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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明代商业与社会变迁(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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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當歌 發表於 2012-5-23 18:4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华文史网
[101] 据《如梦录》《街市纪第六》。
[102] 见冯梦龙《山歌》卷六“物四句”,《明清民歌时调集》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50页。
[103] 参见王宏钧、刘如仲《明代后期南京城市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生活的变化――明人绘〈南都繁会图卷〉的初步研究》,载《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1979年第1期。
[104] 顾公燮:《消夏杂记摘抄》中卷《芙蓉塘》,《涵芬楼z笈》本,第二集。
[105] 这里用“定居”一词,原则上是指贩运商的定居或侨居某地经商,也包括以一地为据点,将力所能及的远近贸易,纳入其理性秩序的情况。至于用“化”,是试图说明这种历史现象的普遍性。
[106] 关于这个问题,已为不少学者关注。上世纪80年代,汪士信在《明清时期商业经营方式的变化》(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2期)一文中提到,从明代始,贩运商中出现了“定行业和栓住一头的倾向”。“这种栓一头的做法,事实上是变行商为座商的表现,以致模糊了贩运商和铺商的界线……”90年代中期,王振忠、王日根分别从淮扬地区盐商占籍和商人会馆的角度,提出了明清商人的侨居、土著化问题(见王振忠《明清徽商与社会变迁》、王日根《乡土之链 明清会馆与社会》)。龙登高则在《从客贩到侨居:传统商人经营方式的变化》一文中,从经济学角度进一步探讨了明清商人侨、定居的历史现象及其影响,认为:“明清时期贩运商人开始在异地侨寓,进而定居……这不仅是商人对安土重迁传统观念的突破,更是商人经营方式的变革,从中折射出中国传统市场的重大发展”(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2期)。近年,祝碧衡《论明清徽商在浙江衢、严二府的活动》(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3期)、于运全《明清商业经营活动趋向》(载《学习与探索》2000年第5期)等文,也涉及到徽商在浙的定居现象及“涉商到驻商的转变”,即部分商人的土著化问题。这里想进一步从社会变迁的角度来考察明中叶以后这一日益多见的历史现象。
[107] 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一○,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72-173页。
[108] 《真文忠公文集》卷七《申御史台并户部照会罢黄池镇行铺状》,转引于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第4编《宋朝非主体阶级》,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488页。
[109] 张羽:《静居集》卷二《乐府歌行・贾客乐》,《四部丛刊》三编集部,上海书店据成化本刊印。
[110] 徐贲:《北郭集》卷一《贾客行》,《四部丛刊》三编集部,上海书店据成化本刊印。
[111] 李晋德著、杨正泰校注:《客商一览醒迷・附悲商歌三十首》,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98、299、300、301页。
[112] 明初有规定,凡地方发现有外方人居住,“除有引客商外”,原则上要发回原籍,若纵容不举,“该管旗甲亲邻里老俱坐以罪”。详见徐学聚《国朝典汇》第六册,卷八九,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4657页。
[113] 嘉靖《汉阳府志》卷三《创置志・黎淳记》。
[114]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第五册,苏下,《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171册,齐鲁书社1996年版,第218页。
[115] 万历《新修南昌府志》卷三《风土》,《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
[116] 崇祯《清江县志》卷一《风俗》,《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212册,第185页。
[117] 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四八《赠李汝衡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51册,第521页。
[118] 顺治《云中郡志》卷二《方舆志》,见张正明等主编《明清晋商资料选编》,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63页。
[119] 嘉庆《江都县续志》卷一二《杂记下》,嘉庆十六年刊本,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本。
[120] 康熙《徽州府志》卷二《风俗》,康熙三十八年万青阁刻本。
