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绑定手机 已实名认证
|
【晏子春秋】卷7外篇(上)诗解17吴王问齐君僈暴吾子何容焉晏子对以岂能以道食人18司马子期问有不干君不恤民取名者乎晏子对以不仁也(名实相副)19高子问子事灵公庄公景公皆敬子晏子对以一心题文诗:
晏子使吴,吴王曰吾,得寄僻陋,蛮夷乡希,
见教君子,之行请私,而毋为罪.晏子蹴然,
僻位吴王,曰闻齐君,盖贼以慢,野暴吾子,
容焉何甚?晏子遵而,对曰臣闻,微事不通,
粗事不能,者其必劳;大事不得,小事不为,
者其必贫;大者不能,致人小者,不能至人,
门者必困.臣所以仕.如臣也者,岂能以道,
食人者哉!晏子出王,笑曰嗟乎!今日吾讥,
晏子訾犹,裸高橛者.司马子期,问曰士亦,
有不干君,不恤民徒,居无为而,取名者乎?
晏子对曰:婴闻之其,能足赡上,以益民故,
而不为者,谓之不仁.不仁而取,名者婴未,
得闻之也.名实必副.高子问曰:子事灵公,
庄公景公,皆敬子也,三君心一?夫子心三?
晏子曰善!问事君婴,闻一心可,以事百君,
三心不可,以事一君;故三君之,心非一也,
而婴之心,非三心也.婴于灵公,尽复而不,
能立之政,所谓仅全,其四肢以,从其君也.
及庄公陈,武尚勇力,欲僻胜邪,婴不能禁,
故退野处.婴亦闻之,言不用者,不受其禄,
不治其事,不与其难,吾于庄公,其行之矣.
今君轻国,重乐薄于,民而厚养,藉敛过量,
使令过任,婴不能禁,庸知其能,全身事君!
【原文】
吴王问齐君僈暴吾子何容焉晏子对以岂能以道食人第十七
晏子使吴,吴王曰:『寡人得寄僻陋蛮夷之乡〔2〕,希见教君子之行〔3〕,请私而无为罪。』晏子蹴然辟位〔4〕。吴王曰:『吾闻齐君盖贼以僈〔5〕,野以暴,吾子容焉,何甚也?』晏子遵而对曰〔6〕:『臣闻之〔7〕,微事不通,粗事不能者,必劳〔8〕;大事不得,小事不为者,必贫;大者不能致人,小者不能至人之门者,必困。此臣之所以仕也〔9〕。如臣者〔10〕,岂能以道食人者哉!』晏子出,王笑曰:『嗟乎!今日吾讥晏子,訾犹裸而高橛者也〔11〕。』
【注释】
〔1〕 卢文弨云:「元刻末注云:『此章与景公问天下之所以存亡、鲁君问何事回曲之君三章或事异而辞同,或旨同而辞异,故着于此篇。』」◎则虞案:元刻本「僈」作「侵」。
〔2〕 则虞案:说苑奉使「陋」作「处」。
〔3〕 孙星衍云:「『希』,说文作『稀』,此省文。」
〔4〕则虞案:说苑「蹴」作「憱」,「辟」作「避」,「位」下有「矣」字。
〔5〕 孙星衍云:「当为『嫚』,说文、玉篇无『僈』字,类篇:『僈,谟官切,健也。』又:『蔓晏切,惰也。』」◎则虞案:说苑「僈」作「慢」。
〔6〕 孙星衍云:「当为『遵循』,即『逡巡』。」◎则虞案:说苑正作「逡巡」,指海本补「循」字。
〔7〕 刘师培云:「黄本『臣』作『吾』。」◎则虞案:凌本亦作「吾」。
〔8〕 孙星衍云:「『粗』一本作『麤』。」◎则虞案:说苑「微」作「精」。
〔9〕 则虞案:「仕」作「任」。
〔10〕则虞案:说苑「臣」下无「者」字。
