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3166|回復: 0

[医药资讯] 新冠肺炎解药来了!肺炎1号方已在30家定点医院临床使用

  [複製鏈接]
广东发布 發表於 2020-2-8 21:1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必读声明 / 必讀聲明 本站所有医药学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能视作专业意见,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当面诊治,不得依据任何文字内容自行用药,否则后果自负。
本站所有醫藥學內容僅供學習參考,不能視作專業意見,不能替代執業醫師的當面診治,不得依據任何文字内容自行用藥,否則後果自負。
坊间流传的美国制药公司吉利德(Gilead)研发的新冠肺炎特效药瑞德西韦(remdesivir),已于2月6日以“同情用药”方式在武汉金银潭医院进入临床试用阶段。全国人民翘首以盼,然而两天过去,却未曾有与疗效相关的消息公布,美国当初公布的“病情48小时内好转”的说法疑似破产。
就在失望情绪在互联网上蔓延的同时,却有另外一则振奋人心的消息透露出来:新冠肺炎(轻症)的大范围适用中医药解药疑似出现 了!
继国家中医专家组成的医疗队开始收治新冠肺炎确认患者,并取得良好疗效後医治疗的患者无危重化案例迄今为止,全国范围内,中,广东省的“肺炎1号方”药方中医已通过临床验证,进入大规模生产,并在30家定点医院中展开临床使用的阶段!
以下是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发布”发表的相关文章。

2月8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最新消息,同意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申报的透解祛瘟颗粒(曾用名『肺炎1号方』)用于全省30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临床使用。非定点医院申请调剂使用,将由省药监局予以优先审批。

新冠肺炎解药来了!肺炎1号方规模生产并进入定点医院临床...

新冠肺炎解药来了!肺炎1号方规模生产并进入定点医院临床...

省药监局、卫健委和中医药局联合发布的这份通知指出,疫情期间,允许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根据临床需要直接调剂使用透解祛瘟颗粒,无需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调剂申请;非定点医院申请调剂使用透解祛瘟颗粒的,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优先审批。获调剂的医疗机构可直接向该制剂受托生产企业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申请提供配送。

透解祛瘟颗粒(曾用名:『肺炎1号方』颗粒)是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中医科谭行华主任中医师临床经验方。谭行华主任是广东省名中医,师从岭南温病大家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彭胜权教授,他在温病学说理论指导下,拟定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中医治则为『清热解毒、疏风透表、益气养阴』,临床应用『肺炎1号方』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轻症)确诊病人50例,经1周临床观察全部患者体温恢复正常,50%患者咳嗽症状消失,52.4%咽痛症状消失,69.6%乏力症状消失,无一例患者转重症。

该项目报至广东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科技攻关组后,获得高度重视,于2020年2月1日召开专家咨询会对该项目进行了评估后认为:『肺炎1号方』能够明显改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轻症)的临床症状,有减少重型肺炎发生的趋势,具有较好的临床价值,拟列为广东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技攻关应急专项。

2月3日,省中医药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肺炎1号方』颗粒医疗机构制剂应急审批及临床应用进行联合专家论证会。经论证,基于『肺炎1号方』颗粒具有改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轻症)临床症状和可能减少重型肺炎发生趋势的疗效,同意『肺炎1号方』颗粒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提出备案申请,并纳入应急审批程序准予附条件备案。该制剂规范名称为"透解祛瘟颗粒"。

肺炎1号方

肺炎1号方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梅说,一方制药1月31日接到协助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申报医院制剂并负责配制的通知后,迅速组织技术、质量、生产及市场相关人员成立了联合攻关小组,按照医疗机构制剂申报相关要求,经过3天3夜奋战完成三批备案产品的生产和检验,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所有研究资料,获得制剂备案审批。

据省药监局的批件,该医院制剂的委托期限到2020年4月3日,即只有2个月的时效,制剂的有效期暂定6个月。魏梅介绍,『肺炎1号方』作为市八医院的院内制剂,按规定只限于在本院内部使用。但特殊时期,省药监局特批该产品在全省定点医院应用于临床。据悉,『肺炎1号方』共涉及16味中药,产品制作周期约为一周。魏梅透露,一方制药会根据市场需要全力保证产能供应。

『肺炎1号方』是广东省药监局应急特批的医院制剂,暂不能用于其他地区。谭行华此前强调,该方仅限于治疗轻症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不可当作预防方使用。广州已组织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广州市中医院等医院协同攻关,未来争取摸索出针对重症患者的『肺炎方』。

上述通知也提到,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制剂透解祛瘟颗粒的责任主体,应持续关注制剂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并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调剂使用该制剂的医疗机构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的,应同时报送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来源:南方+客户端 / 编辑:卓佩仪

关于我们| 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举报|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