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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国学网 古书上说:黄帝的史官仓颉,仰观天象,俯察鸟兽虫鱼之迹,创造出中国最早的象形文字。我认为这是非常有道理的。这种道理不在于黄帝的雄才伟略和仓颉的睿智;而在于这表明了,文字是在有了政权之后才产生的。
就一个族群来说,在文字产生之前,人们必定有了比较成熟和完善的语言。对于他们来说,有语言就足够了。因为一个小群体的交流,语言是最好的,而文字没有什么优势。语言的交流时直接的,而文字的交流是间接的。其次,一个族群也不具备创造文字的基础,即大量的符号。因为一种语言的创立,必须借鉴大量的符号,而一个部落的符号是有限的,它必须借鉴很多部落的符号。
只有当出现了部落联盟,或者出现了一个部落统治了其他部落时;也就是出现了政权时,文字才有了产生的迫切性和可能性。
就人而言,你用声色拳脚,只能控制三五人;你用语言,可以统治几十几百人;而你用文字可以统治千,万,亿人。因为人与人的交流性,决定你政权的深度。文字是语言在时空的延伸,有了它,语言可以传千里,传万世。文字还具有超越方言的力量。
政权是文字产生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有政权不一定会产生文字,但文字的产生一定在政权出现之后。首先,政权代表大范围的统一,只有在大统一下,才具备创制文字所需的大量符号。其次,文字的产生,是有组织的创造,它是一次性地完成了差不多全部的文字,而不是一点点积累而成的创造。纵观后世很多国家或民族创造文字,都是在一个短时期内,基本上就创制了他们的文字。如蒙古文,西夏文,日文,韩文。
在中国的远古时代,一个部落联盟的首领(也许就是黄帝),他迫切地感觉到,他的旨意无以行千里,他的恩威无以施众人。他于是就命他身边的大智者(也许就是仓颉),创造文字。这个大智者,广泛搜集了已存的各种纹饰,刻画,符号,图案;又按照某种思维创造了许多符号和图案,使这些与语音一一对应,就制成了文字。有了文字的应用,这个首领的旨意就变成了政令,他的恩威就变成了的德与法。
尽管受文字创造者本民族,现实,习惯和思维的影响,每一种文字都呈现一定的风格,但其每个文字具体形态的产生,都是偶然性的,随意性的。
文字的本质是用刻画符号,代表语言中的一个个读音。只要这种符号能够明确无误地表达语言中的语音,至于这个符号是什么形式,只要这个民族不认为有什么不妥,都是可以的。不论它是图画,或是记号,或是纹饰,或是根本没有什么意义的笔画组合。因为在政权下创造的文字,就使文字具有了一种类似”法”的东西。甚至文字本身就可以被看做一种法。只要这个文字被确定,人们就可以依此来遵循。
中国的文字有两个源头,不过这两个源头都不能称之为文字。一是先民受自然事物的启发创造的各种纹饰和符号,二是先民对现实各种事物的刻画图案。这些符号和图案,都表达了一定的意义,甚至有些可能被用来记事,记物。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这些符号图案与语言平行发展或偶有交叉。一些符号,可能在生活中表现一种意义,而没有读音;而另一些符号,可能被经常使用,不仅表现一种意义,也具有了一个读音。这就是符号和语言在平行中的交叉。但他们都不能称之为文字,因为这些符号无论怎样使用,或记事,或记物;它们只是表现世界的,而文字是用来表达语言,表达思想的。
文字的基本形态是,用一连串的符号去表达语言和意义;而不是用单个的符号去表现世界。这就是文字和史前符号的区别。
既然符号只能表现世界,怎样才能让符号变成可以表达语言和思想的文字呢?必须形成一个文字系统,这个系统按照,语音对应的需要和语言自身内在的逻辑,去重新定义每一个符号,使一个个符号成为文字。
首先,一些符号在应用中,具有了发音的特点;这只是符号向语言的靠近,要想使符号变为文字,必须反过来,用语音重新定义符号。按照语音的需要,搜集整理原有的符号图案,再创造一些新的符号图案,使每个语音对应一个符号或图案,这就形成了一个符号系统。而这个系统的每个符号,就都具有了发音。其次,这些符号获得语音的同时,又获得了语言法则和思维逻辑的双重定义。因为只要你用这些符号去表达语言,这些符号就具有了语言所具有的,语言法则和思维逻辑。符号就变成了文字,文字系统就形成了。
创立文字系统,不是人们自发地,自下而上就能完成的;它必须由一个机构,自觉地,由上而下地完成。而这个机构就是政权的机构。因此文字是由统治阶级创造的,而文字的源头是人民创造的。
中国古代,特别是上古中古时期,文字就是统治上层的专利。这也许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文字是由统治上层创制的,而非人民大众创制的。否则那些黎民黔首们,为何对它不识又不用?
中国的“文字”二字。其中“文”的甲骨文金文,象纹饰交错的样子;即原始的各种纹饰。而“字”的甲骨文金文,上面象一个房子,下面是一个小孩;代表产生,派生的意思。“文字”二字代表了,原始的纹饰符号和由他们派生出来的各种图形(文字)。
作者:李之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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