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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清官”考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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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0-10-19 13: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国传统文化网

“方今制禄,大抵皆薄。自非朝廷侍从之列,食口稍众,未有不兼农商之利,而能充其养者也。其下州县之吏,一月所得,多者钱八、九千,少者四、五千,以守选、待除、守阙通之,盖六、七年而後得三年之禄,计一月所得,乃实不能四、五千,少者乃实不能及三、四千而已。虽厮养之给,〔亦〕窘于此矣,而其养生、丧死、婚姻、葬送之事,皆当于此。夫出中人之上者,虽穷而不失为君子;出中人之下者,虽泰而不失为小人。唯中人不然,穷则为小人,泰则为君子。计天下之士,出中人之上下者千百而无十一,穷而为小人,泰而为君子者,则天下皆是也……故今官大者,往往交赂遗,营赀产,以负贪污之毁;官小者贩鬻,乞丐,无所不为。夫士已尝毁廉耻以负累于世矣,则其偷惰取容之意起,而矜奋自强之心息,则职业安得而不弛,治道何从而兴乎?又况委法受赂,侵牟百姓者,往往而是也。此所谓不能饶之以财也。”[27]  
他承认当时的清官“千百而无十一”,还不足百分之一。但他实行变法後,如前引李新之说,还是“廉吏十一,贪吏十九”。正如元朝的女真人乌古孙泽常说的一句话:“士非俭无以养廉,非廉无以养浴!彼“身一布袍数年,妻子朴素无华”。[28]养廉的关键还是在于一个“俭”。自奉不俭,薪俸再厚,到头来还不是贪得无厌。
  清朝雍正皇帝特设养廉银,“因官吏贪赃,时有所闻,特设此名,欲其顾名思义,勉为廉吏也”。[29]“知大臣禄薄不足用,故定中外养廉银两,岁时赏上方珍物无算”。[30]其效如何?清朝是否就因此灭绝了贪官?高薪养廉在历代已屡行而无效,如今居然有人将它当作反贪的新建议和新发明,岂非过于荒唐而浅薄。况且既有马克思的明训,强调一切干部的中等工人工资原则,又显然是与马克思主义背道而驰。历史上看不到有因高俸厚禄的养廉而培育的清官,也看不到真正因穷困之至,揭不开锅,而被迫走上犯罪道路的贪官。清官与贪官的根本区别,全在于个人操守。
  清官不仅须忍受生活上的清苦,而在官场大都是蹭蹬不得志。等级授职制的官场筛选规律,往往是黄金下沉,而粪土上浮。得上司青睐,能排挤同列而上浮者是粪土,而被上司厌恶,受同列排挤而下沉者是黄金。中国成语有“结党营私”一词,确有科学的内涵。盖在官场中,欲营私就必须结党,不结党则不足以营私。受众多贪官排挤者正是清官。在官场中,施展各种歪门邪道而得利,而窜升者,则是贪官。正如宋朝陈宓所说:“大臣所用,非亲即故,执政择易制之人,台谏用慎a之士,都司枢掾,无非亲昵,贪吏靡不得志,廉士动招怨尤。”[31]这正是官场的常态。
  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宗泽是元v六年(公元1091年)进士,而奸相兼大贪官王黼则是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进士。[32]宗泽“质直好义”,是个“自奉甚薄”的清官,[33]却因拒绝执行宋徽宗的错误政令,屡遭贬黜和处分,屈沉下僚,直到北宋末,还只是当一个磁州知州。然而晚十二年的进士王黼却得到宋徽宗的宠用,“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拜特进、少宰。由通议大夫超八阶,宋朝命相未有前比也”。[34]就在同年,“知登州宗泽坐建神霄宫不虔,除名,编管”。[35]宗泽抵制宋徽宗耽溺道教,劳民伤财,兴修神霄宫之类宫观,受到极重的处分。宗泽年近七旬,在国难当头时,方得崭露头角,在临终前不到两年,生命大放异彩,却是非常可悲痛的异彩,否则,他肯定在史册上是默默无闻的。两人的荣枯岂不形成很鲜明的对照。
  金朝末年,陈规上奏说:“县令之弊无甚于今,由军卫监当、进纳劳效而得者十居八、九,其桀黠者乘时贪纵,庸懦者权归猾吏。近虽遣官廉察,治其奸滥,易其疲软,然代者亦非选择,所谓除狼得虎也。”[36]在古史上,贪官惩治贪官,新贪官取代旧贪官,换来换去,就是“除狼得虎”,当然非独金季而然。
  《历代名臣奏议》卷67载郑介夫说,官员“满替”,“彼贪污者家计既富,行囊亦充,赴都纵贿,无所不至,每每先得美除。彼㢘介者衣食所窘,日不暇给,至二、三年闲废于家,虽已给由,无力投放,及文书到部,复吹毛求疵,百端刁蹬。幸而入选,在都待除,淹困逾年,饥寒不免。则急进者可以速化,恬退者反有体覆保勘之挠,是朝廷诱人以奔竞也。今大小官正七(品)以上者省除,从七(品)以下者部注。然n由到省,例从部拟,吏部由此得开贿门”。他所反映的是元成宗时的情况,清官的遭遇,与宋金如出一辙。
