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卷7离娄章句上诗解4利民所利居仁礼义 题文诗:
孟子有曰:桀纣所以,失天下也,失其民也; 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道:但得其民, 斯得天下.得民有道:得其民心,斯得民矣. 得心有道:民之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本立道生,至仁真情. 民之归仁,犹水就下,兽之走圹.为渊驱鱼, 獭所为也;为丛驱爵,鹯所为也;而为汤武, 驱其民者,桀与纣也.今天下君,有好仁者, 则诸侯也,皆为之驱.虽欲无王,不可得已. 今欲王者,犹七年病,求三年艾.苟为不畜, 终身不得.苟不志仁,终身忧辱,以陷死亡. 诗经有云:其何能淑,载胥及溺.此之谓也. 孟子又曰:自暴也者,人之不可,与有言也; 自弃也者,人之不可,与有为也.言诽礼义, 谓之自暴;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 至仁也者,人之安宅;至义也者,人之正路. 安宅弗居,正路不由,虚情假义,不亦哀哉. 【原文】
孟子曰:『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1,所恶勿施尔也2。』
【译文】
孟子说:『桀和纣丧失天下,是由于失去了老百姓;失去了老百姓,是由于失去了民心。获得天下有方法:得到了老百姓,就得到天下了。获得老百姓有方法:赢得了民心,就得到老百姓了。赢得民心也有方法:他们所希望的,替他们聚积起来,他们所厌恶的,不要加在他们头上,如此罢了。』
【注释】
(1)所欲与之聚之:民之所欲,为之积聚之。逢彬按,第一个『之』,指『民』;第二个『之』,指民之『所欲』。与,为(wèi)。有人理解『与』为动词,『给』的意思;则此句意为『给予他们并为他们聚积(他们想要的)』。此说不妥。因为像这种『V之V之』结构,如【梁惠王上】的『经始灵台,经之营之』,两『之』字一般都指代同一事物;且【孟子】除引文外未见此种结构的句子。但理解为『Prep~V~』结构(Prep,介词)则不同:两『之』字经常不指代同一事物。例如:『今有受人之牛羊而为之牧之者。』(【孟子·公孙丑下】)『为之牧之』指为他放牧牛羊。且【孟子】中多见这一格式。详见杨逢彬【孟子新注新译】。
(2)尔也:二合语气词,如此罢了。『尔也』不能如某些注家所标点的那样单独成句,但翻译为现代汉语时,可以单独成句。详见杨逢彬【孟子新注新译】。 【原文】
『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1也。故为渊驱鱼者,獭2也;为丛驱爵者,鹯也3;为汤武驱民者,桀与纣也。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则诸侯皆为之驱矣。虽欲无王,不可得已。今之欲王者,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4也。苟为不畜,终身不得。苟不志于仁,终身忧辱,以陷于死亡。【诗】云:'其何能淑,载胥及溺5。」此之谓也。』
【译文】
『老百姓归向仁政,就如同水流向下游、兽奔向旷野一样。所以,为深潭把鱼赶来的是水獭,为森林把鸟雀赶来的是鹞鹰,为商汤、周武把百姓赶来的,就是桀和纣了。当今天下的君主中如有好施仁政的,那其他诸侯都会为他把百姓赶来的。即使他不想用仁政一统天下,也是办不到的。不过如今这些希望用仁政一统天下的人,就比如害了七年的痼疾,要寻求三年的陈艾来医治;平时若不积蓄它,〔急来抱佛脚,便会导致一病不起,就等于〕终身都不会得到。〔同理,〕如果不立志于实行仁政,便将终身沉溺于忧患与屈辱,直到陷入或死去或逃亡的深渊。【诗经】上说:'那如何能办得好,全都落水淹死了。」正是说的这个。』
【注释】
(1)圹:同『旷』,旷野。
(2)獭:音tǎ,水獭,一种动物。
(3)为丛驱爵者,鹯也:爵,同『雀』;鹯,音zhān,一种鹰鹞类猛禽。
(4)三年之艾:艾,用以灸穴位者,愈陈则疗效愈佳。
(5)其何能淑,载胥及溺:见【诗经·大雅·桑柔】;淑,善;胥,都;及,与。 【原文】
孟子曰:『自暴1者,不可与有言也;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2。言非3礼义,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译文】 孟子说:『自己摧残自己的人,不能和他讲什么大道理;自己抛弃自己的人,不能和他做什么大事情。开口便非议礼义,这便叫作自己摧残自己;认为自己不能以仁居心,不能践行道义,这便叫作自己抛弃自己。'仁」是人类最安稳的宅子,'义」是人类最正确的道路。空着最安稳的宅子不去住,放弃最正确的道路不去走,可悲呀!』
【注释】
(1)暴:害。
(2)不可与有言、不可与有为:即『不可与之有言』『不可与之有为』,介词『与』的宾语未出现。有言、有为,均应看作固定词组;有言,『有善言』之意;『有为』亦作『有行』,『有所作为』之意。
(3)非:诋毁。通『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