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鶡冠子】卷上4天則詩解4法公取政非聽爲民 題文詩: 真法章物,至公至信,而不自許,天之道也. 以爲奉教,陳忠之臣,未足依恃.法者曲制, 真法法情,真情公正,官備主用,官必公信. 舉善也者,不以窅窅;拾過也者,不以冥冥. 決此非私,法之所貴.若磨不用,賜物雖詘, 有不效者.上下有間,於是設防,制蔽並起. 賞加無功,而弗能奪;法廢不奉,而弗能立; 罰非其人,而弗能絕;不與其民,同心之故. 使民釋己,以上爲心,教之所期.八極之舉, 不能時贊,故可壅塞.昔有道君,之於取政, 非於耳目,耳之主聽,目之主明,一葉蔽目, 不見太山,兩豆塞耳,不聞雷霆.至聽心聽, 心聽聽情,真情至聽,無所不聽.道開而否, 未之聞也.見遺不掇,非人情也.循性天誅, 任情人戮,不勝任也.爲成求得,事之所期. 爲之以民,以民爲天,真情爲民,道之要也. 唯民至極,弗之代也.聖王授業,所以守制.
【原文】
法章物而不自許者,天之道也。以爲奉教陳忠之臣,未足恃也。故法者,曲制,官備,主用也。舉善不以窅窅,拾過不以冥冥。決此,法之所貴也。若礱磨不用,賜物雖詘,有不效者矣。 上下有間,於是設防知蔽並起。故政在私家而弗能取,重人掉權而弗能止,賞加無功而弗能奪,法廢不奉而弗能立。罰行於非其人而弗能絕者,不與其民之故也。 夫使百姓釋己而以上爲心者,教之所期也。八極之舉,不能時贊,故可壅塞也。昔者有道之取政,非於耳目也。夫耳之主聽,目之主明。一葉蔽目,不見太山,兩豆塞耳,不聞雷霆。 道開而否,未之聞也。見遺不掇,非人情也。信情脩生,非其天誅,逆夫人僇,不勝任也。爲成求得者,事之所期也。爲之以民,道之要也。唯民知極,弗之代也。此聖王授業,所以守制也。 【注釋】 42、法章物而不自許者,天之道也。以爲奉教陳忠之臣,未足恃也。故法者,曲制,官備,主用也:『章』,章程,程式,明。『章物』,以物爲程式。『不自許』,不自以爲主。『侍』,依靠,信賴。『曲制』,曲爲之制,即隨物(事)而制。『官』,官府。『備』,預備,準備。『主』,君主。『用』,使用。
43、舉善不以窅窅,拾過不以冥冥。決此,法之所貴也:『窈窈』、『冥冥』,皆晦暗不明狀。『舉』,推薦。『拾』,撿。『過』,過錯。陸佃曰『不以潛晦舉人之善,必著見而後置之;不以隱匿拾人之過,必發露而後廢之』。此言依法之大公,不任人之私知也(吳世拱說)。『決』,挖,刻,引申爲制訂。『此』同『齒』,具體明確的法律條文。
44、若礱磨不用,賜物雖詘,有不效者矣:『礱磨』,切谷之器。『賜物』,即齒物。『詘』,不堅挺,不堅硬。『有』,又。『效』,功效。
45、上下有間,於是設防知蔽並起:『上下』,指君臣。『有間』,有間隙,不相合。『設』,設置。『防』,堤壩。『知』,疑作『制』,製作。『蔽』,蒙蔽。
46、故政在私家而弗能取,重人掉權而弗能止,賞加無功而弗能奪,法廢不奉而弗能立,罰行於非其人而弗能絕者,不與其民之故也:『政』,政柄,政權。『取』,奪取。『重人』,貴重之臣。【韓非子·孤憤】『重人也者,無令而擅爲,虧法以利私,耗國以便家,力能得其君,此所謂重人也。』『掉』,搖擺,任意使用。『止』,制止。『奪』,剝奪。『廢』,廢弛。『奉』,奉行,遵守。『立』,樹立。『絕』,杜絕。『與』,親附,同心。張金城曰:『不與其民,謂好惡不與民共之也。』
47、夫使百姓釋己而以上爲心者,教之所期也:『釋』,放下。『以上爲心』,心裡想著主上。『期』,期望。
48、八極之舉,不能時贊,故可壅塞也:『時』,及時。『贊』,訓告,告明。『壅塞』,堵塞。
49、昔者有道之取政,非於耳目也。夫耳之主聽,目之主明。一葉蔽目,不見太山,兩豆塞耳,不聞雷霆:『取』,聽取。『政』,政見。『於』猶『以』。『太山』同『泰山』,喻大物。 50、道開而否,未之聞也。見遺不掇,非人情也。信情脩生,非其天誅,逆夫人僇,不勝任也:『道』,大道。『開』,開通。『否』音『痞』,閉塞。『遺』,路遺之物。『掇』,拾取。『人情』,人之常情。『信情』,任情(張之純)。『修』通『循』。『生』通『性』。『循性』即順性。『非』,違也。『逆』猶『拒』。『 僇』同『戮』,殺。【黃帝書·法經·論約】『不循天常,不循民力』,『不有人戮,必有天刑。』