〔11〕孙星衍云:「一本作『犹裸而訾高橛者』(绎史所引)。」◎俞樾云:「按『訾』乃『譬』字之误,『橛』乃『撅』字之误。『高』读为『咎』。以『高』为『咎』,犹以『咎』为『皋』,尚书皋陶谟释文曰:『皋,本作咎。』是其例也。墨子公孟篇:『是犹果谓撅者不恭也。』此即裸而咎撅之义。『裸』为裸体,『撅』者,揭衣也。礼记内则篇『不涉不撅』,郑注:『撅,揭衣也。』撅诚不恭,裸则更甚,故曰:『譬犹裸而咎撅者也。』」◎刘师培校补云:「说苑作『犹裸而訾高橛者』,当据订。墨子公孟篇:『是犹谓撅者不恭也。』『果』、『裸』,『撅』、『橛』,并古通,与此句例正同。」
吴王问齐君僈暴吾子何容焉晏子对以岂能以道食人第十七
【原文】
司马子期问晏子曰〔2〕:『士亦有不干君,不恤民,徒居无为而取名者乎?』晏子对曰:『婴闻之,能足以赡上益民而不为者,谓之不仁。不仁而取名者,婴未得闻之也。』
【译文】
晏子说:"能力足以效力于君王并有益于民众,却不肯出来为社会做事的,可以称之为不仁。不仁的人而能成名,我晏婴从未听说过。"
【注释】
〔1〕 卢文弨云:「元刻末注云:『此章与叔向问徒处之义章旨同而有详略之异,故着于此篇。』」
〔2〕 孙星衍云:「姓司马字子期。」◎苏时学云:「司马子期,楚平王子公子结也。官司马,字子期。晏子尝使楚,故与问答。孙注以『司马』为姓,非是。」
高子问子事灵公庄公景公皆敬子晏子对以一心第十九
【原文】
高子问晏子曰:『子事灵公、庄公、景公,皆敬子〔2〕,三君之心一耶〔3〕?夫子之心三也〔4〕?』晏子对曰:『善哉!问事君,婴闻一心可以事百君,三心不可以事一君。故三君之心非一也,〔5〕而婴之心非三心也〔6〕。且婴之于灵公也,尽复而不能立之政,所谓仅全其四支以从其君者也。及庄公陈武夫,尚勇力,欲辟胜于邪〔7〕,而婴不能禁,故退而埜处〔8〕。婴闻之,言不用者,不受其禄,不治其事者,不与其难,吾于庄公行之矣。今之君,轻国而重乐,薄于民而厚于养,藉敛过量,使令过任,而婴不能禁,庸知其能全身以事君乎〔9〕!』
【注释】
〔1〕 卢文弨云:「元刻末注云:『此章与梁丘据问事三君不同心、孔子之齐不见晏子旨同而辞少异,故着于此篇。』」◎则虞案:治要此章属问下篇。吴刻「灵公」作「灵王」,此从元刻,下同。活字本「公」字有修改痕迹,嘉靖本作「公」,无剜改之痕,足见嘉靖本翻活字本,非翻元本也。
〔2〕 苏时学云:「晏子时,景公尚存,安得死後之諡而称之,此着书者偶失检也。当如下文作『今君』为是。
〔3〕 苏舆云:「治要作『三君一心耶』。」
〔4〕 苏舆云:「治要作『耶』,『也』、『耶』同。」
〔5〕 王念孙云:「按『非一也』本作『非一心也』,与『非三心也』对文,今本『一』下脱『心』字,治要有。」◎则虞案:指海本增「心」字。
〔6〕 苏舆云:「此下治要所无。」◎则虞案:景元钞本、嘉靖本作「三心」,活字本「心」误「必」。
〔7〕 则虞案:活字本「于」作「干」。
〔8〕 孙星衍云:「说文:『野,古文野。』『埜』,省字。」
〔9〕 黄以周云:「元刻『庸』上有『婴』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