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1355|回覆: 0

[道學研究] 【莊子】外篇卷8刻意詩解2純粹不雜精一不變淡而無為純素守神

[複製鏈接]
達性暢情 發表於 2021-12-29 17: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莊子】篇卷8刻意詩解2純粹不雜精一不變淡而無為純素守神
題文詩:
故曰悲樂,德之邪也;喜怒,道之過也;
好惡,德之失也.心不憂樂,德之至也;
一而不變,靜之至也;無所於忤,虛之至也;
不與物交,淡之至也;無所於逆,粹之至也.
形勞,則弊精用,不已則勞,勞則竭也.
水之,不雜則清,莫動則平;鬱閉不流,
不能清,天德之象.是而:純粹不雜,
精一不變,淡而無為,動以天行,養神之道.
夫有,之劍,押而藏之,不敢用也,
寶之至也.精神者也,四達並流,無所不極,
上際於天,下蟠於地,化育萬物,不可為象,
名為同帝.純素之道,唯神是守;守而勿失,
與神為一;一之精通,合於天倫.野語有曰:
人重利,廉士重名,賢人尚志,聖人貴精.
故素謂其,無所與雜;純也謂其,不虧其神.
能體純素,謂之真人.抱朴守素,尊道貴德,
返璞歸真,童真天心,神清性明,情真自神.
真情純樸,樸素精誠,通無化有,通天達地.
【原文】
故曰:悲樂者,德之邪(12);喜怒者,道之過(13);好惡者,德之失。故心不憂樂,德之至也;一而不變(14),靜之至也;無所於忤(15),虛之至也;不與物交,淡之至也(16);無所於逆,粹之至也(17)。故曰:形勞而不休則弊,精 用而不已則勞(18),勞則竭。水之性,不雜則清,莫動則平;鬱閉而不流(19), 亦不能清,天德之象也(20)。故曰:純粹而不雜,精一而不變,淡而無為,動而以天行,此養神之道也(21)。【譯文】
 所以說:悲痛與歡樂,會使德性流於邪僻;不忘喜怒,會以道為過錯;陷入好惡,會喪失道德。所以,心裡沒有憂愁與歡樂,是道德之最高境界;持守虛靜無為之道永不改變,是靜之極致;於外物無所牴觸,是空虛之極致;於外物無所違逆,是純粹之極致。所以說:身體辛勞而不休息則疲睏,精神運用而不止則會使用過度,使用過度就要枯竭。水之本性,不混入雜物則清澈,不去攪動則平靜;鬱結閉塞而不流動,也不能清澈,水具有天德之象啊。所以說:純粹而不混雜,虛靜專一而不改變,恬淡無為,運動與天道同步。這就是存養精神之道啊。
【注釋】
(12)邪:邪妄、邪僻。莊子認為,至德之人超越悲樂,如果陷進悲與樂的感情糾葛,必使德性流於邪僻。 (13)道之過:喜怒不忘,就不能順天道而行,反而以天道為過錯。
(14)一而不變:要持守道而永不改變。一:指虛靜無為之道。
(15)忤(wǔ):違逆牴觸之意。
(16)不與物交。不與外物相交接。淡:淡漠無心。
(17)粹:純一不雜。
(18)形:形體。弊:疲睏。精:精神。
(19)鬱閉:鬱結閉塞。水長久滯塞不流動,就要腐敗發臭,變得混濁不清。
(20)天德之象:水通過流動保持清澈,天道通過運動而能永恆,故水有天德之象。
(21)養神:存養精神。
 【原文】
   夫有干越之劍者(1),押而藏之(2),不敢用也,寶之至也。精神四達並流 (3),無所不極,上際於天,下蟠於地(4),化育萬物,不可為象,其名為同帝 (5)。   純素之道,唯神是守(6);守而勿失,與神為一;一之精通,合於天倫(7)。 野語有之曰(8):『眾人重利,廉士重名,賢人尚志,聖人貴精(9)。』故素也者,謂其無所與雜也;純也者,謂其不虧其神也。能體純素,謂之真人(10)。  
【譯文】
藏有吳國和越國所造寶劍的人,把它放在匣子裡珍藏,不敢輕易使用, 它是珍寶中至貴的,精神向四面八方通達交流無滯,無所不至其盡頭,上與天交會,下遍及大地,生化哺育萬物,沒有形象可見,它的名字就叫同於天帝。純粹質樸之道,只有精神專一才能持守;持守而不遺失,使與精神合為 一體;能精通這合一之道,就合乎自然之理。諺語說:『多數人看重利,廉潔之士注重名聲,賢人君子崇尚志向,聖人着重精神。』所以,所謂素質, 就是沒有雜質混人;所謂純粹,就是不使其精神虧缺,能以純素為體的人, 就稱為真人。
【注釋】
(1)干越,干為吳國,越即越國,為春秋時東南方兩個強國。因以鑄劍聞名於世,故其劍為人所珍視。
(2)押(xiá):盛物的匣子。

(3)四達並流:形容精神四面八方通達並流無滯礙。

(4)極:極點、盡頭。際:交會,會台。蟠(pán):遍及。
(5)同帝,同於天帝。這句意思是說精神象天帝那樣無形無象而又無所不在,成就化育萬物之功。

(6)純素:與純粹義近,只是更強調素質、本性之純一不雜。莊子認為:要執守這純一之道,唯在侍守精神,使精神專一,不為外物牽流,本性之道也就得以持守了。

(7)天倫:自然之理。
(8)野語:諺語。

(9)精:精神。
(10)體純素:以純素為體,真人:得道者,與至人,神人相近。【大宗師】篇對真人有較詳細 描述,可參看。

本文來自以下【文集

  • · 【莊子|主題: 23, 訂閱: 2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關於我們|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