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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史记平准书】诗解12卜式死义大农均输调盐铁助赋税官笼天下货物平准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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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向东 發表於 2023-4-20 19:28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史记平准书】诗解12卜式死义大农均输调盐铁助赋税官笼天下货物平准物价
题文诗:
齐相卜式,上书曰臣,闻主忧臣,辱南越反,
臣愿父子,与齐习船,者往死之.天子下诏,
曰卜式也,虽躬耕牧,不以为利,有余辄助,
县官之用;今天下不,幸有急式,奋愿父子,
死之,未战可谓,义形于内;赐爵关内,
侯金六十,斤田十顷.布告天下,天下莫应.
列侯百数,皆莫求从,军击羌越.至酎少府,
省金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人.乃拜式为,
御史大夫.式既在位,见郡国多,不便县官,
作盐铁制,铁器苦恶,贾贵或强,令民卖买.
船有算赋,而商者少,物贵乃因,孔仅言船,
算事上故,不悦卜式.连兵,三岁诛羌,
灭南越国,番禺以西,至蜀南置,初郡十七,
以其故俗,治毋赋税.南阳汉中,以往郡各,
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传车马被,
具而初郡,时时小反,杀吏汉发,南方吏卒,
往诛之间,岁万余人,费皆仰给,大农以,
均输,盐铁助赋,故能赡之.然兵所过,
县为以訾,给毋乏而,已不敢言,擅赋法矣.
其明年即,元封元年,卜式贬秩,为太子傅.
桑弘羊为,治粟都尉,而领大农,尽代仅筦,
天下盐铁.弘羊以诸,官各自市,相与争竞,
物故腾跃,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乃请,
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主郡国,各往县置,
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贵时商贾,
所转贩者,为赋而由,官相灌输.置平准于,
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工官,治车诸器,
仰给大农.大农,官尽笼断,天下货物,
贵即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
牟大利则,反本万物,不得腾踊.故抑天下,
物曰平准.天子以为,许之.于是天子,
北至朔方,东到太山,巡海上并,北边以归.
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巨万计皆,
取足大农.常平仓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
谷贵之时,减贾而粜,民故便之,利国利民.  【原文】
  齐相卜式上书曰:『臣闻主忧臣辱。南越反,臣愿父子与齐习船者往死之。』天子下诏曰:『卜式虽躬耕牧,不以为利,有余辄助县官之用。今天下不幸有急,而式奋愿父子死之,虽未战,可谓义形于内。赐爵关内侯,金六十斤,田十顷。』布告天下,天下莫应。列侯以百数,皆莫求从军击羌、越。至酎,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余人。乃拜式为御史大夫。
【译文】
 齐王的相国卜式上书说:『臣听说天子有忧虑就是臣子的耻辱。如今南越反叛,臣父子情愿与从齐国发来的操船兵卒一起去战场上与南越决一死战。』天子下诏说:『卜式虽然是个耕田放牧人,并不以此求利,每有剩余就帮助县官缓解经费的困难。如今天下不幸有危急的事发生,而卜式奋勇请求父子为此献身,虽没有参加战斗,心中的义念可说是已表现出来了。特尝赐给他关内侯的爵位,黄金六十斤,农田十顷。』布告天下,但天下没有人响应。诸侯有上百名,没有一人要求从军与羌、越作战。于是到九月诸侯朝见,尝酎(zhòu)献酎金时,命少府检查酎金的成色,列侯由于酎金分量不足被削夺侯位的有一百多人。于是任命卜式为御史大夫。
<6>岁:每年。 课:考课。就是考核、查考。息:生息、繁殖的情况。全句意思是,每年都要考察牸马繁育、生息的情况。 <7>酎:(zhòu,宙):重酿酒,即淳酒。此处指汉代尝酎之礼。【汉书·武帝纪】元鼎五年纪事:『九月,列侯坐献黄金酎祭宗庙不如法夺爵者百六人,丞相赵周下狱死。』颜师古注引如淳的话说:『【汉仪注】诸侯王岁以户口酎黄金于汉庙,皇帝临受献金,金少不如斤两,色恶,王削县,侯免国。』又『师古曰:'酎,三重酿淳酒也」。』 

【原文】
  式既在位,见郡国多不便县官作盐铁,铁器苦恶,贾贵,或强令民卖买之。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贵,乃因孔仅言船算事。上由是不悦卜式。
【译文】卜式在任职期间,见到许多郡国反映县官作盐铁的坏处,如铁器质量差,价钱贵,还有的强迫百姓买卖。而船有算赋,以船运货的商人少,商品昂贵,于是通过孔仅上书反映船只征收算赋的事。天子因此对卜式很不满意。
<8>苦:按【索隐】有两种解释:一为厌苦,百姓以其不便而厌苦。二为质量坏。均通。 <9>贾:通价。
【原文】
  汉连兵三岁,诛羌,灭南越,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毋赋税。南阳、汉中以往郡,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传车马被具。而初郡时时小反,杀吏,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间岁万余人,费皆仰给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赡之。然兵所过县,为以訾给毋乏而已,不敢言擅赋法矣。
