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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华文史网 在中国古代史学理论发展史上,关于史家主体修养的探讨是一个重要问题。梁启超所谓“史家四长”说即是对这个探讨的总结和概括。在这一理论成就的形成过程中,唐代史家刘知几的“史才三长”说及清代史家章学诚的“史德”说是关键环节。当然,任何学术成果尤其是理论上的突破,都必须以一定的思想积累为前提与基础,这种积累首先必须是学者个人的,而从更为普遍的意义上讲,它更是社会的与时代的。因此,从孔子、孟子的时代起,我们就可以发现与此相关联的某种论述,并为史学界所重视。本文所要讨论的,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朝梁刘勰在其理论名著《文心雕龙・史传》篇中所提出的“素心”说,它亦可视为从孔、孟到刘、章发展过程中的思想成果之一。从史学理论发展的大势来看,这一理论概括与刘、章之说,具有明显的内在联系。
一 “素心”说的提出及其史学含义
(一)“素心”说的提出与确认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介乎汉、唐两大盛世之间的分裂时期。政权更迭、民族融合、儒学中衰、玄学大倡,成为突出的时代特征。在以上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与推动下,史学走上了迅速、多途发展的轨道,形成了“蔚为大国”[1]]][1[[[[[[[[[[[ 的繁盛局面。史学著作数量激增、史书著述形式和体裁的多样化、修史制度正规化、民族史学的兴起与蓬勃发展、私人修史发达,均构成史学“蔚为大国”的有机组成部分,并最终导致了史学在学术思想及目录学中的地位得到确认。然而,与此同时,学术与政治、求真致用、文辞与内容等各种关系,亦由于受时代影响而体现出不同程度的矛盾,史学发展面临新的问题。
史学的兴盛与其同时存在的诸多弊端,为史家主体修养理论的探索与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课题与发展契机。如张辅的《班马优劣论》、干宝的《史议》及范晔的评司马迁、班固,裴松之论评价史事,是从才与识方面出发立论,而时人对华峤的评论“博闻多识,属书典实,有良史之志”[2],则重在从学与识的角度论史家修养。在史家著史态度方面,最突出的论点莫过于要求史家恢复据事直书的实录精神。“直书”已不仅是对某一个史家的赞语,而是成为评论史家优劣的基本标准。这反映了这一认识从个别到一般的发展过程,而这种发展又是同史学领域中两种作史态度的对立、斗争相联系的。北魏太武帝诏崔浩国实史,令其“务从实录”;崔鸿私撰《十六国春秋》,自称要将旧史“删正差谬,定为实录”[3];常璩在撰《华阳国志》的过程中,对旧史记载中多怪异传说的虚妄做法,予以尖锐的批评等等,都反映了史家对于史学客观性的自觉意识。
在社会历史与学术环境影响之下,刘勰撰成《文心雕龙・史传》篇就不是偶然的了。加上他所具备的“博通经论”、“长于佛理”[4]的自身条件,使其长于从理论角度分析、归纳前人成果,也使得他的“素心”说具有了重要的启迪意义。
《史传》篇勾勒了从文字产生到《尚书》,再到当时的近代史学发展的大致脉络,因此,被人们认为是一部小型的史学发展史。从史学理论的角度看,刘勰所论至少具备了这样几方面的价值:首先,他认为,史书是备载前言往事、令后人“居今识古”的重要媒介。没有它,人们对“岁纪绵邈”的自身历史就无法确切了解和认识。这一认识包含着对历史与史籍(史学)加以区分的思想,在史学理论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其次,以《尚书》、《春秋》、《左传》为代表的古史著作,除了真实可信之外,其最大也是最重要的特点,乃在于它们“彰善瘅恶,树之风声”、“举得失以表黜陟,征存亡以标劝戒”[5]的伦理教化功能和贻鉴后世的政治功用。也就是说,史书不仅要求其真,还必须在此基础上,体现、阐扬一定的政治伦理标准,即“理”。这事实上已经点明了我国古代史学批评的两个基本标准,同时,也为他进一步拓展自己的论述确立了正确、全面的着眼点;再次,他不仅运用这两条标准对战国以来的史职、史家、史著演变情况作了条分缕析的评价,而且就其“偏驳不伦”、“疏谬少信”的原因作了分析,即“追述远代,代远多伪”,“俗皆爱奇,莫顾实理”,“记编同时,时同多诡”。在这几方面认识基础上,刘勰提出,为了恢复古代史学的面貌,必须提出与时弊根本相对立的理论观点,加强史家主体思想修养:“析理居正,唯素心乎!”只有具备了“素心”,史家才能避免主、客观因素的干扰,修出符合古史之意的著作来。
这里,在对“素心”进行理论分析之前,必须说明的是:当前流行的各家注本中,关于《史传》篇有不同主张,关于其“素心”一词,则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以金毓黻先生、陶侃如先生为代表,认为“析理居正,唯素心乎!”的“素心”当依清代黄叔琳的辑注本,改为“素臣”,指左丘明[6];一种以范文澜、杨明照、周振甫、赵仲邑等诸位先生的观点为代表,他们均沿袭纪昀对黄注的评论,认为原本中的“素心”文意通顺,可不必改为“素臣”[7]。由于黄注属推测之言,并无他本做为旁证,而在《文心雕龙・养气》篇中,亦有“岂圣贤之素心,会文之直理哉”之语,用法与《史传》篇非常相似,含义亦与后者相同。前后对照,笔者认为,原本中的“素心”一词没有修改的必要,故本文论述,均以范、杨、周诸位先生的注本为依据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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