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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研究] 《文体通释》的文体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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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12-6-9 17:3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作者: 吴承学

  文体学是中国古代文学中最为悠久的学术之一,但往往包含在文学批评著作之中(如《文心雕龙》)。明清以后,出现一批像《文章辨体》、《文体明辨》这类专门而独立的文体学专著,而清末王兆芳所著的《文体通释》,则是一部比较重要但还没有引起学术界重视的文体学专著。
  《文体通释》全书一卷,分二册,上署“江南通州王兆芳漱著”。王兆芳,字漱,江南通州人,生平情况不详。据书后王兆芳门弟子吴一鹤等所记录,王兆芳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夏天开始写作该书,至“秋七月既望,三易稿矣”,此后又征求意见,尤其是多次向当时的国学大师俞请教。该书于光绪癸卯(1903)夏初刻,前有“光绪二十有九年春三月曲园俞”的序,后有该年夏天王兆芳的跋语。据书末刘敦本《〈文章释〉又跋》:“惜其版甫刻即毁于火,后学之不得见者三十年。”民国十四年(1925)十月,该书由北京中华印刷局重新再版,前有“乙丑孟夏念五日北平金受申序”。该书有《文体通释》、《文章释》两个名字,王兆芳与俞的书信来往与俞的“叙”都以《文体通释》为名。但吴一鹤等所录王兆芳示门弟子,则又自称“爰著《文章释》一卷,列一百四十有二目。”金受申的序也提到:“清季南通州王兆芳漱著《文章释》辨体一百三十余种,诚为卓绝前修。友人邹君得其原稿,商量付印以表彰先贤,嘉惠后学。惟以原名未洽,更名《文体通释》。”书末刘敦本《〈文章释〉又跋》亦谓他看到“清王兆芳《文章释》,观其著论,竟至一百三十余体。”推想王兆芳的原稿本上题为《文章释》。
  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正是西方文化大量进入中国,中国传统文化受到严重挑战之际。王兆芳也深感“西术”与“儒道”之争,“泰西人好独创不守师承,中国守师承者或失之拘。必如周公兼三王、孔子集大成乃为善守师承者也”,“今者西术与我学争,我若固守专家之师承,而儒道反不振。兆芳以为学通天地人而考道于古圣贤,道于事物,祖述不摇,引申不已。使我儒道之大,足以抵西术之长,而西术之长不足以抗我儒道之大。若是亦善守师承者乎”(《文体通释》卷首王兆芳《遗曲园先生书》)。他的理想是以对传统学术的“祖述”和“引申”、师承与创新来抵御西方学术的巨大压力,《文体通释》就是这种想法的实践。
  王兆芳认为中国古代的文章与学术本来是一体的,但汉代以来,文章与学术分离。“于是选文之籍,罕录讲学之篇。……而述原委、论文体,挚虞《文章流别》以下,其可取十余家,佥就词章计篇者,属意未足为通。又多以词句论体,学者从是求之,治丝而棼,翻不遑学术”。他是以文章与学术兼重的态度来处理文体,而且还把中国古代的文体分为“修学”与“措事”两大类。“综厥大体,不外修学、措事二科。考道、传道为修学,率道为措事。知其措事则知文章为有用之具,知其措事之必由修学,则知文章为载道之器”。他又进一步区分:“凡修学之文章四十八体”,“措事之文章九十有四体。”(加上后来补充的“判”则为九十五种)其中有些文体也兼有修学与措事两种功能。各种文体之源又出于:经学、史学、诸子、杂学、君上臣下之事。全书的基本体系如下:
  释、解、故、传、微、注、笺、义、义疏、申义、口诀义、讲义、衍义、说、论、辨、驳、评、述、叙(后叙、引)、题辞、例、音。(原按:右二十三体源出经学。释、解、注、笺、义、义疏、说、论、辨、评、述、叙、例、音十四体流及各学,余亦可推。)