【译文】汉朝接连打了三年仗,杀掉了西羌入侵的军队,灭了南越国,番禺以西直到蜀南初次设了十七郡,姑且按照他们原来的风俗加以治理,不征收赋税。南阳至汉中之间旧有的郡县各自承担与自己毗邻的新设郡中吏卒的薪俸、食品、钱物,以及驿传所用的车马被服等具的一切费用。而新设郡县还时常有小规模的反叛,诛杀官吏,汉朝调发南方的官吏兵卒前往镇压,每年有万余人,费用都靠大农支给。大农以均输法调各地盐铁所得,以补充赋税的不足,所以才能应付得了。然而士兵路过的县城,不过做到供给无缺就是了,再也谈不上遵守赋税成法了。
 <10>擅赋法:擅守赋税法则。全句意思是,需视所过兵卒数量多少,临时决定征收数目,不敢自专,以赋法为辞,按常例征收,不然就难以给足了。
【原文】
其明年,元封元年,卜式贬秩为太子太傅。而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仅筦天下盐铁。弘羊以诸官各自市,相与争,物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县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贵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召工官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大农之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即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踊。故抑天下物,名曰『平准』。天子以为然,许之。于是天子北至朔方,东到太山,巡海上,并北边以归。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皆取足大农。
注释
1均输
古代国家的财政制度 之一。创始于汉武帝时代。此前,郡国各地每年向朝廷贡献本地产物,由于道路遥远,交通不便,来往运输的费用往往超过贡物的原价,贡物也常常是劣等品。桑弘羊为大农丞(财政部次长) 时,创设均输法,即在大司农属下设均输官,派驻全国各地,令各地将应贡实物包括运输费按照当地最高价折算成钱,交给均输官,然后根据朝廷的需要和各地的市场行情,在价低的地方购进各类货物,运往长安,或转卖到价贵的地方由平准官出售。
2.委输:转运,亦指转运的物资
3.常平仓:是中国古代政府为调节粮价,储粮备荒以供应官需民食而设置的粮仓。常平源于战国时李悝在魏所行的平籴,即政府于丰年购进粮食储存,以免谷贱伤农,歉年卖出所储粮食以稳定粮价。范蠡和【管子】也有类似的思想。

汉武帝时,桑弘羊发展了上述思想,创立平准法,依仗政府掌握的大量钱帛物资,在京师贱收贵卖以平抑物价。宣帝元康年间连年丰收,谷价有贱到一石五钱的,『农人少利』。大约就在这以后,大司农中丞耿寿昌把平准法着重施之于粮食的收贮,在一些地区设立了粮仓,收购价格过低的粮食入官,以『利百姓』。这种粮仓已有常平仓之名。当时边疆金城(今甘肃永靖西北)、湟水(今青海湟水两岸)一带,谷每石八钱,耿寿昌曾在这带地区收购谷物四十万斛。五凤元年到二年(前57~前56),耿寿昌鉴于过去每年从关东向京师漕谷四百万斛,用漕卒六万人,费用过大,建议从近处的三辅(今陕西中部地区)、弘农(今河南西部和陕西东南部地区)、河东(今山西沁水以西、霍山以南地区)、上党(今山西和顺、榆社以南、沁水流域以东地区)、太原等地籴谷以供京师,可省关东漕卒过半。这一措施收到成效后,耿寿昌又于五凤四年奏请在边郡普遍设置粮仓,『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民便之』。常平遂作为一项正式的制度推行于较大范围之内。
【译文】
第二年,即元封元年,卜式被降为太子太傅。而桑弘羊任治粟都尉,主管大农事物,完全代替孔仅管理天下盐铁。由于各地官员们自做买卖,相互间竞争,所以价格涨落很快,而天下所缴赋税有的还不够偿还转运的脚力钱,桑弘羊于是请求设立大农部丞官数十名,分别主管各郡国的大农事务,各自又往往在主要县分设立均输官和盐铁官,命边远地区都以物价贵时,商人从该地区向外地贩运的物品为赋税,而由政府互相转输。在京城设立平准机构,总受天下输纳来的物品。召雇工官制造车辆等器物,都由大农供给费用。大农所属各个机构全部垄断了天下的货物,物贵则卖出,贱则买入。这样,富商大贾无从牟取大利,就会反本为农,而所有商品都不会出现价格忽涨忽落的现象。由于天下物品价格都受其抑制的缘故,所以称之为『平准』。天子认为有道理,答应了他的请求。于是天子巡游向北到朔方郡,向东到太山,又巡行海上,以及北部边郡,然后归来。所过之处都有赏赐,用去帛一百多万匹,钱、金以亿计,全由大农支出。
【注释】
 <1>公元前110年。 <2>贬秩:降职。秩,官吏的职位和品级 。 <3>僦(jiù,就)费:脚力费。【索隐】解释说:『服虔云:'雇载云僦,言所输物不足偿其雇载之费也。』雇载就是雇人(车)运载。 <4>这句话的意思是,甲郡某物贵时,商贾常从乙郡贩某物至甲郡,那末,乙郡使以某物为赋。即各地都以本地土特产为赋。 <5>都:总共、汇聚。曹丕【与吴质书】:『顷撰遗文,都为一集』。 <6>巨万:万万。【通鉴·汉纪七】胡三省注:『巨万,万万也。』 <7>意思是:边境地区剩余的粮食及其他物品,由均输法折为帛合五百万匹。【汉书·食货志】无『物』字,中华书局标点本【汉书】于『谷』下有逗号。 <8>市:买卖。【尔雅·释言】:『贸、贾、市也』。邢解释说:『谓市,买卖物也。』肆:陈列商品而卖之的处所称为肆。【古今注】:『肆,所以陈货鬻之物也』。『坐市列肆』的意思就是坐于肆中买卖货物。言其专职于此。 <9>亨:同烹。在鼎中把人煮死。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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