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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王文元:剖析16个汉字说中西之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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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滿茶半 發表於 2011-12-21 13:5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国学网
中国古人之所以称自己的民族为“华”(繁体为A),是因为最初的这个字是一棵大树的象形。植物有草本、木本之分,草本茂盛为荣,木本繁茂为华。中国古人以树命名是为了彰显:(一)中华民族像一棵根深叶茂的参天巨树;(二)木本植物每年的春天都会发芽吐叶,象征华夏民族世代繁衍、生生不息;(三)更重要的是用华(树)的名称进行自我警示:我们属于大自然(而非大自然属于我们)。


    “然”字从月(肉),从犬,从灬(火)。这个字揭示了这样一种现象:狗肉遇到明火,必然会燃烧,会有烟雾冉冉升起。后来,用这个字表示客观规律。仔细想来,中国人做什么不做什么,主要依据就是自然。“自然”就做,不“自然”就不做。这个规律可以套用到中国人对待科学的态度上来。科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这没有问题,但科学转化为技术之后往往就不那么自然了。比如有了化肥农药,科学农法就取代了自然农法;有了计算机,机器计算就代替了人脑计算;有了化学涂料人们就用涂料粉刷墙壁,替代了传统的用石灰刷墙的做法……凡此种种,都使得人的行为变得不自然。为了自然,中国人创造了“易”字。易,从日,从勿,勿是与日对应的,表示月亮。由日与月组成一个字,并将这个字作为中国最重要经典的书名,充分体现了中国人对自然的崇拜。



    “易”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不变,《易经》是关于宇宙以及万物不变规律的经典著作。日月交替,四季轮换、新旧更新,生死相继……没有任何一种力量能够使它变。第二层意思是变,《易经》是关于宇宙以及万物变化规律的经典著作。第三层意思是简易、容易,《易经》告诉读者:宇宙是简单的,人们不要把它复杂化。中国人在几千年前就已经揭示出这个规律,而西方直到20世纪才被物理学家揭示出来。


    我把易的不变的意思放在首位,是想强调不变(正如董仲舒所说“天不变,道亦不变”)对于中国人的影响是第一位的。看一看“变”(繁体为)字,便能体味其中道理:从糸,从言,从文。上半边以丝比喻人的思维(糸读音与思相同),言当然就是人的语言。人思维像丝一样可以拉长,产生变化。思维被拉长表现在语言上,就产生了文,即不同色彩交错在一起(《易经・系辞下》:“物相杂,故曰文”)。总结起来,古人制造变字时赋予它这样一个意思:语言不能准确表达思维,因为思维像丝一样可以拉伸。所以当一个人与另一个人通过语言进行思维交流时一定会产生新的思想,新的思想与原来想说的已经不一样(正如老子所说“道可道,非常道”),意思会发生改变。


    变与便谐音,表示变是一件很便利和容易的事情。变与辩谐音表示正是因为变的缘故,人们要争论不休。在古人看来,在人文方面是要变的,诗词歌赋就是变的结晶。但自然天道是不变的,必须遵照其规律,否则会遭殃。这与西方一味改变自然的思路是不一样的。


    日月交替是变,日月交替所呈现出的规律性则是不变,变与不变的世界是很简易的,并不复杂,所以中国人不认为要对它进行深入的演绎、推理式的研究,通过直觉观察就行了,这就是简易之易的涵义。把世界简单化的目的是为了保持自然的本来面貌,避免被改塑。人把世界看得简单,人的心就简单;人的心简单,欲望就不会泛滥,人的欲望被控制在合理限度之内,就能与自然共舞,实现天人合一,共生共存,天长地久。中国人的信仰,集中体现在中国第一部经典――《易经》中,特别体现在汉字“易”中。


    人类与自然相处要遵守道,人与人相处也要遵守道,否则就会产生不良的心理,古人称之为“郁”(繁体为d)。它描绘了这样一幅凄凉的画面:一个人拿着瓦罐走进森林,他坐下来,取出瓦罐中的卤肉,用刀子切开肉,准备好好享用美食。可是他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他看到了影子,感觉到有一股阴森之气袭来,他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情绪,中国古人把这种情绪称为郁。这个字告诫国人:幸福不能脱离良好的人际关系,更不能脱离亲情与友谊,光有物质享受是不行的。只有处理好人际关系才会产生和谐,和谐了人才能感觉出幸福。郁与狱谐音提示人们:郁字所揭示的场景是人的精神上的监狱,精神被关进监狱里是要倍受煎熬的。



    人类如何摆脱监狱之苦?人与人如何和谐相处呢?请看“伦”(繁体为):左边一个人,右边的上面一个人,两个人合在一起表示人与人相处。右半边中间的一横代表天道,下面的“浴保cè)原意是卷起来的书简,在这里表示圆融或柔软。合在一起的意思是,人与人相处,应该在道的指引像圆那样,融为一体,不要见棱见角,针锋相对。再看一下它的简体字:伦,告诉我们,人与人的关系是斗争关系,在斗争中不要讲情面,该出手时要拿出匕首,敢于刺刀见红。显然这是西方“丛林法则”的形象化表达,鼓励人与人之间进行恶性竞争。


    中国人认为解决伦理问题的关键不在思想内部,而在一言一行的外部表象。何以见得?请看“有”字:从手从月(肉),手中拿着肉为有,大而言之,见象为有,无象为无。所以中国人认为,要想“有”,必须表现出来,礼就是代表美与善的象(礼是通过语言、肢体语言或某种程式体现出来的)。中国人为什么重视艺术创作?因为艺术创作让人感到幸福(可以认为艺术是崇拜自然的一种高级形式):“艺”(繁体为),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取若字的上半部分;第二个层次取两个字的一半,左边是“陆”的右半,右边就是一个丸字;第三个层次是云。合起来就是:人飞到云层上面,举重若轻地玩(谐丸字的音)耍,表示进入极其自如的境界。这就是中国人的艺术观。


    为什么在中国人看来利他的功德让人感到幸福(可以认为利他是一种高级的利己,也是一种高级的自我实现)?因为中国人认为幸福首先是天赐予,然后才是自己努力的结果。请看“福”字:左边是示,代表天,右边是残缺的富,代表人为造成的富足。按照左右的顺序,首先是天赐,然后是自己努力,二者结合在一起构成了幸福的福字。这个字告诉人们:离开了天就没有幸福,至多只能是实现富。


    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把人类早期图腾分为三类:其一动物,其二植物,其三无生物。西方的图腾属于第一类(中国的图腾则是无生物)。(参阅张光直《黄土期中国高级旧石器文化与现代人类的出现》:“中国人不但是黄种人,而且自称黄帝子孙,吃的是黄米、黄豆,住在黄河沿岸、黄海之滨。位到至尊则穿黄袍,走黄道。死了之后的去处叫黄泉……中国文化,黄色是其一大特征。黄土高原和黄河之水,孕育了中国的黄色文化。”)中国人如此选择是因为中国人认为无生物比动物与植物更久远,更根本,从而更自然。


    现在可以对第一部分做总结了:西方崇拜人自己――这个命题是被费尔巴哈明确提出的,他为此专门写了一部很厚的著作,叫做《基督教的本质》。他在这部书的第九章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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