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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华夏文明 唐长安城有“东市”和“西市”两个地方,东市以商品交易为主,西市以生产作坊为主,当时,东市和西市两个市场商贾云集,歌笙十里,夜不罢市,日进万金,引领世界生产和消费潮流,共同打造了古长安城的空前繁荣与历史辉煌,从而成为声名远播、蜚声中外的商埠佳地,现代人们所说“买东西”或“卖东西”,泛指一般商品的“东西“二字皆由此而来。
在远古时代,人类生产力低下,改造自然的能力有限,特别是向江河湖海获取能量的技艺薄弱,贝壳成为当时人们追求的时尚物品,所以,人类的祖先便选择稀少、坚硬且漂亮的贝壳作为商品价值的表示物――“货币”。
繁写“价”(r),右上边“西”,即东西,表示商品,右下边“贝”,即贝壳、宝贝也,表示货币,左侧偏傍“亻”,寓意在商品交易时,应该有人在维护市场商品交易秩序。我国在2000多年前的汉代《周礼・地官・序官》一书中曾有“价师二十肆则一人”的记载,这就有了最早的价格监督检查制度及价格监督管理人员。如果说,在母系社会或氏族社会,人们选择德高望重的年迈老妪来分配劳动果实,那么人类进入劳动产品(商品)交易社会后,就要由代表统治阶级意志的人员按照其阶级意志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格”,“木”与“各”结合而成,用木材隔成方形空格或制作的框子,即规格、规矩、格式、结构、标准、格子也,表示人们各自一定要按照规格、规矩、格式、标准来办事情,不逾越格子,不破坏框子,要循规蹈矩,遵守办事标准。
“价格”二字在价格监督检查人的字典里,意味着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经过艰辛努力,把价格水平与价格行为规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格子”中,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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