政治情态,乃与中国历来传统政治,判然绝异。

第一最著者,为其政治上之显分阶级,一切地位不平等。

元代依种类分为四种。

一、 蒙古。亦称『国人』。

二、 色目。包括西域各部族,共三十余族。亦称『诸国人』。

三、 汉人。即黄河流域之中国人,原受金人统治者。

四、 南人。即长江流域及其以南之中国人,为南宋所统治者。

此四阶级在政治上之待遇,显分优劣。

汉人、南人不为正官。

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诸职,汉人不得居。参知政事,中叶后,汉人为者亦少。

终元世非蒙古而为丞相者止三人。内一系回回人,汉人为史天泽、贺惟一二人。史在世祖时。贺则已在顺帝时,初以为御史大夫,犹赐姓拓跋,改名太平,而始得之。金史文艺传谓:『世宗、章宗之世,庠序日盛,士由科第位至宰辅者接踵,以元方之蔑矣。』

世祖时,南人间有台省者。成宗以后,台省有汉人,无南人。

至元以下,执政大臣多由吏进。虞集经世大典叙录:『元入官之制,自吏业进者为多,卿相守令于此焉出,故补吏法最为详密。』苏天爵滋溪集亦谓:『国家用人,内而卿士大夫,外则州牧藩宣,大抵多由吏进。』中州小民粗识字能治文书,得入台阁共笔札,积日累月,可致通显。士人则见用者益寡。南人地远,不能自至于京师,其士人又往不屑为吏,故见用者尤寡。余阙语,见续通典二十二。

余阙谓:『因此南北之士,亦自町畦相訾,甚若秦、晋不可同中国。故夫南方之士微矣。』可见当时中国士人在政治上地位特微,而南方士人的地位更微。又按:金世亦有汉人、南人之分。先取辽地人为汉人,继取宋河南、山东人为南人。金世宗谓贺扬庭曰:『南人犷直敢为,汉人性奸,临事多避难。异时南人不习诗赋,故中第者少。近年河南、山东人中第者多,殆勝汉人』。谓:『汉人性奸,临事多避难』者,以其人久陷异族,受迫茹荼之久,而德性渐堕也。谓『河南、山东人不习诗赋』者,其士人高门多随宋南迁,留者或者遭屠割之惨,或抱种姓之痛,不愿应试,故若习诗赋者转不如在辽汉人之多。及金人统治渐久,汉化渐深,而河南、山东人亦渐起而与之合作耳。

顺帝时,至正十三年以江淮兵起。始诏:『南人有才学者得依世祖旧制,中书省、总政务者。枢密院、秉兵柄者。御史台司黜陟者皆用之。』然顺帝时南人入中书省惟危素一人。又韩元善传:『丞相托克托奏事内廷,以事关兵机,元善及参知政事韩镛皆汉人,使退避。』则仍参用其名,排拒其实。丞相伯颜并有『尽杀张、王、刘、李、赵五姓汉人』之请。地方行政长官,其先均由世袭。

世祖时,廉希贤疏:『国家自开创以来,凡纳士及始命之臣,皆定世守。至今将六十年,子孙皆奴视其部下。郡邑长吏,皆其壮仆。此前古所无。』

直至至元二年,始罢州县官世袭。四年,又罢世侯,置牧守。

因世袭为封君,故元初百官皆无俸。至元十九年,集贤直学士程文海陈五事,一曰『给江南官吏俸』,则至是江南官吏仍未有俸也。后魏百官初亦无禄,至孝文太和八年始分禄。

创为行中书省,以便其分区宰割之私意。

唐中枢三省,元废尚书、门下,独留中书。又置行中书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其初有征伐之役,分任军民之事,皆称行省,未有定制。中统、至元间,始分立行中书省,因事设官,不必备。皆以省官出领其事。其丞相皆以宰执行处省事系衔。其后嫌于外重,改为某处行中书省。军国重事,无不领之。此由中央政府常派重臣镇压地方之上,实为一种变相之封建。而汉、唐州郡地方政府之地位,渺不再得。此制大体上为明、清所承袭,于地方政事之推进,有莫大损害。自此遂只有中央临制地方,而中央、地方共同推行国政之意义遂失。

