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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论宋代士大夫政治对皇权的限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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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當歌 發表於 2012-7-7 00: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河南大学学报
第二,由少数变为多数士大夫与皇帝“共天下”。魏了翁言共天下“二三大臣”,所指是皇帝身边的宰相,也即由君主专制变为少数权贵专政,但寻即有人提出新观念。宋理宗时监察御史洪天锡曾上书愤然而言:“上下穷空,远近怨疾,独贵戚臣阉享有富贵耳。举天下穷且怨,陛下能独与数十人者共天下乎?”向皇帝提出警告:只依靠信用少数权贵是难保天下的,应共享富贵才能长享富贵。至宋度宗时,更有臣僚言:“政事由中书则治,不由中书则乱,天下事当与天下共之,非人主所可得私也。”天下不是皇帝一人的天下,因而天下之事不能由皇帝独裁,要与政府即士大夫共同商议裁决才能治理好。暗示着天下是皇帝与士大夫共有的天下。
第三,共同享有治理天下的功名。乾道年间,宋孝宗一度独揽权纲,“事皆上决,执政惟奉旨而行,群下多恐惧顾望。”徐谊因而上书说:“若是则人主日圣,人臣日愚,陛下谁与共功名乎!”皇帝独裁,大臣沦为事务官,在宋代是不正常现象,因而士大夫要从皇帝手中夺回应有权力,治天下的功劳和名位应与士大夫分享。
共天下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皇帝而言是与士大夫共天下,对士大夫而言是与皇帝共天下。士大夫不甘于作皇帝的附庸奴仆,增强了主人翁的角色意识和使命感,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强烈地体现了“治国平天下”的儒家精神。对此,皇帝一般是认可的,对士大夫集团是尊重的,前引“不杀大臣及言事官”的特殊礼遇外,另有两例很能说明问题。程颢曾与宋神宗一起讨论人材问题。宋神宗当时感到人材不足,表示:“朕未之见也。”程颢当场指责道:“陛下奈何轻天下士?”宋神宗马上“耸然”连声道:“朕不敢!朕不敢!”又如高宗曾明确说道:“朕学问安敢望士大夫!”有自知之明,不敢妄自尊大。
共天下的具体表现,不是士大夫集团承担着朝廷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的职权,而是大政方针的制定,不能由皇帝一人独断。宰相杜范认为:“凡废置予夺,(君主)一切以宰执熟议其可否,而后见之施行。如有未当,给、舍得以缴驳,台、谏得以论奏。是以天下为天下,不以一己为天下,虽万世不易可也。”在多数情况下的决策,体现了这一精神。“国朝以来,凡政事有大更革,必集百官议之,不然犹使各条具利害,所以尽人谋而通下情也。”形成了朝省集议制度。甚至进一步向下延伸,广泛征求吏人的意见:“太宗留意金谷,召三司吏李溥等二十七人对崇政殿,询以计司利害。”三司长官也不自做主张,有决策甚至召集百姓讨论。如陈恕为三司使时,“将立茶法,召茶商数十人,俾各条利害。”熙宁年间,“其议财也,则商估市井屠贩之人,皆召而登政事堂”。如此充分征求意见,尽可能地完善出台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决策开明化或“民主化”。
无论是皇帝与士大夫共天下还是士大夫与皇帝共天下,都意味着天下不再是皇帝一人的,比君主独裁无疑是进步的,适应了历史发展,应予肯定。同时还应指出,这是皇帝与士大夫集团之间互相依赖、互相利用、共同统治、共享富贵的关系,利益一致,目的一致,都是为了更有效地统治人民。宋神宗与文彦博的一段对话很能说明问题。在讨论变法时,宋神宗说“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答道:“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士大夫与百姓是对立的,士大夫的利益是第一位的,皇帝应首先考虑士大夫的利益而不是百姓的利益。这就是共天下的阶级实质。
三、对皇帝的激烈抨击与劝谏
宋代士大夫在限制皇权的斗争中,始终做着顽强的努力,而宋代皇帝在被“批龙鳞”“犯天颜”之际虽时有震怒,多数情况下允许甚至鼓励直言。如宋太宗不仅多次鼓励臣下直言,并将左、右补阙改为左、右司谏,左、右拾遗改为左、右正言。立此“新名”,“使各修其职业”。从制度上增强谏官的监察机制。何坦言:“大载我宋之祖,容受谠言,养成臣下刚劲之气也。朝廷一黜陟不当,一政令未便,则正论辐凑,各效其忠。虽雷霆之威不避也。”宋仁宗曾从另一角度说过:“近世士大夫,方未达时,好指陈时事,及被进用则不然。是资言以进耳。”叶适也说:“前世之臣,以谏诤忤旨而死者皆是也;祖宗不惟不怒,又迁之以至于公卿。”就是说,敢于陈指时事,是升官的一个途径。表明皇帝鼓励直言。
