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章按:所谓民主者,职不有所专,而责不有所主。职不专,则政有所不能,责无主,则权有所不断。是以圣贤举权以责,举责以利,举利以负,举负以权,使消长不失其衡也。胡夷之人,见利而忘义,见权而忘责;既不义无责矣,则争相谋其权利,是以不分其权不能平其利也。 论语·宪问篇第二十七章原文简体 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正体 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口语解释孔子说:“不在此职位上,就不要谋议此位之政。” 延章疏:孔子说,“身不居其职位,则不参谋该职位的政务。”不在该职位之上,则不拥有该职位的权力、责任、利益、承负,而在位的人才拥有。不在位的人,想要谋划其政事,不过是贪其位之利,想要得到其利,必须得到其权,但不在其位却不必负其责,这样,在位的人负有其责,却缺乏应有的权利,最终政事必然延宕。所以,不管什么职位,首先要明确的是责任,那样,想要谋取该职位的人才会量力而为。 注释位:职位、位子。 不谋:不谋议。孔安国:“欲各专一于其职。”蔡节:“谋,议也。” 先贤注疏朱子曰:重出。(按:与8.14章重。) 《论语集说》引范氏曰:此夫子所常言也,弟子各以所闻记之,故又见于此。 钱穆曰:不在其位,不谋其位之政。 《论语注疏》曰:此章戒人侵官也。言不在此位,则不得谋此位之政。欲使各专一守于其本职也。 张栻曰:止其分也。 曾子曰:君子思不出其位。 程子曰:不在其位,则不任其事也,若君大夫问而告者则有矣。 伊藤仁斋曰:人各有其分而不能自尽,必好越位犯官,干预其政,故夫子言此以为戒。 辅广曰:不在其位而谋其政,不义而不可为也。问而不以告,不仁而不可为也。 徐英曰:此非独戒侵官,抑且慎越职。 林希元曰:此只是不相侵越职分之意。谋是谋欲为之也,故不可。若穷居而思天下之事,草茅言当世之务,亦可为出位乎? 《中庸》曰: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难行乎患难,君子无入而不自得焉。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于人,则无怨。 刘宗周曰:位凡局于上下皆是君子,居官尽心于职内,不侵越于职外,所以明守分也。陈恒弑其君,孔子沐浴而请讨,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犹然明个分守,况其它乎? 陈祥道曰:大夫不在其政,而谋其政,则谓之犯分;居官不在其政,而谋其政,则谓之侵官。此《易》所以言“思不出其位”,而孔子所以言各司其局,此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也。若夫在天,则春夏秋冬不相易时;在地,则东西南北不相易方;在人,则耳目口鼻不相易用。至于朝廷,不历位而相与言,不逾阶而相揖。大至于天地之理,小至于言语之仪,其定分也,犹且不可犯,又况不在其位而谋其政哉? 范祖禹曰:自天子至于士,皆有位。在其位则谋其政者,职也。故曰坐而论道谓之三公,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至于抱关击柝,无不各敬其事,则天下之理得矣。 《四书解义》曰:君子素位而行,循分自尽,分内事不敢推诿,分外事不敢妄营。故无越职之谋者,乃无旷官之失。孔子戒之之意深哉! 《论语稽》曰:《易》曰“君子思不出其位”,况谋政乎?非惟无补,且以招祸,此汉唐宋明党祸之所以为世戒也。《孟子》“位卑而言高,罪也”,《中庸》“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又云“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皆此意也。 本章参考书目《周易》《中庸》《论语集解》《论语义疏》《论语注疏》《论语集注》《癸巳论语解》《论语全解》《论语学案》《论语正义》《论语新解》《论语集释》《论语集说》《论语稽》《论语古义》《论语会笺》《四书解义》《四书存疑》。 本篇完,免费获得全套电子课程,请关注课程发布公号“文化传统”(wenhuact)的微信推送,过往课程可在底部菜单“经典学习——论语”栏目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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