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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从《奴隶与社会死亡》与《后汉书・宦官列传》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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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世 發表於 2011-12-23 09:1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华读书报
对做实证性描述的历史学者来说,做中西历史比较不仅有种种困难,似乎也无此需要。不过对社会学家来说,用比较眼光来看历史完全不成问题,而且还加强了研究的深度和说服力。哈佛社会学家帕特森写有名著《奴隶制与社会死亡》(Orlando Patterson, Slavery and Social Death: A Comparative Study, 1982),对世界各地不同时期的奴隶制度进行历史比较研究,试图以此证明他对奴隶身份的界定,以及他对奴隶制运作方式的探讨。派特森教授最有特色的一个观点是,他把历史上为帝王服务的宫廷奴隶称为“终极的奴隶“,以拜占庭和中国古代的宦官为其典型,并解释了为什么是阉人担当了这一角色。卡尔・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因其对世界文明简单化的理解而一直饱受学者的批评,不过他曾经观察到古代专制君主利用阉人控制高级官员的现象。派特森更进一步地说,在世界范围内,古代君主都曾经借助被阉割的奴隶来扩展自己的权力和抗衡贵族阶层的影响。


    的确,阉人政治不是古代中国独有的现象,而且还是一种特殊的奴隶制。在社会学的意义上,派特森超越了罗马法把奴隶界定为“物“的狭隘性,把奴隶制界定为奴役和社会不平等的极端形态:拥有权力的一方为实现自己的意志而强迫另一方,并完全剥夺其权利;被剥夺权利的一方同时也被剥夺一切正常的社会关系,丧失家庭权利和家族纽带,甚至没有延续后代的权利和能力;在任何社会结构中,奴隶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都被严重地边缘化,是卑贱的,得不到尊重的。这一极端不平等人际关系的维持不仅需要暴力,而且需要有直接、持续、赤裸裸的暴力,同时还需要在心理上和文化上造就相应的社会氛围,以使奴隶能够认可自己的地位,并使社会主流价值观能够认同一部份人对另一部份人人格的如此践踏。中国学者一般也都注意到,宦官的身份具有双重性,他们既是皇帝的奴隶,又是朝廷官员。问题不仅是派特森把宦官界定为“终极的奴隶”是否有充分的说服力。更重要的问题是,皇帝为何需要和难以摆脱宦官的政治角色。派特森对这两个问题的解释都富有启发性。


    罗马帝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极其特殊。它是世界古代史上唯一由具有相当发展程度、面积广阔的民主共和国向专制君主政治演变的一个范例, 并且它的这段历史得到了充分的文献纪录。君主世袭制在罗马帝国长期以来不甚稳固,官僚制度中的共和国残留也长久留存。奥古斯都以及其后的皇帝都在不同程度上任命自己家奴和继续处在依附地位的释奴来负责行政事务(familia caesaris)。对此,传统的解释之一是,社会精英认为担任皇帝的文书和财产管理人是对自己尊严的伤害。在共和国传统的长期熏陶下,他们认为荣誉来自为国家服务,而不是为特定的个人服务,后者被看作是奴隶做的事情,即便服务的对象是皇帝。而罗马的皇帝,至少在帝国最初的三个世纪,似乎也尊重他们的这种情绪。然而正如派特森通过举例说明的,皇帝使用自己的奴隶和释奴来担任官员在本质上还是由专制皇权本身的性质决定的,奴隶的人格和人权完全不得到承认,所以他们才能完全以皇帝的代理人身份行事。对专制君主来说,他们不仅是最廉价、最容易驱使和最容易控制的,而且也可以为皇帝的经济和政治利益被随时牺牲掉。这些奴隶和释奴官员的权力具有“寄生”的性质,即他们自己完全没有权威和社会力量的支持,他们所有的政治影响力都来自他们作为奴隶或者释奴与皇帝的亲近、亲密联系。他们越有权势越富有,就越被贵族和上流社会鄙夷。派特森举出尼禄统治时期佩特罗尼乌斯的小说《萨蒂利孔》为例。小说所讽刺的释奴特里马尔基奥曾经担任重要财务官职。这位前奴隶集合了一切被罗马元老贵族所蔑视的下贱品行,谈吐粗俗、甚至还在谈话时剔牙缝间的食物。他不能穿镶嵌紫带的元老托加(一种长袍),也不能佩戴元老的金戒指,于是他可笑地佩戴了紫色条纹的围脖和一枚钢打的戒指。正是这些被贵族嘲弄的卑贱奴隶和释奴帮助皇帝管理着庞大的帝国,在践踏罗马贵族迷恋的共和国情结的同时,推动了贵族本身奴化进程的完成。这些皇帝奴隶并非阉人,但是他们的很多特性与后来的阉宦相似。