[121] 天启时大学士首辅叶向高曾亲去观瞻过,并写下了《新安里记》一文,中曰“定阳(常山之古称)之有新安里也,盖鹤D郑子创也。郑子,新安名族,以业鹾侨寓定阳,因携家卜筑焉。其址在邑城之东,环数十家,皆其产也。凡新安人氏流寓兹土者,郑子悉聚而居之,既洽比其邻,又念里族丘垅皆在新安,因于其地创辟一里,颜曰“新安里”,示不忘本也……今兹闾\轩敞,房舍参差,盖俨然新安故里。”见光绪《常山县志》卷六七《艺文集上》,叶向高(1559-1627年):《新安里记》。
[122] 详见方继训《方 复初集》卷一四《海州涟城旦暮风飘迅》,《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88册,第41页;参考乾隆《新安镇志》,转引自王振忠《明清徽商与淮扬社会变迁》,第63-64页。
[123] 李渔:《无声戏》第四回《失千金福因祸至》,见《觉世名言十二楼等两种》,第62页。
[124] 见冯梦龙纂辑《智囊全集》《杂智部・狡黠》卷二七,1026《南京道者》,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562页。
[125] 《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一五五《宣化府・风俗考》引万历《宣府镇志・风俗考》。
[126] 见张应俞《江湖奇闻杜骗新书》《乘闹明窃店中布》,百花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第7页。
[127] 汪道昆:《太函集》卷四七《明故处士吴公孺人陈氏合葬墓志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17册,第573-574页。
[128] 天花主人编次、李伟实校点:《云天笑》《厚德报・张昌伯厚德免奇冤》中写了良贾张昌伯送给他小贩朋友三十两银子,劝他从此开铺度日,不必再过路途吃苦的日子,就是商贩普遍求安定思想的反映,见《珍珠舶四种》,第102页。
[129] 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二○《张廷秀逃生救父》,第256页。
[130] 明初的边饷方式是直接发放粮食,正统年间起转变为以发放银币为主了,如此军队消费与商业本能地连在一起了。参见[日]寺田隆信著《山西商人研究》。
[131] 归有光:《震川先生集》卷一八,《四部丛刊初编》,常熟刊本。
[132] 程文箴:《松园偈庵集》卷下《明处士方君墓志铭》,转引自《明清徽商资料选编》,第212页。
[133] 婺源《三田李氏统宗谱・明故光禄寺署丞冲源李公墓志铭》,引自《明清徽商资料选编》,第230页。
[134] 《休宁西门查氏祠记・明查灵川公暨配汪孺人合葬墓志铭》,引自《明清徽商资料选编》,第93页。
[135] 王士性《广志绎》卷五《西南诸省》记,“滇云地旷人稀,非江右商贾侨居之,则不成其地……”即是此况;《徐霞客游记》也反映出云南蒙化府有许多食店为外地人所开。
[136] 王道隆:《菰城文献》,见《湖州府志》卷二九《舆地略・风俗》,同治十三年本。
[137] 汪道昆:《太函副墨》卷四《汪处士传》,转引自《明清徽商资料选编》,第156页。
[138] 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七《钱秀才错占凤凰俦》,第81-82页。
[139] 周晖:《金陵琐事剩录》卷三,引自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中册,第200页。
[140] 参考葛贤慧《商路漫漫五百年――晋商与传统文化》,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4页。
[141] 庞尚鹏:《百可亭摘稿》卷二《奏议・比例建学养育人才以励风教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29册,第138-141页。
[142] 光绪《常山县志》卷五九《人物・寓贤》。
[14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书信・2、马克思致巴・瓦・安年柯夫(1846年12月28日)》,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321-322页。
[144] 方承训:《方 复初集》卷二八《从伯母鼎孺人状》,《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88册,第145页。
[145] 雍正《辽州志》卷八《艺文》,转引自张正明等主编《明清晋商资料选编》,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3页。
[146] 谢肇J:《五杂俎》卷之三《地部一》,第62页。
[147] 王士性:《广志绎》卷之二《两都》,第18页。
[148] 沈榜:《宛署杂记》卷一三《铺户》,第107、105页。
[149] 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二《民利》,第67页。
[150] 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一《风俗》,第26页。
[151] 郑若曾:《郑开阳杂著》卷一一《苏松浮赋》。
[152]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一九《江南七・苏州府》《曹自守吴县城图记》。
[153] 万历《承天府志》卷六《风俗》,《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据日本尊经阁藏万历三十年刊本影印。
[154] 万历《新修南昌府志》卷三《风土》,《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
[155]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四一《山东七・户役科》。
[156] 谢肇J:《五杂俎》卷一四《事部二》,第413页。
[157] 葛守礼:《葛端肃公家训》卷上,见张正明等编《明清晋商资料选编》,第120页。