宋代士大夫在内心深处并未把皇帝当做神圣,而是当做人看待。韩琦曾对宋神宗说:“先帝,臣所立;陛下,先帝儿子。做得好,臣便面阔;做得不好,臣亦负惭愧。”俨然以恩相长辈自居,但无论皇帝还是大臣,并不以为跋扈。王安石在一封书信中说:“贵为天子,富有天下,苟不能行道,适足为父母之羞。”皇帝行为不端,照样遗羞于天下。从这点出发,皇帝会犯错误,犯错误应予批评,也就正常了。
宋太祖曾迷惑于一女色,在群臣批评后决意摆脱,竟借该女熟睡之际亲手杀害。韩琦在审阅《三朝圣政录》时发现此事,大为不满:“此岂可为后世法!己溺之,乃恶其溺而杀之,彼何罪?使其复有嬖,将不胜其杀矣。”遂删去。毫不客气地指责宋太祖不能自律和滥杀无辜。又如漳州通判王迈,对宋理宗直斥宋宁宗:“天与宁考之怒久矣。曲蘖致疾,妖冶伐性,初秋逾旬,旷不视事,道路忧疑,此天与宁考之所以怒也。隐、刺覆绝,攸、缱鸪瑁俾俜叮闲邢滦В┳渫獗胥5穑颂煊肽贾耘玻 苯杼炫硎隽怂运文诘牟宦K卫碜谑保嗝芨倍汲兄纪醪螅允彼担骸氨菹虑渍迥暧谧龋⒌麓笠滴茨苤谔煜拢刑煜轮檎撸纹浼匆岩玻恳橐萦Φ拢蛱煜陆员菹挛替⒅苡闹鳎 惫唤卫碜诒茸霰┚杈
许多批评落到实处,仍是责怪皇帝滥用权力。赵普曾对宋太祖言:“刑赏,天下之刑赏,非陛下之刑赏。”士大夫们再三指出,皇帝滥用权力即是乱政。富弼对宋神宗言:“内外事多陛下亲批,虽事事皆是,亦非为君之道。况事有不中,咎将谁执?必致请属交走,货贿公行,此致乱之道,何太平之敢望!”他要皇帝明白,即使你英明,每一件事都处理得当,也是不对的,况且并不能事事正确,必将遗患致乱。宋宁宗初,皇帝“今日出一纸去宰相,明日出一纸去谏臣”,士大夫感到不妥,既危及自身利益,又被剥夺了应有职责。监察御史吴猎便上书,“谓事不出中书,是谓乱政!……陛下毋谓天下为一人私有,而用舍之间,为是轻易快意之举!”宋仁宗曾直接行使司法权,近臣有罪,不交司法部门审讯判决。谏官王贽挺身而出,指责道:“情有轻重,理分故失,而一切出于圣断,前后差异,有伤政体,刑法之官安所用哉?请自今悉付有司正以法。”宋仁宗只好返回权力。更多的情况下,士大夫们竭力向皇帝灌输纳谏的意识。他们反复提出“人主不可求胜于天下,不可废天下之公议”;“人主不可以自用”;“崇儒纳谏,人主之大利”。如知谏院傅尧俞上书宋英宗:“窃见士大夫以至吏民,皆以陛下为不纳忠谏。陛下以睿圣之资,而得此声于天下,岂不惜哉!”如此千言万语,实质上就是一句话:皇帝应虚心接受士大夫的意见与批评,不可独裁和妄自尊大。
面对士大夫的直言极谏,宋代皇帝并非置若罔闻,其言行不得不有所收敛。宋仁宗即言:“台谏之言,岂敢不行!”宋徽宗出示玉制酒具对大臣说:“欲用此,恐人以为太华……先帝作一小台才数尺,上封者甚众。朕甚畏其言!”宋光宗时,给事中谢深甫屡屡抵制皇帝的不当委任,致使每逢左右近臣私下请求恩命时,宋光宗便说:“恐谢给事有不可耳!”由此可见,宋代士大夫的直言敢谏,造成了一个强大的舆论力量使皇帝感到畏惧,在很多情况下有效地制约着皇权。宋人屡有谏人主易、言大臣难的议论,表明了皇帝纳谏、士大夫敢谏的良好政治风气。
四、对皇帝命令的抵制
士大夫制约皇权的另一直接有效的方式,即抵制、拒不执行皇帝的命令。宋真宗曾遣使持手诏来见宰相李沆,欲封刘氏为贵妃。李沆竟当着使者的面将手诏焚烧,并让使者传话:“但道臣沆以为不可!”此事遂罢。焚诏之举,表明毫无商量余地,也表明对宋真宗不妥当旨意的蔑视。又如枢密使杜衍“务裁侥悻,每内降恩,率寝格不行,积诏旨至十数,辄纳帝前。”宋仁宗说:“凡有求于朕,每以衍不可告之而止者,多于所封还也。”宋代政治体制中还专门有一制约机制,即封驳制度。知制诰、中书舍人、给事中、封驳司等,都具有封驳诏命的职权,比前代有大的发展。如“唐制惟给事中得封驳。本朝富郑公在西掖,封还遂国夫人词头,自是舍人遂皆得封驳。”所谓封驳,即拒不起草、拒不颁行皇帝的旨意。
封驳制的正常实行,显示了士大夫高度的责任心和顽强的斗争精神。靖康初,政局更新,封驳之举频繁。宰相唐恪对朝请大夫王仰说:“近来给、舍封驳太多,而晁舍人特甚,朝廷几差除不行也。君可语之。”晁说之听到传来的劝说之词,“笑而不答”,显然是不以为然。宋光宗时,中书舍人楼钥“缴奏无所回避”,皇帝也无可奈何,有所顾忌,“禁中或私请,上曰:‘楼舍人朕也惮也,不如且已’。”宋理宗时,右司谏李伯玉因言事降官,舍人院逾年不草诏颁布。至牟子才兼直舍人院,换用另一种方式进行斗争,所起草的贬官诏书,用的却是赞扬之语,目的在于为他将来官复原职做准备。宋理宗当然不能如此否定自己,劝告他“可更之”,牟子才不同意。时相也来劝说更改,牟子才大义凛然道:“腕可断,词不可改!丞相欲改则自改之!”皇帝、宰相竟无计可施,只得罢休。士大夫的缴诏封驳行为,制止了皇帝轻率或荒唐的旨意,避免了恶劣后果的产生,杜绝了更多的非分企图,在一定范围内,有效地约束了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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