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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探究中国古代宋时期的社会结构问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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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知 發表於 2011-12-2 16:0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论剑历史门户网
在城市方面,宋时虽打破了前代坊和市的严格区分,仍将坊作为基层行政单位。城市人口的流动性大于乡村,城市又打破城墙的限隔,向城墙外扩张,官府对城市的管理相当普遍地在坊之上设厢,有的大城市甚至设两级厢制。开封城内八厢,城外九厢,每厢下辖若干坊。后来又在厢之上设四个都厢。[73]《元史》卷62《地理志》也记录了一些宋代城市设厢的情况,如饶州“旧设三厢”,安吉州“旧设东、西、南、北四厢”。太原府城有朝真坊、法相坊等,[74]四川夔州设宣化坊、刑清坊等十八坊,王十朋曾为之赋诗。[75]南宋晚期,上海也设立了拱辰坊等四坊,[76]实际上成为城市的雏型。
北宋前期到中期,前已引证《两朝国史志》所说,“州县郭内旧置坊正,主科税”,而宋朝仍沿袭旧制。宋神宗时,“废户长、坊正,其州县坊郭税赋、苗役钱,以邻近主户三、二十家排成甲次,轮置甲头催纳,一税一替”。[77]实际上,坊的头目不一定叫坊正,如福州一带则有坊虞候。[78]宋钦宗手诏中提及“城郭差坊正、副”,[79]可知坊正和副坊正仍是普遍设置的。
  厢一般设置厢官和厢吏、厢典,特别是在大城市,厢官的资序较高。[80]城市的防火是个大问题,按《庆元条法事类》卷80《失火》规定,“诸州、县、镇、寨、城内每十家为一甲,选一家为甲头”,负责防火。又如南宋时,福州在厢之下设社,用以防盗和防火。[81]
  在中央集权的体制下,城市的厢和坊,乡村的管、耆和都全是基层行政组织,其职责离不开治安、催税、户口和家产的登记等事务,但也有诸如赈济、防火、水利等地区性公共事务。如北宋名臣蔡襄规定,福州“诸坊只得管本地内争斗、火烛、奸盗、赌钱、杀牛公事”。[82]南宋后期黄震规定,抚州“应诸坊、厢委系贫乏妊妇无力养育之家,诉于临产之时,经坊长保明申上,支保产米一石,会子五贯”。[83]事实上,基层乡胥、坊正之类的事务是相当繁杂的。宋太宗至道时,怀州“河内县里正等申超分析到缘河两岸使水二十村,二百二十五户,浇得田土约六百八十馀顷”,[84]这是里正参与水利的记录。北宋前期,“纲运每有抛失官物,久例取凭地分村耆并全纲人照证,结军令罪保明,除破官物”。[85]参加科举者也须由“乡耆保验”,“村耆察访行止”。[86]如此之类,都是宋朝乡胥、坊正事务的一鳞半爪。
  官府选拔基层政权的头目,一般是注意委任富有者。北宋规定“第一等户充里正,第二等户充户长”,“耆长差第一、第二等户”。[87]保甲法规定,大保长和都、副保正都要选“物力最高者”。[88]又如南宋福州城内和城外草市,在厢之下设社,“以有产业人充社首、副”。[89]上述规定都反映了宋朝政权的阶级属性。
  乡村和城市的基层行政单位头目,“所谓乡亭之职,至困至贱,贪官污吏非理征求,极意凌蔑”,“期会追呼,笞比较”,“至于破家荡产,不能自保”,“上之人既贱其职,故叱之如奴隶,待之如罪囚。下之人复自贱其身,故或倚法以为奸,或匿贼以规免”。[90]在传世的宋代史料中,他们一方面是上级官吏的勒索和凌蔑对象,甚至有倾家荡产者,但另一方面又舞法弄权,鱼肉乡里。这两方面的现象都体现了中国传统基层行政的特色。五、宋朝社会的文化教育层次和士大夫
  与前代相比,宋代社会的文化教育层次显然有所变化。这主要是随着印刷术的推广,教育的发达,城乡的识字率有相当提高,识字的士人数激增。但是,这种情况也不应夸大,总的说来,在宋代的物质生产水平下,仍然不能摆脱统治阶级文化教育层次较高,而被统治阶级文化教育层次较低,文盲率很高的状态。当然,上述的总估计又不应绝对化,因为富贵者未必文化教育层次都高,而贫贱者未必文化教育层次都低,故本文在开头已经提及,今人事实上不可能以文化教育层次的高低划分阶级。
  在传世的史料,宋朝的社会下层有“极贫秀才”,需要救济。[91]如开封城里有个冯贯道,“举进士不偶”,“以训童子为业,二十余年如一日”,“月得钱不过数千,曾何足以宽衣食计”,[92]张九成在南宋初中状元前,“家贫,水菽不给,寓盐官东乡,作村教书”。[93]宋时乡村教师生活往往相当贫困,有个“唐教书”,即使在杨么水寨,也只是充当“不系出战人”,因为“饥困”,又向官府“归投就食”。[94]陆游的诗中曾描写一个乡村教师:“儿童冬学闹比邻,据案愚儒却自珍。授罢村书闭门睡,终年不着面看人。”教《百家姓》之类“村书”,[95]不需要高深的文化,但此人虽然穷困潦倒,还是深居简出,自视甚高。[96]