51、爲成求得者,事之所期也。爲之以民,道之要也。唯民知極,弗之代也。此聖王授業,所以守制也:『爲』,作爲。『成』,成功。『事』,做事。張金城曰:『此言盡人事所以知天命,程效計功以致成功者,事之所期也,不可舍人事而徒恃天命也。』『以民』,謂以民心,即根據百姓之意願。『道』,爲成之道。『要』,關鍵。『唯』同『爲』,因爲。『極』,事物的標準。『代』,代替。『弗之代』,言君不能代民。『受業』猶承業。『守制』,恪守先王之制。
【譯文】 法令以物爲程式,而不自以爲主,這是天行之道。雖合天道,然以之爲奉教陳忠之臣,則不值得依賴。法令隨物事而制定,是官府預備爲君主使用的。
依法之大公,不任人之私知。制訂具體明確的法律條文,這是法制所重視的。這就如同礱磨切谷,如果無齒或齒刻不堅,則治事亦無功效。
君臣不合,於是就會設置堤壩、製作蒙蔽之事並起。於是就會出現政權在大夫之手而不能奪取,重臣擅權而不能制止,賞賜加於無功之人而不能剝奪,法度廢弛而不能樹立,處罰行於無罪之人而不能杜絕,這都是不與民親附的原因啊。
讓百姓放下自己,心裡想著君上,這是教化所期望的。如果八極之舉不能及時告明,那就可能是耳目堵塞了。古代有道之君聽取政見不是憑耳目的。耳是主管聽覺的,目是主管視覺的,一葉障目不見泰山,兩豆塞耳,不聞雷霆。
大道既然開通而猶有閉塞,還沒有聽說過呢。見道上遺物而不拾取,非人之常情。任情順性,違天拒人,不由天誅,即有人戮。因其不能勝任也。努力作爲取得成功,這是做事所期望的。根據百姓的意願而作爲,這是爲成之道的關鍵。因爲百姓知道事物的標準,所以君主不能代替他們。所以聖王承受祖業,恪守先王之制。
陸佃-鶡冠子註:天則第四 法章物而不自許者,天之道也。 夫法種種差別,稽之天道,豈得已 哉。姑以應世而已,甚不自是也。 以爲奉教陳忠之臣,未足恃也。 此其勢叉至於有法也。 故法者曲制, 曲爲之制。 官備主用也。 官各守之,以備主用。 舉善不以官官, 不以港晦舉人之善,鈴著見而後置之。 拾過不以冥冥, 不以隱匿拾人之過,叉發露而後廢之。拾或#24作拾。 決此, 句。 法之所貴也。若聾磨不用,賜物雖訕,有不效者矣。 言慶賞者,勵世磨鈍之器也。然而賞不能、勸不勝、罰不能、叉不可,若砥礪不用之村而責有於無,玉帛雖卒##25,有不效者矣。 上下有見,於是設防,知蔽並起。 爲之斗斛以量之,則並與斗斛而竊之;爲之權衡以稱之,則並與權衡而竊之。 故政在私家而弗能取, 政在大夫。 重人掉權而弗能止,賞加無功而弗能奪,法廢不奉而弗能立,罰行於非其人而弗能絕者,不與其民之故也。 與民共之而上下以道相維,豈容至此哉。屋漏知之在下,船漏知之在上。 夫使百姓釋己而以上爲心者,教之所期也。八極之舉,不能時贊,故可壅塞也。 所一謂無障者,四通六辟。豈疑八極之舉而不能贊明哉。湯之問棘是已。 昔者有道之取政,非於耳目也。 神心恍惚俯仰之問,再撫八極之外,而里之前耳不能聞,牆之外目不能見,故聖人之政恃道,而不恃耳目。 夫耳之主聽,目之主明,一葉蔽目,不見太山,兩豆塞耳,不聞雷霆。 膚寸之問,.小物足以障之,何足恃哉。 道開而否,未之聞也。 此明道之足恃也。夫道開者,雲霧不能礙其視,雷霆不能亂其聽,雖柄在蚊睫而視之若嵩峰之阿,戰於蝸角而聽之若齊魏之哄,夫孰能否之。見遺不攘,非人情也。 言無是也。此申未之聞也之況。 信情修一作循生,非其天誅,逆夫人僇, 一本作逆天之人僇。不勝任也。 不畏天禍、人殃、死地,隨之而將以修生,此如戴粒之蟻欲以冠山,何足以堪其任也。 爲成求得者,事之所期一作明也。 以爲成功則天而得之,不得日有命者,無所期焉。是道也,非事也。 爲之以民,道之要也。 民之所未安,聖人不強行;民之所未厭,聖人不強去。 唯民知極,弗之代一作伐也。 夫因人而不自任者,天也。民實知極,聖人豈侵越而代之。大司徒曰:使民興賢,出使長之;使民興能,人使治之。 此聖王授一作受業,所以守制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