行省长官,贵倨如君长,同列跪起禀白,同于小吏。各道廉访使,必择蒙古人。缺则以色目世臣子孙为之。其次始参以色目人及汉人。文宗时,诏:『御史台、各道廉访司官用蒙古二人,畏兀、河西、回回、汉人、南人各一人。』是汉人、南人仅得五之二。又至元二年诏:『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守城池仓库的长官。〕汉人充总管,回回人为同知,永为定制。』

州县官或擢自将校,或起自民全,率昧于从政。宋子贞传。县尉多系色目,并年小不谙事,以承荫得之,不识汉文,盗贼滋溢。元典章十二。

汉人、南人既不得为台省要官,草木子云:『万中无一、二。』亦惟有谋为州县卑秩。

后有纳粟、获功二途,富者以此求进。

及后求者众,亦绝不与。有功而无钱,事多中辍。见续通典二十二。又按辍耕录卷七:『至正乙未春,中书省臣进奏,遣兵部员外郎刘谦来江南,募民补路府州司县官,自五品至九品,入粟有差,非旧例之职专茶盐务场者比。虽功名逼人,无有愿者。既而抵松江,时知府崔思诚,曲承使命,拘集属县巨室点科十二名,辄施拷掠,抑使承伏,填空名告身授之,竟无一人应募者。』然则以纳粟求进,亦只限于张里无赖,自好者未必尔也。

蒙古的『怯薛』,略当于古代之侍卫,本以贵族子弟的资格,选当内卫近侍之任,为封建政治里面一种正途的出身。然而在承平积久之后,腐败习气,到处弥漫,怯薛亦可以赎买得之。

郑介夫成宗时奏云:『「怯薛」,古称待卫。周礼膳夫,庖人、内飨、外饔、浆人、烹人、笾人,今之「博儿赤」也。幕人、司服、司袭、内宰,今之「速占儿赤」也。宫人,今之「烛剌赤」也。不限以员,不责以职。但挟重资,有梯援投门下,便可报名字,请粮草,获赏赐,皆名曰「怯薛」。

屠沽下隶,市井小人,及商卖之流,军卒之末,甚而倡优奴贱之辈,皆得以涉迹宫禁。又有一等流宫胥吏,经断不叙,无所容身,则夤缘投入以图升转。趋者既多,岁增一岁,久而不戢,何有穷已。』

郑氏以怯薛拟之周官,甚是。蒙古制度本多带有古代封建社会之意宋。汉初郎官入仕,亦与怯薛差似。惟汉代经董仲舒、公孙弘诸人提倡以孝廉及博士弟子补郎,遂将封建意宋改革。蒙古则只是封建政治自己之腐烂。又按:怯薛所属,郑奏未尽。有为儿赤、昔宝赤、怯薛赤,主弓矢、鹰隼之争。有札里赤,主书写圣旨。必阇赤,为天子主文史。去都赤、阔端赤,侍上,带刀及弓矢。答剌赤,掌酒。兀剌赤、莫伦赤,典车马。帖麦赤,主牧橐驼。火你赤,主牧羊。忽剌罕赤,主捕盗。虎儿赤,掌奏乐。皆领于怯薛之长,分番更直。

蒙古人既看不起汉人、南人,因此也不能好好的任用汉人、南人,而只用了他们中间的坏劣分子。金章宗明昌四年,奏见在官一万四千百九十九员,内女直四千七百五员,汉人六千七百九十四员。金之官职亦分女直与汉人界限,惟不如蒙古之不平等。

要之。他们欠缺了一种合理的政治理想,他们并不如所谓政治的责任,因此亦无所谓政治的事业。他们的政治,举要言之,只有两项:一是防制反动,二是征敛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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