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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功能语法与汉语研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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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0-4-7 08: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北方教育网
2.3现代汉语“的”的不同作用层面  
  再看“的”的情况,也是如此。北京话里同样写作“的”的成分也许涉及不同的语素,按朱德熙(1961)的分析,以下三种情况下的“的”应该是同一个语素,至少是同一个语素的变体:
  (15)老王的烟斗(16)老王买的烟(17)老王不抽烟的
  从普通语言学的观点看,例(15)中的“的”可以看作领属关系标志(genitivemarker);例(16)中的“的”可以看作关系小句标志(relativemarker);例(17)中的“的”可以看作传信范畴标志(evidentialmarker)。三个例子里的“的”的性质差异可以用下面这个表来概括(为方便,这里径用例句编号来称说):
  “的”前成分功能作用域
  的(15)名词/代词领属标志领有者名词
  的(16)动词短语关系化标志关系化小句
  的(17)句子传信标志整个命题
  作为领属标志的“的”可以说是汉语里具有形态学意义的语法手段,名词、代词只要后边加了这个“的”字,就强制性的成为属格身份;作为关系化标志的“的”,则是通过提取句法成分的办法,使谓词性成分体词化的句法手段;而作为传信标志的“的”,并不改变原来句子的命题意义和句法结构,只是在句子外边外加一种说话人的态度因素。我们看到的规律性的事实仍然是:完全起着交际作用、不影响句子命题内容的成分,倾向于处在句子的外边;事件结构内部的语义调整,该语法成分附着在主要句法角色上;仅仅实现词汇性意义的成分,粘在词上。
  2.4区分不同层面的根源在于语言的交际功能观
  由于功能语法学者惯于选择这样的视点,也就很容易发现类似的事实。如Sweetser早就明确指出,我们语言中的许多词语可以有歧义地在三个不同的层面上操作:命题内容的层面(propositionalcontentlevel),认识世界的层面(epistemicworldlevel)和言语行为情景的层面(speechactlevel)(见毕永峨1989)。不过,这个思想以往首先引导人们去观察的是那些跟情态有关的词语,如关于英语must等词的研究,很好的例示了三个话语平面的表现。毕永峨(1987)用这种思想分析了汉语副词“也”的基本语义和引申意义之间的联系,区别了“也”的三种用法:1)对称性并列;2)程度性包含;3)评价性婉转。三种用法分别关系到:1)语段的命题内容;2)说话人得出假设、推理和推测的认识世界;3)涉及说话人的说话情景。很好地辨清了不同层次上的不同语义。我们把这种思想再延伸到结构助词“的”、“了”的观察中,同样得出了新鲜的发现。
  功能语法最重要的发现,首先是那些在交际过程中起着表达说话人态度作用的成分;看到这一层以后,就可以进一步理解,其实语言成分的作用范围是有大小不同的。作用范围越小的,功能越具体,句法强制性越强;作用范围越大的,功能和意义越抽象,也就越多地体现出客观意义减弱、主观意义增强的特点。相对比而言,那种强行分开词法与句法、句法与篇章的做法,显然不如功能语法的这种视角能看到更多更全面的语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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