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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论文网 摘 要:本文对粤教版普通高中程标准语文实验教材中的古诗文古今字、通假字作了论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兼与教材编写组商榷,以就教于同仁。
关键词:粤教版;高中语文教材; 古诗文; 古今字;通假字;
由广东基础教育课程资源研究开发中心语文教材编写组编著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语文实验教材,于2004年秋季在广东地区推广使用。这套教材古诗文比重适中,选文精当,不仅注重对学生古文阅读能力的培养,而且更注重对学生文化修养的提高。但其中古诗文注释中对通假字、古今字的处理存在着一些问题。从编者的意图看,他们还是有意区分这两种不同的用字现象,在形式上则表现为用“通”表示通假字的本字和借字的关系,用 “同”表示古今字的古字和今字的关系。但在具体操作上对一些字的处理仍有些混乱,而且与目前通行的古代汉语教材和工具书出现分歧,从而给古诗文教学带来诸多疑惑。今就这种情况及其产生的原因略作论析,望同仁赐教。
古今字既是一种文字现象,也是一种词汇现象,它是随着汉语词汇的历史发展而产生的。上古时期汉字数量较少,有些词在词义分化之后没有另造新字,而仍然用原来的字来记录,这样就形成了一字兼表数义的情况。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与交际的需要,为了减少文字兼职过多而带来的词义表达的混乱,便另造新字来记录多义词的一个义项,以求区别,这样就出现了古今不同的两个字形来记录同一个词的情况,即古今字。原字为古字,后造的为今字。比如,“知”与“智”,“知”的本义为知道、了解,由于词义引申产生智慧义,为区别这两个意义,后来另造“智”表示智慧,这样“知”和“智”就形成一对古今字。又如“反”与“返”、“然”与“燃”、“责”与“债”、“解”与 “懈”、“昏”与“婚”等。除了以上由于词义的引申而形成的古今字外,古今字的产生还有另一条途径,即文字的假借。语言中出现了一个新词,没有相应的字来记录,于是借用一个现有的同音字来记录这个词。被借用的字的本义与假借义同时共用一个字形,后来为了更好地区分二者,就需要另造新字。有的是为本义造新字,如“莫”义是“日落时分”,假借为否定性无定指代词,后来另造了 “暮”字来记录本义;有的是为假借义造新字,如“辟”的本义是法,后来借为逃避义,于是另造“避”字来记录这一借义,则“辟”和“避”成为古今字。
通假则是一种文字现象,它是在同一历史层面发生的。一个词本来有专门记录它而造的字,但是在书写时不使用它,却借用了一个与它音同或音近而意义上没有任何联系的字来代替它,这就形成了通假。用来代替本字的字就叫做通假字。如“归”,本义是女子出嫁,假借为 “馈”。《诗经•邶风•静女》:“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即是赠送的意思。(必修1,P90)
由此可见,古今字是不同历史时期纵向用字的现象,它与词义的发展演变有关;而通假字则是一种共时的横向的用字现象,与词义的发展演变没有关联。它们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虽然在个别字上有交叉,但区分两者并不十分困难。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对粤教版高中语文新教材中的古今字、通假字的注释做了全面测查,发现在这两个概念的区分上大部分是严格的,凡是通假字,绝大部分用“通”来标记,而古今字的注释体例则比较混乱,有的用“同”表示,有的却又用“通”标注。下面举例说明:
“见”通“现”。 《 诗经•邶风•静女》(必修1):“爱而不见,搔首踟蹰。”课下注“见,通‘现’”。 (必修1,P90)
按:这里把“见”和“现”理解为通假字的关系显然错误。《说文解字》:“见,视也。”由此视彼为“见”,彼露于此则为 “现”,“现”是“见”的引申义。如《战国策•燕三》:“图穷而匕首见。”后义项独立遂用“现”字表示。“现”字出现较晚,《广韵•霰韵》:“见,视也,古电切”;又“见,露也,胡甸切。现,俗。”不说古字“见”原本就含有显露义,而说“见”通“现”,试问,“现”字尚未问世,“见”字从何通起?把古今字看作通假字,不仅掩盖了汉字的孳乳关系,而且也不符合汉字发展的历史事实。
“说”通“悦”。《 诗经•邶风•静女》:“彤管有炜,说怿女美。”课下注“说,通‘悦’”。 (必修1,P90)
按:先秦无“悦”字,在“喜悦”这一意义上先秦用 “说”,汉代之后改为“悦”。《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说,喜欢,高兴。这个意义后来写作悦。”就构形而言,“说”从言兑声,“悦”从心兑声,均为形声字,其区别就在于意符不同,有话说出来则心悦,故改变“说”的意符使之从心,字义更加明了。说与悦是一对古今字,当注为“说,后来写作悦”。
