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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历史千年 北宋输出的商品主要有金、银、铜、铝、锡、瓷器、漆器和诸色绢帛等。铜钱也大量出口,当时南洋许多国家就把它用作自己的货币。由于铜钱流出甚多,所以到了绍兴十一年(公元一一四一年)不得不下令严禁缗钱的输出。输入的商品,主要有犀角、象牙、胡椒、珊瑚、乳香、龙涎香、琉璃、苏合香油、倭板、硫磺等。这些输入的商品大多数是供封建统治阶级享用的奢侈品。
两宋时,先后与中国有贸易关系的国家很多,南宋海外贸易最发达的时候,通商的国家和地区多达五十多个,其中以大食 (阿剌伯)商人为最多。外国商人常乘中国大海船往来海上。外国海船到中国来的有:昆仑船、婆罗门船、波斯船、狮子国船等。
为了掌管对外贸易事务,两宋政府先后在东南沿海一带设置市舶司,市舶司的职责主要是:登记海船,发给公据公凭及引目;征收税品;收买商品;处理由“抽解”及收买所得之商品。由于海外贸易的发达,外贸收入在两宋的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南宋绍兴末年(一一六二年),泉州、广州两市舶司的净收入为二百万缗,约占当时南宋王朝年度财政总收入的二十分之一 。
蒙古统治者进入中原之初,惨酷的屠杀和劫掠,给北方地区的经济带来了很大的破坏。元世祖忽必烈即位之后,为了巩固其封建统治,实行了一些鼓励生产、安抚流亡的措施,农业生产渐渐得到恢复。特别是经济作物棉花的种植不断推广,棉花及棉纺织品在江南一带种植和运销都比较普遍。经济作物商品性生产的发展,就使当时基本上自给自足的农村经济,在某些方面渗入了商品货币经济关系。但是,由于元代统治者集中控制了大量的手工业工匠,经营日用工艺品的生产,官营手工业特别发达,对民间手工业则有一定的限制。元政府并通过专卖政策控制盐、酒、茶、农具、竹木等一切日用必需品的贸易,这都影响到国内商业的正常发展。
但是,元代幅员广阔,陆海交通发达。统治者为了自己的政治军事上的利益,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奖励对外贸易政策,因而终元之世对外贸易颇为繁盛。元代的对外贸易采取官营政策的时间较长,听任海商自由下海贸易的时间很短,并禁止汉人往海外经商。所谓官营海外贸易政策,主要就是“官自具船给本,选人入番贸易诸货,其所获之息以十分为率,官取其七,所易人得其三。凡权势之家皆不得用己钱入番为贾,犯者罪之,仍籍其家产之半。其诸番客旅就官船买卖者,依例抽之。” 但实际上私商入海贸易的仍然很多,政府始终无法禁绝。
元代海外贸易输出入商品,大体上与宋代相同。但奴隶贸易却有相当规模。贩运进口的有“黑厮”和“高丽奴”;贩运出口的有汉、蒙和色目各族人民。至元二十八年(公元一二九一年)曾有诏令禁止泉州海舶携带蒙古男女出海,贩往回回(阿刺伯)、忻都(印度)等地。至元三十年,在制定“市舶司则例”时,又明文规定男妇人口不许下海私贩到各国。元时贩卖人口很盛行,不止对海外,即在内地也是如此。当时北人酷爱江南技艺之人,呼为“巧儿”。妇人一名,往往价达二、三百两,有的童男女被掠卖后,有辗转买卖至有数易其主人者。为了防止被掠卖的人口逃遁,掠卖者或买主,往往以药哑其口,或以火烙其足,使其残废。当时,各族劳动人民,在封建统治阶级的残酷压迫和剥削下沦为奴隶,并被辗转贩卖的情景是很悲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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