  从另一角度看,在宋朝的统治阶级中,即使是高官,也未必都有文化。如北宋名将杨业“不知书”,却是“忠烈武勇,有智谋”。[97]南宋大将刘光世虽是将门之子,然而在严州乌石寺题名时,“不能书,令侍儿意真代书”。[98]韩世忠“生长兵间”,“不识字”,直到罢兵柄后,才学习填词。[99]除了科举出身外,如进纳、荫补等出身者,也有相当部分文化水平不高,“世禄子弟”“至有全不识字而侥冒中选者”。“河北路买官之人,多是市井庸猾”,此类“屠酤市贩之辈”,文化素质也可想而知。[100]
  关于文化因素,不能不涉及士大夫一词。我曾与韩国的李锡炫先生讨论韩国学者感兴趣的士大夫问题,认为宋朝的士大夫与官户,甚至官户中的文官都不能混同或等同,更不论将士大夫与地主阶级混同和等同。
  士大夫在古代大致是指官吏,如《周礼・考工记》说:“坐而论道谓之王公,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荀子・君道》说:“上贤使之为三公,次贤使之为诸侯,下贤使之为士大夫。”但有时也作文士,如《韩非子・诡使》说:“今士大夫不羞@泥丑辱而宦。”有时又作军队的将士而言,如《史记》卷109《李将军列传》说,李广“引刀自颈,广军士大夫一军皆哭”,司马迁评论说:“彼其忠实心,诚信于士大夫也。”此处的“士大夫”其实也可点断,作“士、大夫”。
  士大夫一词沿用到宋代,其词义并无大的变化,看来与近代的知识分子一词有相近之处。一般说来,可以指有学问的读书人,也可以指官员中的某些文官,却不能包括其家属,这与官户作为一个家庭,显然有别。如《陈亮集》(增订本)卷35《陈性之墓志铭》说:“一日,与乡士大夫过予,自命行庖具饭。”《方元卿墓志铭》说:“谱谍之不明久矣,卿士大夫能谱其世家,使始末可考见者,盖仅有之,而况崛起田庐,能由其所起之祖,至或一二百年而不坠,是亦可尚已。浦江真溪之方氏,自其讳耸者以有家,至其子超,孙允修,资日以钜,遂为邑之望族。”看来宋人或可用“乡士大夫”和“卿士大夫”两词,用以区别有无官位。没有官位者也可称士大夫,这又是与官户的一大区别。《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21熙宁四年三月戊子载宋神宗与文彦博的谈话:“上曰:‘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彦博曰:‘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
  此处的士大夫一词当然是指有官位者,但由于宋朝的官员有复杂的出身和流品,如前所述,除了文官与武官之别,即使在文官中也有各种出身,有的文化很低,显然不能统称士大夫。宋朝的武官也不能与现代意义的军官等同。此外,有些文士由于各种原因,又不能拥有文官的头衔。
  北宋末到南宋初,曹组和曹勋父子其实是标准的文士,曹组“宣和中,以x门宣赞舍人为睿思殿应制,以占对开敏得幸”,充当宋徽宗的文学侍臣,向皇帝进献《艮岳赋》和《艮岳百咏诗》。曹勋“用恩补承信郎,特命赴进士廷试,赐甲科,为武吏如故”。曹勋“不闲武艺”,也从未参加军事,却以武官的序列升迁,最后官至节度使和太尉。[101]另有一个韩公裔,“初以三馆吏补官,掌韦贤妃阁笺奏,寻充康王府内知客”。北宋后期,三馆是秘书省的别名,在秘书省充吏胥,往往须有较高的文化要求。宋高宗生母韦氏原先在宋宫中的地位不高,最高只是位居婉容,在嫔之列,直到宋钦宗命康王赵构第二次出使时,才下令将韦婉容升迁龙德宫贤妃。所谓“掌韦贤妃阁笺奏”,乃是后来的追述。在韩公裔充任笺奏时,至高也是称掌韦婉容阁笺奏,还不一定是官的差遣,而有可能只是吏的差遣,但文字能力显然较强。[102]按宋时的制度和惯例,吏胥出身的官员,在官场中是受到某些岐视的。韩公裔虽然攀龙附凤,却还是以武官的序列升迁,后来官至节度使,死后赠太尉。[103]
    由于宋朝长期实行文官政治,确立了重文轻武的传统,文武流品区别森严。宋人称“近时文士鄙薄武人过甚,指其僚属,无贤不肖,谓之‘从’”,[104]至有“士大夫多耻从军”之说。[105]南宋初有两个陈桷,“秦会之(桧)为相,高宗忽问:‘陈桷好士人,今何在?可惜闲却,当与一差遣。’会之乃缪以元承为对,云:‘今从韩世忠,辟为宣司参议官。’元承、季任,适同姓名。上笑云:‘非也,好士人岂肯从军耶?’”[106]唯有科举出身的文官,才算是当之无愧的士大夫,武官当然不算士大夫。甚至士大夫在军中充当幕僚,也被视为降低身份,而受到嗤笑。如曹组、曹勋父子和韩公裔之类武官,在今人看来,是可以归入士大夫之列,但在宋时的一些科举出身的士大夫眼里,只怕也难以认定他们是自己的同列。
  由此看来,士大夫可以作为研究宋朝社会文化教育层次的一个名词,但要作为一个阶级的观念,只怕是不妥当的。士大夫可以横跨官和民两个层次,却又不能用于指武官,甚至某些文官,故使用士大夫一词,似宜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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