“道”同“导”。《离骚》(节选):“来吾导夫先路。”课下注“道,同‘导’”。(必修1,P93)
按:道,从辶首声,本义是路。“路”是达到目的地的条件,由此指达到目的的手段,便引申为“方法”;“路”是行走时必须遵循的,由此指抽象意义上必须遵循事理,便引申为“规律”,又有时须有人带领路才通,着眼于“通”的条件之一,又引申为“引导”。为了区别,这一义项后来写作 “导”(繁体作“А)。可见,道与导(В┦枪沤褡值墓叵担把 “道”和“导(В”看作异体字的关系是错误的。
“知”通“智”。 《逍遥游》:“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课下注“知,通‘智’”。 (必修2,P109)
按:《说文》:“知,词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此‘词也’之上亦当有‘识’字。……识敏,故出于口者疾如矢也。”本义为知道、了解。如《论语•为政》:“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由这一意义引申指人的判断、了解事物的能力、智慧。如《荀子•劝学》:“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后为这一引申义另造“智”字来记录,二者实为古今字。
“暴”通“曝”。《劝学》(节选):“虽有槁暴,不复挺者,使之然也。”课下注“暴,通‘曝’” 。(必修4,P92)
《说文》:“暴也。从日从出从廾从米。”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日出而竦手举米晒之,合四字会意。”本读pù,本义是晒。成语有“一暴十寒”。这个意义后来写作“曝”,目的是区别“暴”的其他义项。就“晒”义而言,“暴”与“曝”为古今字。认为“暴”和“曝”是通假关系,显然是没有用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
“内”通“纳”。《鸿门宴》:“距关,毋内诸侯。”课下注 “内,通‘纳’,接纳。”(必修5,P121)
《说文》:“内;入也。”桂馥《说文义证》:“凡自外入为内,所入之处亦为内。今人分去、入二声,而入声之内以‘纳’为之。”在这里,桂馥以古人今人论之,既说明了“内”与“纳”有古今形态之别,又有音义联系,“内”和“纳”当为古今字无误。又,“古字”与“今字”,不仅有意义上的联系,而且还有形态上的联系,历史语言材料告诉我们,今字多是在古字的基础之上增加形旁而构成,如“反”与“返”、“见”与“现”等。可见,从形态上来说,“内”与“纳”也是古今字,而非通假字。
除了一些古今字的注释体例比较混乱外,有的注释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例如: “颁”同“斑”。《寡人之于国也》:“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课下注“颁,通‘斑’。”(必修4,P90)
《说文》:“颁,大头也。”本义是脑袋很大的样子。《诗经•小雅•鱼藻》:“有颁其首。”
《说文》: “驳文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之字多或体,斑者,之俗,今乃斑行而废矣。”可见,“斑”的本义是杂色花纹或斑点。其实,“大头”和“杂色花纹”都不直接与头发有关。《说文•白部》:“皤,老人白也。”本义是老人须发白,并引《易经》 “贲如皤如”。
“皤”才是老人头发白的本字,在意义上, “颁白”就是“皤白”,也就是头发白,而不是头发花白。在用字上,“颁”与“斑”并不是不通假字,而应注释为“颁,通‘皤’”。
通过对粤教版高中语文新教材古诗文注释中的古今字、通假字处理情况的论析,我们发现了上述问题。笔者认为,新教材对注释中的古今字、通假字处理情况与常用工具书存在的这种分歧,使学生在古诗文学习上莫衷一是,无所适从,很难较好地构建古文字知识体系。同时也给古诗文教学制造了疑惑,增加了教学难度。因此,,笔者认为,无论是站在学术的角度,还是从教学的需要出发,都有必要对新教材古诗文注释中的这些问题加以科学修正,采用目前学术界通行的办法来注解课文所涉及到的古文通假字、古今字和异体字,使之与现行《古代汉语》大学教材相衔接,与目前通用的古代汉语工具书相统一,以便于中学生较为规范地学习古代汉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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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郑振峰.从甲骨文看上古汉语的假借现象[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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