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小子小子:指弟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兴:激发志气,可以观观:观察得失,可以群群:和以处众,可以怨怨:抒发寄托哀怨。迩迩:近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译孔子说:“弟子们为什么没人去学《诗》呢?《诗》可以激发人的志气,可以观察国政的得失,可以使你和睦乐群,可以抒发寄托你的哀怨。从近处来说可以学得事奉父母行孝的道理,从远处来说可以学得事奉君主尽忠的道理;还可以多认识一些鸟兽草木的名称。”问怎样理解学《诗》的重要作用?
答孔子特别重视诗教。《论语》中多处记载了孔子关于学《诗》的言论,如:“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本章则是孔子谈《诗》的功用最为详尽的一章。
孔子告诉学生,学《诗》的重要作用,集中体现在“兴”、“观”、“群”、“怨”四个字上,还可以从中学得事父,事君的道理,多识鸟兽草木之名,真可谓获益良多。由此可见,孔子重视诗教,不仅在于学习《诗》的语言和文化知识,而且是要通过“兴、观、群、怨”陶冶人的情操,并对弟子进行事父、事君等政治思想教育。
自孔子此说之后,“兴、观、群、怨”一直成为传统文化关于文艺批评的基本原则。其中,“兴”是指艺术的想象力,“观”是指艺术的观察力,“群”是指艺术融入生活的能力,“怨”则为后世各种哀伤怨恨之情找到了发泄的理论依据,而“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怨而不怒”《朱熹·论语集注》等平和、中正的理念,也一直对艺术的浪漫、激情起着制约作用。艺术创作应秉持“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原则进行,成为主流价值和多数文艺工作者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