[158] 万历《扬州府志・序》。
[159] 隆庆《海州志》卷二《山川志》,《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隆庆刻本。
[160] 光绪《靖江县志》卷五《风俗》,引万历旧志中文字,《中国地方志丛书》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印行。
[161] 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八七《刘处士墓志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52册,第537页。
[162] 崇祯《清江县志》卷一《风俗》,《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212册,第185页。
[163] 林R:《赠节斋刘公之江西左辖序》,《明经世文编》卷三一三,中华书局影印本1987年版,第3321页。
[164] 详细论证请参见拙文《明代商人户籍问题初探》,载《中国史研究》1998年第3期。
[165] 沈榜:《宛署杂记》卷一三《铺户》,第103页。
[166] 宣德五年政府已许逃户寄籍,但条件必须是其“已成产业,每丁种有成熟地五十亩以上者”;嘉靖九年,政府“准令(逃户)附籍当差,其余俱各省令回籍生理”,条件是“置有产业、住种年久者”,均见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九《流民・附籍人户》(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76年版)。万历二年,政府再令顺天府流寓人户“入籍与土著一体当差”,见《明神宗实录》卷三二。
[167] 万历《大明会典》卷一九《流民・附籍人户》。
[168] 王世茂:《仕途悬镜》卷二,转引自谢国祯《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第6章《户籍和土地制度》,第9-10页;又,嘉靖六年,芜湖县为了派夫,将地方居民与徽商土著盐商籍名在官,“又以商之浮居僦屋或往或来者,令其出银协济各差之不足……”这里虽未明说外商占籍或浮商另编成册之情形,但事实上,商人异地定居得到承认已经清晰可见(见光绪《太平府志》卷一二)。
[169] 余懋衡:《余太宰奏疏》卷二《防守蓟镇京师疏》,《明经世文编》卷四七二,中华书局影印本1987年版,第5186页。
[170] 这里主要参考日本学者藤井宏《新安商人研究》一书中观点。
[171] 雍正《两浙盐法志》卷一五《商籍》,吴相湘主编:《中国史学丛书初编》,台北学生书局1966年影印本。
[172] 即便是落脚在原籍地的商贾,如小说《金瓶梅》记,开有缎子铺、绒线铺、生药铺等的西门庆、开缎子铺的葛员外……都派伙计,走苏杭、南京等地进货,因而这类商人眼界不同一般。随着货物的购进,也会带进一定的外域文化,对于开阔本地社会生活领域不无影响。
[173] 汪道昆:《太函集》卷四七《明故处士吴公孺人陈氏合葬墓志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17册,第574页。
[174] 民国《江都县续志》卷二○《杂录》。
[175] 陈去病:《五石脂》,江苏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309页。
[176] 主要参考李华编《明清以来北京工商会馆碑刻选编》,文物出版社1980年版;吕作燮《试论明清时期会馆的性质和作用》,载《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论文集》,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王日根《乡土之链 明清会馆与社会变迁》及范金民《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等著作。
[177] 均见范濂《云间据目钞》卷二《记风俗》。
[178] 章太炎:《革命之道德》,载《民报》1906年第8号,转引自章开沅作《序〈东方商旅丛书〉》,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179] 婺源《三田李氏统宗谱・明故光禄寺署丞冲源李公墓志铭》,转引自《明清徽商资料选编》,第230页。
[180] 《古歙岩镇镇东{?头吴氏族谱》,转引自《明清徽商资料选编》,第279页。
[181] 均见韩大成《明代城市研究》。
[182] 张应俞:《江湖奇闻杜骗新书》《乘闹明窃店中布》,第7页。
[183] 凌鞒酰骸杜陌妇奇》卷一《转运汉巧遇洞庭红 波斯胡指破鼍龙壳》,第20页。
[184] 何兆武等主编:《西方近代社会思潮史・结论》,山东教育出版社2001版,第7页。
[185] 在民国《上杭县志》卷二三《艺文志》中保存的一篇成化年间本地人丘弘为梁崧所行《杭川乡约》撰写的序文记:《杭川乡约》“将见人咸便之,服而行之,厚其本而抑其末,财不竭而用之舒……”显然该地方势力是以厚本抑末来教化民众的。
[186] 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一三《史九》,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12页。
[187] 冯应京《月令广义》卷二《岁令二・授时》引《客商规略》中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164册,第596页。
[188] 李晋德:《客商一览醒迷》《一、商贾醒迷》,第270页。
[189] 此为陕西商人王来聘诫子孙之语,虽将农贾合在一起说,但实际上重点是说商。见李维桢《大泌山房集》卷一○六《乡祭酒王公墓表》,《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152册,第(查)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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