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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易中天:秦帝国诞生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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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邻 發表於 2007-11-15 10:5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新闻午报
《帝国的终结》深刻探究了中华帝国制度形成和灭亡的原因,是易中天迄今为止最为用力也最为看重的一部著作。如该书副题“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批判”所昭示的,作者意在揭露和批判中国古代帝制的乖舛和荒谬。透过若干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细节,作者对有着数千年历史的帝国体制,给予抽丝剥茧式的剖析。该书承续了易氏著作生动、风趣、见解独到的一贯风格,讨论的是帝国体制命运这样的大问题。
秦始皇称“帝”,并非心血来潮
帝国是权力社会的典型形式,皇帝是帝国的核心。我们知道,大秦帝国建立之初的御前会议主要作出了两个决定,一是帝国的元首从此称为“皇帝”,二是废除“封建制”,实行“郡县制”。许多人认为,改称“皇帝”,不过是为了满足秦始皇的虚荣心,柏杨甚至称之为“嬴政意淫”,并认为这说明他“智商平平”(《柏杨曰――读通鉴?论历史》)。依我说,这未免小看了秦始皇。不可否认,这里面确有虚荣心的成分。所谓“帝者天号,王者人称”,帝与王原本就不可同日而语。王,是部落时代的称号。大一点的部落首领都可以称王,是为部落王。后来,大一点的诸侯国君也都称王,是为诸侯王。比如楚的国君,就不管周天子只给他封了个子爵,早就自说自话称王了。帝,却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敢乱称的(战国末年,秦、齐均曾称帝,但不久即恢复称王),皇帝的称号则更是闻所未闻。人人得而称之的“人称”(王),岂如独一无二的“天号”(帝)?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实际上,秦始皇的更改名号,并非心血来潮。他并未将“秦”改为“周”或别的什么,就是证明。但不将“王”改为“皇帝”(或别的什么),却万万不行。因为就政权而言,秦还是秦,并没有变;但就国家而言,则“此秦”已非“彼秦”。过去那个“秦”是王国,现在这个“秦”是帝国。如果沿用“王”的称号,不但无以与已灭诸国相区别(六国国君均称“王”),也无法与周王室相区别(周天子也称“王”)。周天子是名义上的“天下之主”,秦皇帝则是实质上的“天下之主”,岂能混为一谈,统称为“王”?
其实,周天子自称为王,和秦始皇自称为皇帝一样,也是有特殊政治意义的,那就是要把事实上的国家变成法理上的国家。现在,秦同样有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从事实上的帝国变成法理上的帝国。如不称帝,嬴政又怎么能给自己的帝国加冕?我们必须清楚,秦发动的这场“革命”,并不只是要换个“朝代”,而是要用一种新的制度(帝国制度)取代旧的制度(邦国制度)。秦始皇完全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他才自称“始皇帝”,即“新制度的第一人”。而且,正因为皇帝这一称号是帝国制度的象征,所以始皇之后历朝历代的君主,也都自称皇帝,没人再改称王。如此看来,柏杨先生的批评倒是显得“智商平平”。
不要以为称王或者称帝是一件无所谓的事情。要知道,“皇帝”与“郡县”共举,而“王制”则与“封建”并存。依旧称“王”,就意味着还要实行封建制。此为始皇所断然不能同意(李斯的建议不过“正合君心”而已)。因为封建制是“天下共享”,郡县制才是“一人独裁”。按照封建制(即邦国制),从王(天子)开始,到公、侯、伯、子、男,甚至卿、大夫,都各有自己的领地和特权。就连最低一级的贵族――士,也有相对独立的人格,可以在诸侯之间游走,高高在上的“王”则有如被架空的晁盖。然而在郡县制这里,天下臣民从黎庶(黔首)到官员无不听命于皇帝。进退兴废,乾纲独断;赏罚臧否,莫测天威;生杀予夺,一言九鼎,而且雷霆雨露,俱是君恩。对于一个独裁者来说,两种制度,孰优孰劣,一目了然,一手创建帝国制度的秦始皇岂能称王而不称帝?