    其实所有专制君主都需要有一支具有奴隶特性的官员队伍,如果不能或者不易得到这样的官员,他们就直接使用奴隶(包括阉人)来担任官吏,并且利用他们来平衡和抗衡其他大臣和官员。罗马帝国之外,古代世界的其他文明也有同类情况,譬如中世纪流行在穆斯林国家、拜占庭和中国的阉人政治。奥斯曼帝国的阉人有侍奉后宫的功能,但也担任高级的军事和行政长官。拜占庭帝国信奉基督教,奉行一夫一妻制度,所以那里的阉人并不承担看管女眷的工作,我们可以从典型的政治意义上来理解其职责。在谈论中国宦官时,派特森主要使用三田村泰助的《中国宦官:近臣政治的结构》(Taisuke Mitamura, Chinese Eunuchs: The Structure of Intimate Politics, 1970. 日文版出版于1963年)。英译者用“亲密政治”来翻译书名,很贴切地刻画出宦官与皇帝的关系。拜占庭的情况是,不论皇帝是强有力还是虚弱,他们都在宫廷和国家事务上依赖宦官。可能的原因之一是,宦官通过与皇帝的亲密关系建立了自己的政治影响。此外,宦官作为卑贱的奴隶也是拜占庭皇帝在与大臣和贵族的权力斗争中可以驾驭和牺牲的替罪羊。然而在根本的意义上,宦官是古代专制政治的必然产物。派特森在这里引用了基思・霍普金斯《征服者与奴隶》一书(Keith Hopkins, Conquerors and Slaves, 1978)。


    霍普金斯提出“绝对的权力永远和绝对的孤独联系在一起”,并以此来解释为何在一夫一妻制的拜占庭依然流行宦官制度,皇帝因为至高无上的权力需要被神化,因而需要通过与世俗世界保持距离来建立高高在上的神秘感,被这种至高无上权力封闭起来的皇帝必须借助宦官来重新建立与外部世界、与贵族等政治力量之间的联系。难道非要借助性器官被阉割的阉人来执行这一政治功能吗?霍普金斯解释说,宦官作为阉人的低贱身份使得他们不可能因为自己的权力而与贵族合流,所以是皇帝可以依靠的忠实仆人和政治助手。


    派特森并不完全满意霍普金斯的上述解释。他倾向于强调宦官是唯一能够全面满足古代专制君主政治需求的一个群体,因为皇帝的根本政治需求有三方面:防止官吏和贵族联合成为对抗自己的力量、建立和维护有效率的行政运作、防止官僚集团演变为具有独立性和世袭性的势力。宦官的理想之处在于,他们不仅能够满足帝王前两方面的需求,他们的阉割使得他们永远不可能成为具有世袭性的封闭团体,他们的下贱身份使得他们永远必须依赖皇帝。阉人遭万人耻笑,又因尿道失控滴尿而生恶臭。司马迁描述自己被阉割后的情况说,“乡党戮笑,污辱先人”。拜占庭的阉宦被当时人描写成 “非男非女,仍然心怀对女人的情欲”,且心理变态,性格怪僻,残暴贪婪,因而被看作是世间最肮脏之物。派特森最具有原创性的观点是,这些失去人格尊严、令人厌恶的阉宦恰恰是在不同程度上被神化的拜占庭和中国古代帝王需要的特殊奴隶,他们的腐刑不仅导致了他们的“肮脏性”或者卑贱,同时又使得他们具有宗教意义上的“童真“和纯洁性,这两种相反特性的结合使得他们成为被神化皇帝的完美奴隶,能够接近皇帝,在被神化的皇帝和世俗臣民之间扮演完美的中间人,又不致于威胁到皇帝的崇高地位。这一观点,我们姑且称之为“派特森命题”。


    宦官的奴隶特性表现在三个方面:不论他们的权力有多大,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权力完全从属于作为他们主人的皇帝;他们辱先人、绝后代,与正常的社会关系网络隔绝;他们与所有的奴隶一样,在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处于边缘化的地位,从事自由人所不屑于或者不能够从事的工作。派特森指出,因为他们是奴隶,他们的人格和自尊可以被否定,但是不可能被消除,他们的内心通常存在着反抗意识。他们“会想到,没有他们的话,主人是否也将毫无力量。他们会因此斗胆反过来掌控与主人的关系吗?也就是说,当主人在没有穿上奴隶递过来的衣服之前,他们不是赤裸无助的吗?这时候,奴隶们胆敢试验一下自己的权势吗?“黄宗羲所说的“阉宦之祸“应该就是这种特定的奴主-奴隶关系辩证互动的产物。在派特森看来,在具有神化帝王倾向的古代专制主义政治下,如在拜占庭和古代中国,宦官制度是必然产生的政治奴隶制。由派特森的眼光去看中国古代文人对太监弄权的评论,会发现一些互相印证之处,也会发现一些浅薄的地方。