  春秋、记、志(书、意、典、录、说)、录(实录)、谱(牒)、表、纪、史传、别传、自叙(自述)、史论(论赞、某人曰、序、诠、评、议、述、撰、奏、史臣曰)、考、续(绍)(原按:右十三体原出史学。春秋、记、录、谱、表、考、续七体流及各学,志亦可推,续无专体。)
  略、诀、鉴、题后(后叙、书后、读某、跋)、细草、原(原始)、难、非(刺)。(原按:右八体源出诸子之学。流及各学)
  反、广、补、拟(效、学、法、仿、依、代)(原按:右四体源出杂学。补体流及各学,余亦可推,四者皆无专体)
  凡修学之文章四十八体,申义、讲义、辨、难四体兼措事。
  教、训、典、法(制、宪、禁)、册、命、令、制、诏、策问、谕、诰、誓、敕、戒(儆)、箴、铭、诔、哀册、哀辞、颂、诗(歌、咏、吟)、乐府、祝、祷(祈)、祠、告神、诅、盟誓(载辞、载书、要言)、契券(判书、傅别、)、符、约、书、版书、刻石(石铭、勒石)、碑(表)、碣。(原按:右三十七体原出君上之事。教、训、典、法、令、谕、诰、誓、敕、戒、箴、铭、诔、哀辞、颂、诗、乐府、祝、祷、祠、告神、盟誓、契券、符、约、书、版本、刻石、碑、碣三十体,流及臣下之事,诅亦可推。)
  上书(献书)、章、奏、劾(弹)、表、议、驳议、封事、疏、状、、启、札牒、子、奏策、对问、对状、对策、告(白)、奏记、答难、玺书、露布、檄、移书、列辞、序、帖、题署(揭文、榜)、募文、谒文、飨辞、吊文、祭文、行状、墓志铭、挽歌、赞、赋、乱、操、引、曲(行)、谣、讴、诵、七、九、设论、甲乙论议、连珠、回文、离合诗、集句。(原按:右五十五体源出臣下之事)。札牒、札子、告玺书、檄、移书、题署、辞、吊文、赋、操、曲、谣、连珠、回文、离合诗十七体,流及君上之事。祭文、赞、乱、引、集句五体,亦可推。)
  礼辞、联句。(原按:右二体,源流通君上、臣下之事)
  凡措事之文章九十有四体。训、典、法、甲乙论议四体兼修学。
  大凡文章一百四十有二体。
  王兆芳文体体系的特点就是“综为修学、措事二纲,约揭经、史、诸家之学、君上臣下之事,明文学相因之大体也”(吴一鹤跋)。这种修学、措事的文体分类法与以经、史、子、君上臣下之事的文体溯源法似乎是王兆芳所独创的。王兆芳所谓“修学”、“措事”之别,近乎现代意义的“理论”和“实践”。不过,他的文体溯源标准有点模糊:经、史、子为书籍分类,而君上臣下则为事情,前后不太一致,划分有随意性。如:典、册、命、诏、谕、诰、誓、戒、箴、铭、诔、颂、祝、祷、祠、诅、盟誓等文体,王兆芳认为“原出君上之事”,但这些文体已在《尚书》、《周礼》等经典出现过,说它们“源出经学”又何尝不可?
  王兆芳的“文体”内涵相当宽泛,并不限于一般的文章体裁,还包括著作与写作形态。他特别强调学术,所以书中所论的文体包括了一般文体学著作所不涉及的著述形态。如:
  例者,比也,比类全书之科条也。主于校比凡要,条理始终。源出春秋凡例,流有汉颖容、晋杜预《春秋释例》、魏王弼《周易略例》及隋魏澹《史义例》。(“例”)
  音者,声也,文字之声读也。主于纽弄、反切、定声、正读,源出魏孙炎知反语为《尔雅音》,流有六朝人多为群经音,及后儒多为子史音。(“音”)
  鉴者,镜属,取明水之鉴诸也。理明如镜也,主于箸明事理,为后世镜源。出汉荀悦《申鉴》,流有宋仁宗《洪范政鉴》及司马光《通鉴》、范祖禹《唐鉴》、吕祖谦《宋文鉴》、元李文仲《字鉴》。(“鉴”)
  这里的“例”、“音”、“鉴”其实是学术著作的类型,不是一般的文章体裁。又如“乱”本来仅作为文章结构一个部分,该书还是把它与其他独立文体相提并论。
  由于《文体通释》研究的不是一般的文章体裁,而是文章形态,所以王兆芳确是注意到一些在古代文章写作中相当重要而一般文体学著作所少涉及的文体。如“拟”:
