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1304|回復: 0

[其他] 【晏子春秋】卷6内篇杂(下)诗解4柏常骞禳枭死将为景公请寿晏子识其妄(薄敛利民政正寿长)

[複製鏈接]
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牟向东 發表於 2022-11-23 20:11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晏子春秋】卷6内篇杂(下)诗解4柏常骞禳枭死将为景公请寿晏子识其妄(薄敛利民政正寿长)题文诗:
为路寝之,台成景公,而不踊焉.柏常骞曰:
为台甚急,台成君何,而不踊焉?公曰然有,
枭昔者鸣,声无不为,吾恶之甚,是以不踊.
柏常骞曰:臣请禳去.公曰何具?曰筑新室,
为置白茅.公使为室,成置白茅.骞夜用事.
明日问曰:昔闻鸮声?公曰一鸣,而不复闻.
使人往视,鸮当布翼,伏地而死.公曰子道,
若此其明,亦能益寡,人之寿乎?能益几何?
柏常骞对,曰天子九,诸侯七年,大夫五也.
公曰亦有,征兆见乎?对曰得寿,地且将动.
公令百官,趣具骞之,所求骞出,途遭晏子,
拜马前骞,辞曰为禳,君鸮杀之,君谓骞曰:
子道若此,其明亦能,益寡人寿?骞对曰能;
今且大祭,为君请寿,将往以闻.晏子曰嘻!
亦善能为,君请寿也.虽然吾闻,维以政与,
德顺乎神,为可益寿,今徒祭可,以益寿乎?
然则福兆,有见之乎?对曰得寿,地将动也.
晏子曰骞!昔吾之见,维星隐绝,枢星散去,
地其将动,汝以是乎?骞俯有闲,仰对曰然.
晏子谓曰:为之无益,不为无损;汝薄其敛,
毋费民且,先令君知.至德真情,政之以正,
神清气正,百邪不侵,正气内守,其寿自长.
【原文】
柏常骞禳枭死将为景公请寿晏子识其妄第四

景公为路寝之台,成,而不踊焉。
柏常骞曰:『君为台甚急,台成,君何为而不踊焉?』
公曰:『然!有枭昔者鸣,声无不为也,吾恶之甚,是以不踊焉。』
柏常骞曰:『臣请禳而去。』
公曰:『何具?』
对曰:『筑新室,为置白茅。 』
公使为室,成,置白茅焉。柏常骞夜用事。
明日,问公曰:『今昔闻鸮声乎?』
公曰:『一鸣而不复闻。』
使人往视之,鸮当陛,布翌,伏地而死。
公曰:『子之道若此其明,亦能益寡人之寿乎? 』
对曰:『能。』
公曰:『能益几何?』
对曰:『天子九,诸侯七,大夫五。』
公曰:『子亦有征兆之见乎? 』
对曰:『得寿,地且动。』
公喜,令百官趣具骞之所求。
柏常骞出,遭晏子于涂,拜马前,骞辞曰:『为禳君鸮而杀之,君谓骞曰:'子之道若此其明也,亦能益寡人寿乎?」骞曰:'能。」今且大祭,为君请寿,故将往,以闻。』
晏子曰:『嘻!亦善能为君请寿也。虽然,吾闻之,维以政与德而顺乎神,为可以益寿,今徒祭,可以益寿乎?然则福兆有见乎?』
对曰:『得寿,地将动。』
晏子曰:『骞!昔吾见维星绝,枢星散,地其动,汝以是乎?』
柏常骞俯有闲,仰而对曰: 『然。』
晏子曰:『为之无益,不为无损也。汝薄敛,毋费民,且无令君知之。』(1)
4【译文】
景公造路寝台,建成了却不上去。柏常骞说:『君建台建得很急切,台子建成了,君王为何不上去呢?』景公说:『是这样,有一只猫头鹰在夜里鸣叫,声音特别难听,我特别讨厌它,因此不上去。』柏常骞说:『我请求替君王禳除灾邪。』景公说:『要准备些什么?』回答说:『盖一座新房子,里面放上白茅。』景公命人盖房子,盖好了,里面放上白茅。柏常骞在夜里做法事。第二天,问景公说:『今天晚上听到猫头鹰叫了吗?』景公说:『叫了一声就没再听到。』派人前往察看,猫头鹰在台阶上,翅膀张着,趴在地上死了。景公说:『先生的法术如此高明,也能为我求取延年益寿吗?』回答说:『能。』景公说:『能延长几年?』回答说:『天子九年,诸侯七年,大夫五年。』景公说:『先生也能现出什么征兆吗?』回答说:『求得长寿,地将震动。』
景公十分高兴,命令百官速去准备柏常骞要求的那些东西。柏常骞出去,在路上遇到了晏子,跪拜于马前,柏常骞告辞说:『为了除去君王的灾祸而杀了猫头鹰,国君对我说:'先生的法术如此高明,也能延长我的寿命吧?」我说:'能。」今天将行大祭,为君王求长寿,所以我要前往,以此禀明先生。』晏子说:『啊!能为君王求取长寿也是好事呀。即使这样,我听说,只有行政与德行顺意于神,才可以延长寿命,现在只是祭祀,能延长寿命吗?那么,有什么征兆显现吗?』回答说:『延长寿命,地将会震动。』晏子说:『骞!夜里我见到维星隐没,枢星散去,大地将要震动,你就根据的这个吧?』柏常骞低下头很长时间,才抬起头,回答说:『对。』晏子说:『你祭祀没有好处,不祭祀也没什么坏处。你减轻赋税,不要耗费民财,并先要让君王知道这些。』
【注释】
(1)孫星衍云:「說苑脫『無』字,非。辨物篇用此文。」◎俞樾云:「案柏常騫知地之將動,而借此以欺景公,自必不令君知,何必晏子戒之乎?當從說苑作『且令君知之』。蓋此與外篇所載太卜事相類,彼必使太卜自言『臣非能動地,地固將動』,即『令君知之』之意,所謂恐君之惶也。後人不達,臆加『無』字,則晏子與騫比周以欺其君矣,有是理乎?」◎陶鴻慶云:「竊謂『無』乃『先』字之誤為『无』,又寫為『無』耳。『先令君知』者,教騫以不欺也,與太卜事正合。」◎則虞案:指海本作『且令君知之」。

关于我们| 桂ICP备2022007496号-1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举报|网站地图|华韵国学网|国学经典

扫一扫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