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卷8尚贤(下)诗解3择贤能至尧汤之道有财分人有道教人 题文诗: 古者圣王,既审尚贤,欲以为政,书之竹帛, 琢之槃盂,故传以遗,后世子孙.于先王书, 吕刑书然:王曰於来!有国有士,告汝讼刑; 在今尔安,定百姓汝,何择非人?何敬不刑? 何度不及?能择人而,敬重为刑,尧舜禹汤, 文武之道,可及之也.此乃由以,尚贤及之. 于先王书,竖年言然,曰希夫圣,武智人以, 屏辅而耳.此言先王,之治天下,必择贤者, 以为之其,群属辅佐.曰今天下,之士君子, 皆欲富贵,而恶贫贱,曰然何为,而得富贵, 而辟贫贱?莫若为贤,为贤之道,将之奈何? 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则,勉以分人, 有道者则,劝以教人.若此然则,饥者得食, 寒者得衣,乱者得治.若饥得食,寒则得衣, 乱则得治,此安生生.王公夫人,今其所富, 其所贵皆,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 面目美好,者也今之,王公大人,骨肉之亲, 无故富贵,面目美好,焉故必智?若不智使, 治其国家,则其国乱,可得而知.贤者真情, 财散情聚,海晏河清.不肖情假,财聚情散. 【原文】3古者圣王既审尚贤,欲以为政,故书之竹帛,琢之槃盂,传以遗后世子孙。于先王之书【吕刑】之书然:王曰:『於!来!有国有士,告女讼刑。在今而安百姓,女何择言(非)人?何敬不刑?何度不及?』能择人而敬为刑,尧舜禹汤文武之道可及也。是何也?则以尚贤及之。于先王之书、竖年之言然,曰:『晞夫圣武知人(5),以屏辅而耳。』此言先王之治天下也,必选择贤者,以为其群属辅佐。曰:今也天下之士君子,皆欲富贵而恶贫贱,曰然女何为而得富贵而辟贫贱?莫若为贤,为贤之道将奈何?曰: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若此,则饥者得食,寒者得衣,乱者得治。若饥则得食,寒则得衣,乱则得治,此安生生。今王公夫人,其所富,其所贵,皆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也。今王公大人骨肉之亲、无故富贵、面目美好者,焉故必知哉?若不知,使治其国家,则其国家之乱,可得而知也。 【注释】1(5)晞:通『希』。 2『王曰:『於!来!有国有士,告女讼刑。在今而安百姓,女何择言人?何敬不刑?何度不及?』 出自【吕刑】
原文:王曰:「吁!来,有邦有土,告尔祥刑。在今尔安百姓,何择,非人?何敬,非刑?何度,非及?两造具备,师听五辞。五辞简孚,正于五刑。五刑不简,天于五罚;五罚不服,正于五过。五过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其罪惟均,其审克之! 译文:王说:『啊!来吧!诸侯国君和各位大臣,我告诉你们要善用刑法。如今你们安定百姓,要选择什么呢,不是吉人吗?要慎重什么呢,不正是刑罚吗?要考虑什么呢,不就是判断适宜吗? 『原告和被告都来齐了,法官就审查五刑的讼辞;如果讼辞核实可信,就用五刑来处理。如果用五刑处理不能核实,就用五罚来处理;如果用五罚处理也不可从,就用五过来处理。五过的弊端是:法官畏权势,报恩怨,谄媚内亲,索取贿赂,受人请求。发现上述弊端,法官的罪就与罪犯相同,你们必须详细察实啊! 【译文】 古时的圣王既已明白了尚贤的道理,想以此为政,所以把它写在竹帛、雕在槃盂上,相传而遗留给后世子孙。在先王留下的书【吕刑】中这样记载:王说:『呵!来!有国家有领土的人,告诉你们用刑之道。在现今你们要安抚百姓,你们除了贤人,还有什么可选择的呢?除了刑罚,还有什么可慎重的呢?还有什么考虑,不能达到呢?』能选择人而敬重叫作刑,尧、舜、禹、汤、文、武之道就可以达到了。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可以通过尚贤而达到。在先王之书、老人的话中这样说到:『寻求圣人、武人、智人,来辅佐你自身。』这是说先王治理天下,一定要选择贤能的人,做他的僚属辅佐。
现在天下的士君子,都希望富贵而厌恶贫贱。试问,你怎么做才能得到富贵而避免贫贱呢?最好是做贤人。那做贤人的道理又是怎样的呢?回答说:有力气的赶快助人,有钱财的努力分人,有道的人勉力教人。如此,饿的人就可以得到食,冷的人就可以得到衣,混乱的就可以得到治理。如果饿的人可以得到食,冷的人可以得到衣,混乱的可以得到治理,这就可以使人各安其生。
现在的王公大人,他所富的所贵的,都是王公大人们的骨肉之亲、无缘无故富贵以及面貌美丽的人,这样的人怎能一定聪明呢?如果不聪明,让他治理国家,那么国家的混乱也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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