更何况,在邦国制度下,不但有至尊的“王”,还有至强的“霸”。王至尊,霸至强。至尊与至强,并不是同一个人,而且争霸还是合法的。这就会引起战乱,并最终威胁到王。因此,必须将至尊与至强统一起来,而这个统一体,就是皇帝。事实上秦始皇也没有仅仅满足于一个皇帝的虚名,更没有陶醉在春风得意之中,而是同时建立了一系列配套制度,马不停蹄地开始了他彻底变革社会制度的步伐,而且雷厉风行,不容商榷。他统一了国土,统一了军队,统一了法律,统一了税收,统一了货币,统一了度量衡,统一了道路和车轨的宽度,统一了书写的文字,还试图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包括规定庶民用黑布包头称为“黔首”,以及所有的纪数都从六(天下分为六六三十六郡,车宽六尺,冠高六寸),这就是所谓“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
统一不等于一统;集权也未必专制,未必独裁
秦始皇的这些变革,多半被视为“统一大业”而备受推崇。然而人们在赞美其盖世伟业时,却往往忽视了背后的专制与集权。没错,统一不等于一统,集权也未必专制,未必独裁。有着各自宪法和民选政府的十三个State(州),在联邦宪法的框架下组成统一国家(美利坚合众国),就是统一而不一统;唐代政事堂制度,就是集权而不独裁。可见统一可以是多样,是和谐(多样统一);也可以是多元,是共和(多元统一);一统才是专制,并很容易由专制而独裁。显然,这里的关键是集权。因为分权必不专制,集权就很难讲。有专制的集权,有不专制的集权,还有半专制的集权(开明专制),这是一件麻烦事。
不过在秦始皇那里,这些都不成问题。对于秦始皇来说,统一和集权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专制则正是他梦寐以求的东西。当然,专制与帝制并不能打等号。不是皇帝也可以独裁(如萨达姆),有皇帝也未必专制(如君主立宪),但没有皇帝的帝国总归不像帝国,有一个皇帝的称号总归更加便于集权(这其实是袁世凯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称帝的原因之一)。因为它不但意味着决策权和审批权,还意味着立法权、司法权、监督权和最高裁判权,简直就是集天下一切权力于一身,岂非集权?那么,皇帝有什么理由拥有这样一种绝对权力呢?没有。不但无理,而且有害。事实上,皇帝这种不受监督和制约的绝对权力,正是导致许多王朝覆灭的重要原因。何况历史上的皇帝也五花八门。有汉献帝那样的傀儡皇帝,有晋惠帝那样的白痴皇帝,有明万历那样的罢工皇帝,还有许许多多几岁就登基的娃娃皇帝。然而,尽管这些皇帝实际上并不起什么作用,却没有一个人说不要皇帝,或者可以架空皇帝。这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人们需要皇帝。有这么一个最高仲裁者在,至少让人觉得公平和公正还有希望(比如还可以“告御状”),让人觉得阳光和雨露总有一天会从天而降,刀兵盗匪之类的无妄之灾则可以幸免。
总之,有一个皇帝,我们就可以“做定了奴隶”,并享受太平。至于那些掌握了实权的阴谋家野心家,则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为自己攫取最大的利益。所以大家都要皇帝。一旦天下大乱,人们盼望“真命天子”的出世,就会如久旱之望云霓;而一旦所谓的“真命天子”君临天下,人们则不知欢欣雀跃为何如。
秦始皇的称帝正是顺应了这种要求。而且,他还为天下黎民派去了牧守。每郡设守(行政长官)、尉(军事长官)、监(监察专员)各一人,县则有县令或县长(大县叫县令,小县叫县长)。他们由中央政府直接任命,代表皇帝把帝国的阳光和雨露撒满人间。中枢机关则设立了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总揽百官,相当于帝国的郡守;太尉掌握军事,相当于帝国的郡尉;御史大夫负责监察,相当于帝国的郡监。这样,从中央到地方,行政、军事、监察三权并列的“官员代理制度”,就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了。事实上,帝国的各种官制,包括司法制度、行政制度、监察制度和军事制度,差不多都是秦草创的。秦,确实是帝国制度的始作俑者,是它首屈一指的著作权人。
重农轻商―――使帝国陷入王朝更替轮回
“百代都行秦政治”。而秦王朝政治遗嘱的第一执行人,就是汉。
汉,是帝国制度成功的实践者。这个王朝享国达四百多年之久,在公元前后各经历二百年,全盛时期国内人口约六千万,势力范围和现今中国的疆域面积相当,在世界上唯有同时代的罗马帝国可以相提并论,在历史上则只有后期的大唐帝国可以并驾齐驱。这是一个历来被中国史家和作家极度恭维的朝代,它甚至被视为我们民族的代表和象征(汉人、汉语、汉字、汉学)。它创造的典章制度被多个朝代沿用,它留下的文化遗产至今让人叹为观止。平民执政而非贵族世袭,恰是帝国不同于邦国之处。由是之故,我们宁肯把秦看作帝国制度的预备阶段和见习阶段,而把汉看作真正的“第一帝国”。
奇怪!秦为什么失败,汉为什么成功?
