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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郑州日报 “株连”,又名“株蔓”,是族诛连坐的简称。它的含义指一人犯罪,使许多人同受惩罚。族诛连坐始于我国奴隶社会。据《尚书》记载,远在奴隶时代,就有“罪及妻孥”、“罪人以族”的刑罚。自秦汉迄明清,封建法文明文规定,凡“谋反”、“谋大逆”均连及亲族,通常是灭三族,也有灭五族、七族、九族的。除“谋反”、“谋大逆”以外,一般的犯罪,也同样牵连家族。如西汉规定,犯盗窃罪的,一门连坐;杀死多人的,以其父母、祖父母和妻子相抵。在封建社会里,株连的范围不只局限于亲族,还往往刑及师友门生、街坊邻里,即所谓“灭十族”和“什伍连坐”。
作者:陈永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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