  拟者,通作“”,度也,比也,揣度而比象也。或别原意而拟体,或体意俱拟,或约拟体意,或原文散佚而虚拟体意,亦谓之“效”、“学”、“法”、“”、“依”、“代”。“效”一作“”,象也。“学”古作“”,后觉效前觉也。法,制也,效其制也。“”,本字作“仿”,通作“放”,似也,效也。依,倚也。代以异语,相更易也。皆拟也。主于揆道比文,神明规矩。源出汉扬子,以经莫大于《易》,作《太玄》;传莫大于《论语》,作《法言》;史篇莫善于《仓颉》,作《训纂》,箴莫善于《虞箴》,作《州箴》。(别原意而拟体。原稿“源出班固《拟连珠》”,依俞先生改)流有班固《拟连珠》、魏王粲《仿连珠》、晋傅玄《拟天问》(《书钞》一百五十五、《初学记》四、《御览》四及八引)、《招魂》(《书钞》一百三十二引)、《四愁诗》、《拟金人铭作口铭》,刘宋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序》、袁淑《效曹子建白马篇》、齐王融《法乐辞》、《代徐干》、《自君之出矣诗》、谢《拟风赋》、梁江淹《学菟园赋》(体意俱拟)。又刘宋《华林联句效柏梁体》、王僧达《和琅邪王依古诗》、江淹《读刘仆射东山集学骚》(别原意而拟体)又谢灵运《拟邺中集诗》、江淹《古杂体诗》(约拟体意)。又唐刘希仁《代荀卿与春申君书》(虚拟体意,又后世又有虚拟法,本无原文,而因事为拟)、后世乐府用旧题诗称古意、览古皆属拟。
  
 樓主| 買櫝還珠 發表於 2012-6-9 17:32 | 顯示全部樓層
  他注意到中国古代“拟”之一体。相关的文体还有“效”、“学”、“法”、“、“依”、“代”。又把“拟”分为“别原意而拟体”、“体意俱拟”、“约拟体意”、“虚拟体意”诸种,并举具体作品加以说明,尤其是举唐刘轲《代荀卿与楚相春申君书》(文载《唐文粹》卷八九),指出该文章“虚拟体意”,指出“后世又有虚拟法,本无原文,而因事为拟”,这对于文学史研究是颇有启发意义的。这种“虚拟”其实是一种虚构式的创作,与一般的“摹拟”完全不一样。《四库全书总目》也注意到此类文体,卷八九史部四五《史义拾遗》提要谈到该书有“拟辞”“设辞”:“有作拟辞者,如孙膑祭庞涓文、梁惠王送卫鞅还秦文是也;有作设辞者,如毛遂上平原君书、唐太宗责长孙无忌是也,大都借题游戏,无关事实。”卷一六九《王忠文公集》提要谈到“集中多代拟古人之作,盖学文之时,设身处地以殚揣摩之功。宋代诸集往往有此,亦未可以游戏讥焉。”研究这类代人立言、虚拟揣摩的文体颇有意义,《四库全书总目》仅提及宋人,而王兆芳举唐人作品为例,可谓推进了拟体的研究。
  《文体通释》一百四十三种文体,另外还有五十六种合并于其中,总共约二百种,王兆芳一一加以论述,这是该书的主要贡献。他曾对门弟子谈到其文体研究的特点:
  先释名义,必宗本字本义,其取引申义者,必使与本义相顾,明立体之元意也。终释源流,源取信于可考,流略举以见例,明观体之来路也。中释体之所主契,名义符,源流明,布体之要法也。其不为恒体者阙焉。(吴一鹤等跋)
  王兆芳对于文体的阐释非常重视本义以及追源溯流。他对于文体的研究,正如他所主张的一样,就是在“祖述”的基础上加以“引申”,颇有自得之处。比如“谕告”在《文体明辨》属“王言”之一体,《文体通释》则云:“谕者,一作喻,告也,晓也,以事情告下,令明晓也。主于告晓意指,与诏、诰相通。源出汉高帝《入关告谕》(古谕不为体),流有宣帝《谕意萧望之》及张骞《谕指乌孙》,王骏《谕指淮阳王钦》,王遵《喻牛邯书》,唐刘蜕《谕江陵耆老书》。”可见王兆芳认为“谕告”并不限于天子之言,亦可用于官员告下之言。又如关于移文之起源,《文章缘起》:“移书,汉刘歆移书让太常博士论《左氏春秋》。”《文体通释》则曰:“移书者,移本字作,迁徙也。手书迁移于人,或召或约,或责劝,使之从也。主于徙达严词,鼓动人意。源出王孙骆移记公孙圣(见《吴越春秋》),流有汉薛宣《责谢游》,《劳勉尹赏薛恭》,《追署王立》三移书,刘歆《让太常博士移书》,窦章劝葛恭移书,宋均移记九江属县,应劭移书申约吏,及梁简文《答穰成求和移文》。”王兆芳则以为移文起于春秋时代。从这些例子来看,王兆芳的《文体通释》确有自己的见解。
  《文体通释》是清末一部重要的文体学专著,但当时学术界由于受到西方学术的影响,在文学领域内,传统文学观念已在被迅速边缘化,传统文体学也失去原有重要地位。在这种背景下,《文体通释》未受到人们的重视是可以理解的。在当今重建中国文化的时候,我们重新来看《文体通释》,便可发现其独特的价值。希望这篇小小的文章,可以使人们知道,在一百年多前,有过这么一个人,有过这么一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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