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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華文教育 在【實用現代漢語語法》裡,編者講到能願動詞(也稱助動詞)是一個封閉的類,數目有限,但意義複雜,又具有不同於一般動詞的語法特徵,所以單獨提出來討論。筆者前陣子在教授【漢語教程】第一冊下冊第二十四課【我想學太極拳】的過程中,發現學生在對能願動詞『會、能和可以』的理解上存在問題。因此筆者查閱了相關資料,並對它們的常用法稍作分析與總結,在此希望能與您共享。如有不當之處,望指正。
一、表示能力的『能』與『會』
(一)當表示通過學習具有某種能力,即學而後能時,『能』與『會』都可以用,但是更多情況下我們選擇用『會』。如:他會打籃球。媽媽會跳拉丁舞。『能』更多情況下是表示主觀上擁有的,天生具備,不需要學習的能力。如:我有眼睛,我能看。我有耳朵,我能聽。表示沒有某種能力時只能用『不會』。
(二)當表示某方面有特長,善於做某事時,『能』與『會』也都可以說,前面常有『很、真』。如:他真能吃,他真會吃。但是用『能』與『會』表達的意思還是有細微差別的。『真能吃』側重從量上強調他吃得多。『真會吃』側重從質上強調吃得很營養,健康的才吃。
但是,下面兩種情況下,就只能用『能』,不能換成『會』。
1、表示能力達到一定的程度、水平或效率。如:他一分鐘能游300米。他一天能記住50個漢字。這些都表示主語的該能力達到一定水平。
2、表示暫時失去某能力或恢復某能力。如:他手受傷了,不能打籃球了。(本來他會打籃球的,因爲手受傷了,暫時失去打籃球的能力,所以用『不能』。)又如:他腳好了,能踢足球了。(他以前就會踢足球的,但是因爲腳有問題,現在恢復踢足球的能力,所以用『能』。)
二、表示可能性的『能』與『會』
『能』著重表示客觀上有條件做某事,客觀上有這種可能性。如:
今天氣溫低,水能結成冰。
現在時間還早,我能做完作業再回家。
這裡的東西很便宜,100塊能買到很多東西。
『會』著重表示主觀上告訴別人有某種可能性或估計某種可能性,不強調客觀條件。如:
明年的這個時候,我會想你的。
只要我喜歡的東西,再貴我也會買。
相信我,我不會騙你的。
在句子『你去找他吧,他認識不少人,_____幫你這個忙的』中,我們只能選擇『能』。他認識不少人,是屬於客觀上有這個條件及可能。在句子『你去找她吧,她很熱心助人,_____幫你這個忙的』, 我們只能選擇『會』。她很熱心所以是屬於主觀上估計樂意幫你的。
三、 『可以』之分析
(一)表示能力的『可以』
當我們表示善於做某事時,只能用『能』和『會』,不能用『可以』。但是如果表示能力達到一定水平,則可以用『可以』。如:他一分鐘可以打100個字。
(二)表示可能性的『可以』
當問有沒有可能性時,可以用『可以』,一般是以問句的形式出現。如:我可以用用你的詞典嗎?
當表示客觀上具有可能性,可以用『可以』。如:天氣熱了,可以游泳了。床很大,可以睡三個人。
當表示沒有可能性時,應該用『不能』。如:我明天要考試了,今晚不能陪你去逛街了。
(三)表示建議的『可以』
當要向別人提出建議時,用『可以』。如:你可以多聽,多寫,多看。他可以找他的老師幫忙。
附:『不可以』則表示禁止。一般都是指有條規限制的。如:在學校不可以抽菸。圖書館裡不可以大聲喧譁。
總而言之,像『會』、『能』和『可以』這類的能願動詞,它們屬於一類特殊的動詞,但是在漢語言文字中卻有著至爲重要的作用。作爲來自中國的漢語志願者,我們在教授漢語作爲第二語言時,不僅應該時時對這些詞的用法具有敏感性,而且更應該多查閱資料,分析總結,只有這樣才能讓菲律賓的孩子真正體會到中華文字的博大精深,並欣賞到中國文化的內在美。(菲律賓光啟學校/肖玲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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