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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铭文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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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世 發表於 2010-12-23 14:2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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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铜铭文从形式上区分,有不同的格式,从夏代到东周,出现了以下几种:徽记、册命、训诰、追孝、 辞、记事、约记、律令、符节、诏令等。


    徽记最为简短,仅一两字,最多三四字,或记器主的名字或绘作器者的族徽,或者二者兼有。这是青铜器铭文最初的格式,可能是从陶器时代的陶符记号遗留下来的习惯,主要目的只是标志器主以示区别和突出族氏。这种格式以商代为主,后期仍有使用,至春秋尚有例可寻。如前边提到的“妇好”墓出土的青铜器,即刻有“妇好”二字,另像“咸父乙”则是族氏与名字兼记。这种铭文的特点,因只是一种暗记符号,故都铸刻在青铜器上最不显眼的地方,如刻在鼎的内壁,尊的外底。


    册命,殷商晚期,铭文字数增多,遇有祭祀祖德、郡主册命,都要制作一个青铜器记下来传于后世,特别是周代周穆王时期,册命渐多,到周厉王时渐成固定格式,几乎如公文一般程式化了。


    训诰主要记载国君赏赐贵族时所作的训示,其格式一般要求有时间、地点、受诰者、诰辞、赏赐物、作器名等。著名的大盂鼎就是这一类铭文的代表之作。这篇铭文有291字,记载了周朝康王对一个名叫盂的贵族进行赏赐时所作的训示,铭文的大意是:九月,康王在宗周向盂发布命令说:盂,文王获得了上天授予的伟大命令,武王又继承文王的事业,镇压了邪恶,统一了天下,治理着万民百姓。百官们对酒实行节制,在祭祀时也不敢饮酒,因此我们获得了上天的庇佑。商朝诸侯百官沉湎于酒,因此丧师亡国。康王将以文王纯正的德性为榜样继续治理天下,同时也告诫盂要谨敬地修养德性,敏于朝夕纳谏,奔走王事,敬奉上天。康王命令盂辅佐军事事务,处理诉讼惩罚既要迅速又要谨慎,从早到晚勤于国君之事。康王还表示自己一定要遵循先王的美德,管理好上天赐予的人民和疆土。康王感于盂的丰功伟绩,赏赐他 酒一卣,还有衣服、围裙、鞋子、车马等。另外还赏赐盂的祖父南公一面旗子,用来插在狩猎的车上。此外,又赏赐盂本族的奴隶头目四个,一般奴隶从车夫到农夫659人,夷族的奴隶头目13个,一般奴隶1005人。盂感激康王的赏赐,为颂扬王的盛德,特地造了这具祭祀先祖南公的鼎。、


    铭文字数最多的毛公鼎有497字,也属于训诰内容,记载了周王让毛公领导朝廷的卿事寮、大史寮,还让他统管公族、三有司(小子、师氏、虎臣)以及周王的近臣。


    约剂,主要是土地买卖交易的记录。西周时期,土地名义上为国君所有,不得私下变动买卖,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周穆王、共王时期已可以交换买卖,若有需要,可以由国家执政官员批准,交易成功后将此买卖经过铸于青铜器上记载下来,称为“治地之约”。共王三年的“卫盂”,就详细记载了裘卫与另一奴隶主贵族矩伯交换土地的情形:共王三年三月,共王将在丰邑举行典礼,接见诸侯和臣下。矩伯因为缺少朝觐所需的礼器和饰物,便用土地与裘卫交换,其中裘卫提供了玉器“瑾璋”一件,价值八十朋(一朋约等于20余枚铜贝货币),矩伯以“十田”偿付。此外还提供了鹿皮披肩两件,杂色蔽膝一件等,价值二十朋,以“三田”偿付,经过有关手续,这笔田地交易生意便告完成。可见共王时期的土地已经可以交换,而且有了以货币计算的价格。对研究西周土地制度和古代经济史具有重大意义。又如“ 生簋”,铭文上记载他用4匹良马换得3000田,散氏盘铭文记载了散、矢两家对田邑划界的情况,以山、川、路、树等作为划界的标志。当时还有很多官员作为证人参加了这次划界活动。


    记事,即记述从征、获赏、出使、交易、战争、婚姻等事件的铭文,其中尤以记述反映军事方面的铭文为多。


    铭文的格式是随着内容的发展而发展的,除了以上讲到的之外,尚还有一些别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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