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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西安晚报 我觉得,《字表》至少在以下方面取得了成功:
(一)对繁简之争有了一个明确回应,坚持了汉字简化的方向。繁简之争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争论最激烈的问题。改革开放之后,老一代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回祖国建设家乡,因为他们长期使用繁体字而将其带回,这本是正常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国内一些人不能正确认识国家的语言文字政策,而否定简化字,鼓吹繁体字,掀起了铺天盖地的繁体字回潮。有人提出了“识繁写简”的口号,甚至要把繁体字扶上“正体字”的地位。此情景下,呼吁语言文字立法成为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两会”代表委员最强烈的呼声,连续几年,联名提议案、提案者多达数百人。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草案)》向全国征求意见,而该征求意见稿竟然也受到繁体字回潮的影响。直到去年和今年,还有全国政协委员连续两年的“繁体字提案”,在海内外引发激烈的争论。有的期刊、报纸,直到最近还在发表学术文章,继续宣扬“识繁写简”。
《字表》课题组多次认真研究了汉字的繁简问题,明确了坚持汉字简化方向为制定《字表》的基本原则。《〈字表〉说明》第三条:“本字表对《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简化字总表》(1986)、《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等进行了整合,并根据现代用字状况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补和完善。”这说明,《字表》坚持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汉字简化的大方向,巩固了已有成果,同时适应时代的需要,有所发展和创新。可以说,《字表》妥善地处理了“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关系。
(二)进一步解决了异体字的问题。1955年12月公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共列异体字810组,用当年的话说是“淘汰了”1055个异体字。由于该字表产生得比较仓促,所以后来相继作过五次调整,共“释放”了31个异体字。
《字表》这次征求意见,人们对又一次“释放”51个异体字基本持赞成态度,因为这些字多为姓氏用字、人名用字、地名用字、科技术语用字等,这样处理,尊重祖先,又人性化,对教育、科技的发展有利,给户籍管理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方便。加上此前的,从《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前后共“释放”出82个异体字。由此看来,汉字的规范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逐步走向高一级规范程度的过程。
(三)补充了一些必要的字。补充字主要分为三种,一是“释放”的51个异体字;二是按照简化字的类推原则,在原《简化字总表》(1986)2235个基础上,再类推出265个,使总数达到2500个;三是根据语言生活的现实状况收录了6个原来的繁体字,并加注说明其使用范围。这些字的补充,满足了各方面的社会需要,受到普遍欢迎。
(四)确定了通用汉字的字量、字级、宋体字形。汉字数量虽多,但使用频率是不同的。《字表》将8300个字分为三级,方便了应用。现代汉语通用字量、字级的确定以字频和各种语料库为基础,《字表》所确定的三级及各级收字都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宋体字形以《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及其规则为基础,只是扩大了字量,由7000个到8300个。有了宋体字形作基础,楷体、隶体等就容易了。这次《字表》争议最大的是44个“微调”字。不管赞成还是反对,我认为,《字表》所作的探索都是有益的。
然而,《字表》似乎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附表《繁简汉字对照表》的体例就不太好。《简化字总表》本身就是“繁简对照的”,为什么不依原表的形式显示其变化,让人对照着查而一目了然呢?1964年初次发表、1986年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都是分为三个表:第一表是“不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可作简化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三表是“应用第二表所列简化字和简化偏旁得出来的简化字”,现在社会上流行的,基本上都是这样的字表,但《字表》的附表《繁简汉字对照表》却依“音序”排列,这也给征求意见设置了障碍:让人无法对比,怎么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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