    其一,“阉宦之祸,历汉唐宋而相寻无已,然未有若有明之为烈也。”的确,宦官弄权不宜看作是专制皇权的异化,而应看作是其必然产物。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强调阉宦弊端的来源在于皇帝多欲,“视天下为娱乐之具”,宫室填满美女。他认为,这样造成的宦官众多之势离祸乱已经不远了。然而我们知道,一夫一妻制的拜占庭也有宦官问题。


    其二,宦官干政是否是因为他们与皇帝的亲密关系呢?在《后汉书・宦者列传》里,范晔由天象学说到太监与帝王的亲近关系:“宦者四星在皇位之侧,故周礼置官,亦备其数。”他也深刻地注意到,他们的残废和卑贱使得他们容易取得皇帝和嫔妃的信任,建立亲密无间的关系。由于是受腐刑之人,他们“声荣无晖于门阀,肌肤莫传于来体”,让皇帝们觉得与之亲近没有威胁和害处,即“推情未鉴其敝”。皇帝因此觉得对他们可以“顾访无猜惮之心,恩狎有可悦之色”。和这些完全被否定人格和人权的残废奴隶在一起,皇帝可以亲昵随便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汉高祖生病时可以倚靠在太监的膝盖上休息,汉桓帝可以在如厕时(而不是在会议室里)拜托宦官唐衡诛杀梁皇后宗族。太监甚至还负责年青皇帝的性教育和侍奉他的夜生活。宦官即是宫廷奴隶,奴隶主在奴隶面前无须顾忌颜面,后者就像工具和牛马一样,但是又懂得讨好和谄媚。


    其三,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总结唐代政治得失的时候已经注意到,宦官用权是国家之患,其影响力来自他们与皇帝的亲密关系,“人主自幼及长,与之亲狎”。平日里“甘言卑辞之情有时而从,浸润肤受之诉有时而听”,以致“如饮醇酒,嗜其味而忘其醉也“。司马光的敏锐之处却在于,他意识到宦官与皇帝唇亡齿寒的关系,不能让宦官拥有皇帝不能控制的权力地位,但是完全清除宦官就意味着颠覆皇帝的统治,“是犹恶衣之垢而焚之,患木之蠹而伐之,其为害岂不益多哉”。他承认宦官中间不仅有贤能的人才,而且有辅佐专制皇帝的特殊政治功能:“谨闺闼之禁,通内外之言,安可无也。”黄宗羲提议减少宫女进而减少太监,最终杜绝宦官因数量众多而实力膨胀。这一思路不如司马光的见解深刻。


    周良霄先生对专制皇权深恶痛绝。他在《皇帝与皇权》里精辟地指出:“宦官制度实际上是秦以来专制主义皇权制度的派生物。从政治的角度看,由皇帝个人,采专制独断的办法,统治一个广袤的东方大国,而自己又身处九重,与外隔绝,他惟一可以依赖的只是供奉在自己周围、与外界又无奥援的宦者。”那么皇帝为何要“身处九重,与外隔绝”呢?在这里,我们可以再度回到派特森命题。正如周良霄先生提到的,皇帝固然一律要依靠实力夺取皇位,但是在意识形态上却要依靠“神力的迷信“来制造舆论和巩固统治,因此在赋予自己“隆准龙颜”等等奇征异表之外,还认为自己是受天命治理天下的天子,在祭祀和面对灾谴、祥瑞的时候都要突出自己与天的特殊关系。皇帝这种被神化的地位,诚如派特森所指出的,导致了他与阉宦的相互依存,因为皇帝需要通过“与外隔绝”来维护自己的神秘性和权威性,同时又需要借重宦官来与外界沟通,协助他掌控和使用外朝的大臣和官员。


    也就是说,按照派特森的理解,不仅弄权的宦官是一群肉体被残害、心灵扭曲的特殊奴隶,而且在终极的意义上,需要借重宦官的政治都是具有神化统治者色彩的专制主义政治,而且包含有不可磨灭的奴隶制因素。我们倒不必把他的观点看作定论,但是可以借鉴、讨论和争鸣。那么,如果专制君主兼有被神化和与外隔绝的特性,即使他们不使用或者习俗上不能使用肉身被阉割的宦官,他们是否也会任命和依赖精神和人格被阉割的奴仆为重要官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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