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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教育] 现代汉语的[体]概念(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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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土伯呀 發表於 2011-9-5 15: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北方教育
    ①⑦小张丢了一把伞――小张丢一把伞   
    ①⑧小张遗失了一把伞――小张遗失一把伞   


    三、若补语是表结果的双音节动补短语,也可能不用“了”,如:

   
    ①⑨队员们登上峰顶   


    四、若非充当文章标题,以上不用“了”的可能性要成为现实,往往还需要满足以下两上条件中的一个  :  

  
    1.有后续句,如:   


    ②⑩小张遗失一把伞,小王也遗失一把伞。   


    2.句未使用否定副词“没有”或语气词“了”。如:  
  

    ②①小张丢伞没有?   
    ②②队员们登上峰顶没有?   
    ②③小张丢伞了。   


    事实上,条件四中的第2项小条件具有很强的约束力。若符合该条件,即使动词不具有完成的语义特征,也常可不常体助词“了”。其原因自然在于“没有”表示的是对完成的否定,而语气词“了”则表示对变化的肯定。  
  

    以上分析表明,情况一其实不能证明“着”在表体意义时不具备一贯性,情况二、情况三则很可能是有条件的,它们并不能在根本上动摇“了、着、过”之间的分工,也不足以消除用体助词“了”和不用“了”   


    即所谓的“零形态”之间的区别。因此欲凭此据来证明在现代汉语无法概括出体的语法范畴,其说服力是不强的。   


    四   


    以往的讨论的特点是大多把体当作一个语法范畴、语法概念看待,其实,对体应该从语义、语法(词法句法)、语用三个平面来看待和研究。如果我们能够这样放开眼界,那么对问题的认识可能会更为全面、准确和深刻。

   
    首先,体是一个语义概念。即使像俄语那样存在体的语法范畴的语言,其中的动词之所以有体的语法特点,也是因为它们具有体的语义基础。如果某种语言无法在形式有系统地、有区别地表示不同的体,该语言中就不具备成系统的语法上的体,那么就更加有必要给语义体以更大的关注。韩忠诰在《德语动词的体》中认为:“在德语中,动词的体没有固定的语法特证,没有形成独特的语法体系,而是从语义角度出发,用不同的语言手段表示出来。因此,在德语中,体属于动词的语义范畴,表示出动作行为的特征”,[⑩]当代英语中有没有体的语法范畴也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把be、have等看作助动词的语法学家认为英语中存在体的语法范畴,但如果把be、have等看作链接动词(catenative verb),则应该承认英语中不存在体的语法范畴。Huddlesfon和Rodney认为,在英语中体意义与其说是语法的,不如说是词汇化的,为了避免术语“体”在意义上的混淆,有必要把语法体和语义体区分开来。[①①]国内语言学家在研究动词时,用“完成”、“持续”、“状态”等语义特征给动词分类,在本质上就是对语义体的一种分类法。   


    其次,体也是一个语法概念。当某种语言中使用某一些语法手段、语法形式来表示不同的体意义时,体 就同时成了语法问题。自然语言中表示体的语法手段可以是词法范围的,比如俄语中的ⅡPOPeB3a(完成体――ⅡPOPe3aя(未完成体)(剜穿、切穿);也可以是句法范围的,比如汉语中的“了、着、过”等;又可以是词法、句法兼有的,比如若把be、have等当作助动词,则英语中的be、doing(进行体)――have done(完成体)(干、做)就是这样构成的。   


    在语言研究中区分语法体和语义体有很大的必要性,这不仅因为归根结底语法体是在语义体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且因为作了这种区分之后,十分有利于防止在研究中把语法分析和语义分析混淆起来。在汉语研究中,防止混淆这一点尤为重要。陈平在《论现代汉语时间系统的三元结构》中说,他讨论的时间系统“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语法范畴。”[①②]可是这个时间系统赖以建构的三元中,有两元都是语义性质的结构:句子的时相结构由句子成分的词汇意义决定,时制的九种基本形式是一种逻辑分类。时态结构(即体结构)是什么性质,作者没有明说,但从其陈述看,恐怕仍在是语义结构。这样一种类型的系统还说是语法范畴,其可靠性是令人怀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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