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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政要】卷29礼乐诗解5秩无文礼举敦睦情舅服同从母生日思母题文诗:
今君以为,尊卑叙虽,焕乎已备,丧纪制或,
情理未安,爰命秩宗,详议损益.臣等遵旨,
触类傍求,采摭群经,讨论传记,或抑或引,
兼名兼实,损其有余,益其不足,使无文之,
礼咸成秩,敦睦之情,毕举变薄,俗于既往,
垂深笃义,之于将来,伸六籍之,所不能谈,
超百王而,独得者也.谨按曾祖,父母旧服,
齐衰三月,请加之为,齐衰五月;嫡子之妇,
旧服大功,请加为期;众子之妇,旧服小功,
今与兄弟,子妇同为,大功九月;嫂叔旧无,
服今请服,小功五月.弟妻兄亦,小功五月.
其舅旧服,缌麻加与,从母同服,小功五月.
诏从其议,并魏徵词.贞观十七,年十二月,
癸丑太宗,谓侍臣曰:今朕生日,俗以生日,
可为喜乐,在朕之情,翻成感思.君临天下,
富有四海,追求侍养,永不可得.仲由常怀,
负米之恨,良有以也.况诗经云:哀哀父母,
生我劬劳;奈何以劬,劳之辰遂,为宴乐事!
甚乖礼度,因而久泣.不忘初心,毋忘母恩,
养育之恩,情深似海,生不奉母,更待何时.
太宗真情,情真义深,报本返始,不忘所由.
【原文】
今陛下以为尊卑之叙,虽焕乎已备,丧纪之制,或情理未安,爰命秩宗,详议损益。臣等奉遵明旨,触类傍求,采摭群经,讨论传记,或抑或引,兼名兼实,损其有余,益其不足,使无文之礼咸秩,敦睦之情毕举,变薄俗于既往,垂笃义于将来,信六籍所不能谈,超百王而独得者也。
谨按曾祖父母,旧服齐衰三月,请加为齐衰五月;嫡子妇,旧服大功,请加为期;众子妇,旧服小功,今请与兄弟子妇同为大功九月;嫂叔,旧无服,今请服小功五月。其弟妻及夫兄亦小功五月。舅,旧服缌麻,请加与从母同服小功五月。
诏从其议。此并魏徵之词也。
【译文】
现在,陛下认为尊卑之序虽然都制定完备了,但丧礼制度还不合情理,于是令大臣详加审议修改。我们遵照陛下圣旨,参考了经典、传记,进行了修改增删,使没有明文规定的礼仪变成条款,希望这会使人伦敦厚和睦,使日渐轻薄的民俗变得淳朴,改变过去浅薄的风俗,给后世留下榜样,这些是六经上没有谈到的,是陛下超越百世帝王独自获得的。
我们谨遵礼仪,做了规定,如果曾祖母、曾祖父去世,过去服丧三个月,现在请陛下延长至五个月;嫡子的妻子,过去服丧九个月,现在请再延长;各位儿子的妻子服丧,请将过去规定的五个月改为九个月;嫂子、叔叔过去不服丧,现在请改为服丧五个月。弟弟的妻子和丈夫的兄弟也应服丧五个月。舅舅过去只披麻戴孝,现在请规定同对待继母一样,服丧五个月。
看毕,唐太宗下诏通过此项议案。此议案的作者乃魏徵。
【原文】
贞观十七年,十二月癸丑①,太宗谓侍臣曰:『今日是朕生日。俗间以生日可为喜乐,在朕情,翻成感思。君临天下,富有四海,而追求侍养,永不可得。仲由怀负米之恨②,良有以也。况【诗】云:'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奈何以劬劳之辰,遂为宴乐之事!甚是乖于礼度。』因而泣下久之。
【注释】
①癸丑:唐太宗生日。
②仲由怀负米之恨:仲由,孔子弟子子路,子路孝待父母,自己常吃野菜,而背米送给父母。父母死后,子路富有了,常怀悲叹。
【译文】
贞观十七年,十二月癸丑日,唐太宗对大臣们说:『今天是我的生日。民间认为生日是可庆可贺的事情,但我却感慨万千。帝王君临天下,富有四海,可是想奉养父母,却永远无法做到。仲由贫困时,常常到外面去为父母背米,他到楚国做官之后,富有万钟之粟,但那时他的父母去世了,再想尽孝心已不可能,所以他感到非常遗憾。【诗经】说:'可怜我的父母,为养育我付出了多少艰辛啊。」怎么可以在父母生我这样艰难的日子,举办宴会寻欢 作乐呢?这实在是与礼仪相违。』说完,便情不自禁地哭泣了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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