西汉初年的统治者一定想过这个问题。他们一定会苦苦地思索:秦王朝为什么会如此短命?结论是“仁义不施”。几乎所有人都认为,秦王朝实行的是“暴政”。它甚至因此而被称作“暴秦”。
正如我们前面指出,大秦王朝的统治者虽然将中国从武力社会导入了权力社会,却还没有学会正确和娴熟地使用权力。权力是一种“非典型暴力”。它并不需要动用暴力就可以实现自己的目的,甚至实现依靠暴力无法实现的目的。唯其如此,社会支配资源和分配财富的方式,才终究要从使用武力(典型暴力)走向使用运作成本较低的权力。而且,正因为权力是一种“非典型暴力”,所以,在帝国时代的所谓“承平时期”,就会有一种温文尔雅的情调和安定祥和的氛围。同样,善于使用权力者,也用不着轻易动武,露出杀机。汉王朝统治者的高明,就在于他们把“硬打压”变成了“软控制”,成功地实现了从武力社会向权力社会的转型。
于是,高明的汉高祖刘邦,就做出了两个聪明的决定。一是将秦代名目繁多的刑律简约到只有“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样一句话,即“约法三章”;二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人民的负担,放弃那些暂时可以不要的盘剥,即“与民休息”。说起来那时也真苦,就连皇帝都配不起由四匹纯色骏马驾驶的专车,文武百官甚至只能坐牛车,因此都能艰苦朴素,以身作则,克己奉公。高祖的几个子孙也表现出极大的克制力。汉初规定地税不过十五分之一,景帝时又减到三十分之一,不满千钱的贫困户还能得到国家救济。文帝刘恒和景帝刘启,轻刑法,减赋税,亲儒臣,求贤良,自己则恭俭无为,不事更张。这样经过多年努力,就形成了帝国创立以来第一次被史家称羡不已,号称“文景之治”的相对安定繁荣局面。现在我们已经无法确知,汉初这几位皇帝的克制和让步,究竟有几分出于自愿,几分出于无奈。
这里有一系列的历史事件,比如削藩,比如铸钱,比如土地私有,比如盐铁专卖,比如独尊儒术。所有这些,都是围绕中央集权来进行的。事实上,统一和集权从来就没有停止自己的步伐(比如不动声色地将某些有错或无错的藩国借故削除)。只不过到了汉武帝时,已是全面出击,左右开弓,从政治经济,到思想文化,一直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其实这正是帝国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实际上,任何一个集权的社会,一个有可能由集权发展为专制的社会,都不会允许民间资本形成规模,因为那会造成一个足以与自己抗衡的财力社会。欧洲的帝国和王国,就是被这样一些由民间资本形成的财力社会搞垮的。中华帝国的维护者们当然不会有这样的“先见之明”,预见到资本社会游戏规则对专制社会王纲道统的颠覆。他们当然也意识不到市场经济的自由本性是专制和集权的死敌,但却对工商业怀有一种近乎本能的忌恨和敌视。比方说,后来明代江南商人沈万三出巨资赞助朱元璋修城墙,并表示愿意犒赏军队,却招致杀身之祸(后改为流放),便是证明。
正是出于这种忌恨和敌视,“重农抑商”的呼声在帝国的历史上不绝于耳,而且从来就是主流意识。早在秦王朝建立之初,秦始皇便“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名为充实国都(内实京师),实则进行监控(外销奸滑),后来又将商人发配去修长城、戍五岭(《史记?秦始皇本纪》)。汉则甫一建立,便实行抑商政策,下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并规定“市井子孙不得为吏”。至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更确定重农抑商为基本国策。此后历朝历代在具体政策方面虽略有变更和松动,但对民间资本和财力社会的忌恨和敌视却不曾稍减。
事实证明,对民营工商业的遏制和打压,确实维护了帝国的生存,却使我们民族在进入近现代社会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使帝国陷入王朝更替的轮回之中。
摘自《帝国的终结》 易中天著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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