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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词典] 数的概念――语义、语法及语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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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人 發表於 2011-6-16 16:2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北方教育
摘 要:数的概念在不同的语言系统中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具备原子概念的功能,体现一定的语法意义,并表现出模糊或清晰的语用化倾向。在实际言语交际过程中,表达数的概念的语言符号会在语义、语法及语用三个层面上获得意义。通过汉语和英法语言的对比分析,从认知角度探讨了数的概念在对立关系的确立、表现形式的异同,以及语境状态下的扩充、延伸和转移等诸多因素,描述了这一基本概念对语言使用者所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数;语义;语法;语用

  
  认知语用学是近些年来兴起的交叉学科,它在语言哲学、语言与思维等方面的研究上有了长足的进展。认知语用学所关注的是一个人脑中的基本概念,是怎样通过符号来“表现”交际意图,并达到某种预期的交际效果的。数是人类最早的最基本的概念之一。任何语言中都有表达数的概念的符号,但这种符号表达形式并非都是通过语法手段来实现的,也就是说,语言符号表现数的概念并不总是显性的。在不同语言系统中,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关系的体现会不尽相同。本文通过对数的概念在语义、语法、语用三个层面的不同表现的分析,探讨如何在具体语境中推断出与目的意图相关的“数”。
  
  一、数的概念与概念叠加
  
  认知学认为概念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抽象概括。可以想象,人脑中数的概念的建立,一方面是因为外部世界大多数的事物是“可数的”,一方面也因为客观世界中至少存在着一种单复数的对立关系――即有些事物是可数的,而另一些事物则相反是不可数的。
  在微观语言系统中,存在着三种不同形式表达数的概念:
  ①事物概念与数无关(或完全重合);
  ②事物概念表现数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③事物概念与数的概念的有限对立。
  既然事物的概念与数的概念关系如此密切,那么在语言符号中就会有所表现,或为词汇化(lexicalized),或为语法化(grammaticalized):要么以词汇形式,要么以语法形式来表现概念。John Lyons曾举“that sheep”和“those sheep”为例,指出两个“sheep”在表达形式(word-form)上相同,但内容形式(word-expression)不同。这应属于概念词汇化的情况,即事物概念与数的概念没有(或已经)通过词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在英语中属于个例。而在缺乏词汇曲折形式变化的汉语中,表达事物概念时,核心概念得以“强化”,从属概念的“数”却被“忽略”,导致汉语名词通常只表现概念意义,不具有语法意义或可数不可数的范畴意义。也就是说,汉语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数的对立形式,事物的概念与数的概念无关或完全重合(overlapping)是普遍现象。总之,汉语是通过词汇和词序来表示各种语法范畴的,也就是说,还要增加一些数量词与名词连用才能表现名词的数。反观英语,普遍以可数和不可数的形式来表现数的对立:名词既具有词汇意义(明确的概念指称和系统意义),同时又具有语法意义(可数不可数或单复数的语法范畴)。这在综合性语言中并非个例,即语言的表达形式必须体现“数”的对立,要么是单数,要么是复数;要么取数的最大值,要么取数的最小值,并以词的形式把事物的概念和数的概念叠加(word-lapping)起来,表现为任意一个名词的双重性。当然,在现代汉语中,也有了数的概念的有限对立形式:单音节的人称代词和指人名词可以带上语素“们”来表示复数,如“我们”、“孩子们”等等。
  Lakoff从认知角度看待英语中单复数的问题,认为单数是英语里数的形态范畴中的无标记成员,因此在认知上要简单一些。由此推论,认知上的简单性反映为形式上的简单性。在汉语中,名词都属于无标记成员,在语义和语法层面上表现了所谓的简单性。但是,这种简单性的形成源于汉语思维的概括性,并不由此进一步表现为语用层面的简单性。事实恰恰相反,这种形式上的简单性在语用层面上引起很多麻烦,需要更多的语境,甚至是文化因素的干预,才能使语言交流得以实现。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表现数的概念与事物的概念是重合还是叠加,都反映了两者间的密切关系,反映了语言与思维的紧密联系,反映了语言中文化的印迹,也反映了不同语言表达形式上的语用倾向性。
  
  二、语法的“数”与语言表达倾向
  
  数的概念与所指的概念在综合性语言中常常出现一种叠加,而这种概念叠加在语符编码时的直接表现,就是单复数概念的语法化――以固定的显性的标记“黏着”在表现事物概念的名词或代词上。在语法层面上,数的概念也要有所表现。以英语为例,有三种形式:
  ①单复数形式与概念一致;
  ②单数形式,复数概念;
  ③复数形式,单数概念。
  第一种情况无疑是普遍的,有代表性的,而其他两种则是对一般功能的补充,即用人为的单复数的形式,使不可数的功能变成“可数”,或者相反。这种涉及语言使用者习惯的表达方式,是一定量的交际功能因素语法化现象,仍然属于内化的、非语境化的语法范畴,或者也可称之为“习惯法”。请看例句:
  (1)I have two news t。tell you.
  (1’)l have two good news t。tell you.
  (2)I’ve bought two shirts and two trousers.
  (2’)I’vc bought two shirts and two pairs oftrousers.
  句(1)中的“two news”不合语法,可句(1’)中“two good news”则语法正确;句(2)中的“twoshirts”合乎语法,“two trousers”却是错误的,只能说“two pairs of trousers”。一样的名词,不一样的表达,我们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一种人为的“约定俗成”。无论是概念的叠加,还是这种人为的“置放”,正是由于这种单复数概念上的对立关系,才在某种特定语言中建立了数的符号标记。这种符号标记,即语法上的数(grammatical number),又与实际所指(referential number)存在着一种对应或不对应的关系:有时是复数形式,单数概念,如英语的“trousers”和法语的“fiponsailles”;有时是单数形式,复数意义,如英语的“everybody”,法语的“tout le monde”。
  语法化与词汇化、显性与隐性,是语言表达形式和内容形式之间关系的不同表现,是在历史、文化、思维方式等因素的制约下长期形成的。“在语言表达中,涉及到数的概念时,无非有两个方向,一是要求表达准确,一是要求表现模糊。”
  汉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数的对立形式,表达倾向会模糊一些。以“昨天我和朋友约会去了”为例,相应的英语为:
  (3)Yesterday,I made a date with one of myfriends.(或Yesterday,I madeappointments with my friends.)
  就两种语言中涉及的两个名词“约会”和“朋友”而言,汉语无标记、无数的概念;而在英语中,则必须体现“date(appointment)”、“friend”的数:或为单数,或为复数,即约会和朋友的概念与数的概念必须叠加在一起,以词汇意义与语法意义相结合的形式来表现内容。在这个层面上,英语的两种意义做到了高度的一致,而汉语则是分离的,模糊与清晰的表达倾向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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