  《孟子・滕文公下》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古今的史实证明,这是很高的道德修养的境界,但中国古代的一些清官确实以自己的立身行事履践着这条古训,是极为难能可贵的。
  人言可畏,舆论对压制贪腐,无疑有巨大的作用。由于贪官的缺德,从来也没有一个贪官,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理直气壮地承认自己就是要当贪官,以当贪官为荣。秦桧和严嵩是个鲜明对比。专职纠劾贪腐的台谏官,不过是由秦桧牵线的一群恶犬,他们只是按其政治需要,去吠咬异己,而对秦桧,只能是挖空心思地用各种谀词,去称颂“圣相”的盛德。然而严嵩却根本没有那种势焰,他当权之际,一个又一个的正直的官员,前仆後继,不断向嘉靖皇帝参劾他的奸贪。但嘉靖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完全不听正论,而支持、包庇和纵容严嵩的奸恶。“前後劾嵩、世蕃者,谢瑜、叶经、童汉臣、赵锦、王宗茂、何维柏、王晔、陈垲、厉汝进、沈、徐学诗、杨继盛、周a、吴时来、张、董传策皆被谴。经、用他过置之死,继盛附张经疏尾杀之”。[37]在等级授职制下,即使有正论,当时又起了什么作用,起作用者倒是倡正论者反而惨遭严嵩的迫害。
  在等级授职制下,百姓的好恶和口碑,决不可能决定一个官员的升沉和荣辱,而上级或最高权力的青睐,才是升沉和荣辱的关键。《聊斋I异》卷8《梦狼》说:“黜陟之权,在上台,不在百姓。上台喜,便是好官,爱百姓,何g能令上台喜也?”于是尽管百姓骂声不绝,许多贪官照样节节窜升,神气活现。
  中国的古史过于悠久,历代兴亡的往事也积累得过多。一方面是每代开国,总是企求长治久安,致力於堵塞各种招致败亡的漏洞,另一方面又是从来无不亡之国,无不败之朝。尽管每朝每代的覆灭,总是各有许多具体的条件和情况,而其中一个根本性的因素,一条贯穿历代败亡的基线,说来说去,还只是“腐败”两字。腐败的根源,说来说去,也无非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下的等级授职制。各朝各代大致都有清官,但清官不起主导作用,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腐败,更无法挽救危亡。
  即以明朝为例,《明史》卷258《韩一良传》说,“庄烈帝初在位,意E治”,““澄城人韩一良者,元年授户科给事中,言:‘陛下平台召对,有文官不爱钱语,而今何处非用钱之地?何官非爱钱之人?向以钱进,安得不以钱偿。以官言之,则县官为行贿之首,给事为纳贿之尤。今言者俱咎守令不廉,然守令亦安得廉?俸薪几何?上司督取,过客有书仪,考满、朝觐之费,无虑数千金。此金非从天降,非从地出,而欲守令之廉,得乎?’”[38]《春明梦馀录》卷48载崇祯皇帝说:“吏、兵二部,用人根本。近来弊窦最多,未用一官,先行贿赂,文、武俱是一般。近闻选官动借京债若干,一到任所,便要还债。这债出在何人身上,定是剥民了。这样怎的有好官?肯爱百姓。”在明季的危局中,崇祯皇帝非常感叹岳飞这句名言,但他面对的,则是文武官员依然醉生梦死,文官爱钱又怕死,武官怕死又爱钱的现实,不亡何待?
  如今的名牌产品,往往带来伪冒的问题。古代的清官也可算是名牌,就难逃伪冒的厄运。《儒林外史》第八回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大约是来自清代的民谚。《世祖仁皇帝圣训》卷45载康熙四十三年说:“目今巡抚皆有廉声,而司道以下,何尝不受州县馈遗。总之,此时清官或分内不取,而巧取别项,或本地不取,而取偿他省。更有督抚所欲扶持之人,每岁暗中助银,教彼掠取清名。不u一、二年,随行荐举。似此互相粉饰,钓誉沽名,尤属不肖之极。”同书卷46四十八年说:“今部院中欲求清官,甚难。岳飞云:‘文官不要钱,武官不惜命,则天下太平矣。’”他对岳飞有民族偏见,力图在军事上贬低岳飞的战绩,但对岳飞这句名言,却是感慨甚深。五十五年又说:“或有人自谓清官,纵妻子、奴仆暗受贿赂,以此为清,朕断不许。如此清官,何益之有?”雍正的《世宗宪皇帝上谕内阁》卷71载:“余甸以清官自居,乃亦收受朱成元之r送。”他们身为九重之主,对假清官的了解,其实也是片断的、皮毛的,决不可能深悉假清官的所有花招。他们明知清官有伪冒,也可抓出个别假清官,但对众多的假清官,事实上也束手无策,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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