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5-3 18:07
本节探讨:马儒融合论〔16〕关键词之大同社会。阐释马克思主义与儒学在社会历史观上融合的第三个关键词:大同社会。
大同社会,是中国古代儒家所宣传的最高理想社会。在儒家的重要经典【礼记·礼运】中,孔子这样描述了关于大同社会的景象:『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就是说,大道通行的社会,天下是人们所共有的。把有贤德、有才能的人选出来为大家办事,人人都讲求诚信,崇尚和睦。因此,人们不只是尊敬和奉养自己的父母,不只是慈爱和抚育自己的子女,还要使老年人能终其天年,壮年人能有工作和收入,幼童能顺利地成长,使老而无妻的人、老而无夫的人、幼年丧父的孩子、老而无子的人、残疾人都能得到供养。男子要有职业,女子要及时婚配。人们憎恶财产货物被抛弃在地上的现象而要去收贮它,却不是为了独自享用;人们憎恶在共同劳动中不肯尽力的行为,却不是为了私利而劳动。这样一来,就不会有人搞阴谋,不会有人盗窃财物和兴兵作乱,家家户户都不用关大门了。这就叫做『大同』社会。
孔子提出的大同社会,就是和谐社会。它不是纯理念化的,而是具体化的,是儒家的最高社会理想,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是『天下为公』的社会制度。这个『公』,包括财物公有和权力公有,而首先是权力的公有。唐人孔颖达在【礼记正义】中解释说:天下为公,是指天子之位。尧不把帝位传给他的儿子丹朱,而以禅让的方式传授给具有圣德的舜;舜也不把帝位传给他的儿子商均,同样以禅让的方式传授给具有圣德的禹。这样的权力公有,是财物公有的保证。
二是『选贤与能』的管理体制。这是『天下为公』的大道得以通行的具体措施。管理社会事务的人员,是被民众选举出来的具备贤德和才能的人。选举贤能的权力在于『天下』,也就是全社会的民众。孔子曾经高度赞扬舜知人善任的品德和智慧,认为舜总是细心倾听各方面的意见,确定人选后又总是经过多方面的锻炼和考察,然后委以重任。
三是『讲信修睦』的人际关系。在『天下为公』的社会里,讲诚信、修和睦是人与人融洽相处的突出体现,这种良好的人际关系,就是人世间的和谐。
四是各得其所的社会保障。正因为人与人之间亲融和谐,因此,人们都能出以公心去待人处事,敬老爱幼,老年人、壮年人、幼小的儿童以及『矜寡孤独废疾』的人,都能得到社会的关怀和保障。男有所事,女有所归,人人安居乐业。
五是一心为公的思想觉悟。人们都有高度的责任心,对社会财富十分珍惜,憎恶一切浪费现象,反对自私自利的行为。人们尽其所力为社会劳动,把劳动中不能尽其力和只为自己劳动看做是可耻的事。
六是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社会秩序良好,人们有安全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这个美好的大同世界景象,既有对原始公有制社会的描述,又有浓厚的儒家道德理想因素,反映了我们的先人对理想社会的憧憬,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后世许多进步的思想家,如维新主义的代表人物康有为、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都曾以此为奋斗目标。
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选择了经过新民主主义通向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领导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独立、自由、民主、统一的新中国,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大同世界』的美好理想开辟了道路。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定。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把『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确立为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坚持的四个重大方针,构建和谐社会摆在了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扩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这不是数字上简单的增加,它反映了我们党对现代化事业发展战略的谋划更加科学、全面、协调和均衡,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在认识上的一次飞跃。
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依据,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思潮,经历了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历程。马克思、恩格斯对19世纪的三大空想社会主义加以吸收和改造,克服其唯心史观和不切实际的空想,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
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历史过程。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的美好追求。我国古代关于『大同世界』的描述,欧洲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出的『和谐社会』概念,就是这个美好愿望的有力证明。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关于自由人联合体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论述,就是对未来高级的和谐社会目标模式的科学表述,这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我们党的奋斗历程,就是为了把这个远大理想逐步变为现实。
实现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新中国成立前夕,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在这篇文章中,他借用我国古代的『大同』社会概念,指明了『人类进步的远景』。他说,工人阶级、劳动人民和共产党,要『努力工作,创设条件,使阶级、国家权力和政党很自然地归于消灭,使人类进到大同领域』。在这里,毛泽东赋予了『大同』全新的含义,这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基础上的『大同境域』。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认识不断深化。
一是明确了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它既是对古代『大同世界』思想资源的继承,又不同于历史上一些思想家所憧憬的『大同世界』。它也不同于空想社会主义者所描绘的『乌托邦』,而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和谐的思想同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和谐社会建设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践主体是全体人民,根本目的是人民群众共同建设、共同享有。
二是明确了和谐社会的六大基本特征。这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大特征』相互联系,相互贯通,既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
三是明确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就是要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又提出了当前要着力解决好的七大民生重点,这就是,『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四是明确了和谐社会建设是目标和过程相统一的基本思路。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和谐并不是同一,也不是没有反差、没有矛盾。人类社会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前进的,正是永不停歇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具体的、历史的、分阶段、有层次的,我们必须把目标和过程统一起来,不断地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而又循序渐进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