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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制度] 法律的最高境界,合理合情深入人心成為社會道德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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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2-7-15 11: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傳統中國是道德治國

  延續了兩三千年的中國傳統文化,是一個以人文為核心,追求天理的文明體系。縱觀諸子百家,無論儒家的仁義,道家的陰陽無為,法家的獎罰有度,俱是以人為本,宗天理踐人道。

  實踐並研究了兩千餘年的“內黃老外孔孟”的治國模式,使得中國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道德理論體系,以至於在遠離皇權的領域,如山區、村落(古代官權給予民權的自由度還是很大的,官權機構只下分縣級,沒有現代的村鎮之類的),雖無有效的行政管理,僅以社會道德,就能使社會有序運行。

德治非人治

  然而道德治國並非人治,更合理的說法,道德是一種法律,只不過其並非一般的具于明文的低級法律,而是一種不必具于明文,普遍存在于公民心中,而又可在司法過程中作為判決依據的高級法律。

  所謂人治,是個西泊概念,是指執政者,不依據明文法律或道德,僅以主觀臆斷實現行政管理的治理方式。

  說道德治國不是人治,不僅在於,治國所依據的道德是一種高級法律,還在於,道德不是人定的——這樣,就可以避免執政者將自己的主觀臆斷上升為社會道德。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道德不是某學派或某人根據自身的主觀臆斷創造的,而是以探索出來的天理(天道),應用到人道中所得出的結果。這點是中國諸子百家學說區別于西方宗教文化的本質,也是中國避免陷入類似歐洲中世紀的黑暗人治的根本原因。

“詐騙救妻”符合夫妻不離不棄的家庭道德

  5年前下崗工人廖某的妻子患尿毒癥,透析僅半年後,廖某已花光了所有積蓄。為了讓妻子活下去,廖某找人刻了醫院公章,並用這個假公章到醫院給妻子做了將近4年的“免費”透析治療。7月11日,廖某因詐騙罪受審。廖某稱願意賣房退賠。檢方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3到10年。(7月12日《京華時報》)

  即便是隔著電腦螢幕,人們也能聽見一位丈夫被迫“詐騙救妻”的沉重歎息。因為貧窮,因為昂貴的醫療付費,也因為一份難以割捨的親情,這個貧窮的家庭最終鋌而走險,走上了詐騙的違法之路。這樣的新聞並不是第一次激起我們心底的波瀾。幾年前,一位身患嚴重再生障礙性貧血的北京順義農民,為了保住性命,故意搶劫以獲得入獄免費治療的機會。

  這些生活在社會底層中的人們,本應該有著和常人無差別的愛與尊嚴,但當他們的境遇與“疾病”、“社會保障救濟”、“養老”、“教育”等詞語關聯時,尊嚴往往分崩離析。他們無枝可依,即便是表達最樸素的一份親情,也往往只能出賣自己的人格與尊嚴,甚至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而這,恐怕不僅是一位貧窮卻堅守的丈夫的悲情,更是社會救濟與保障制度的悲哀。

  “對貧弱者的態度,是衡量社會文明的標誌”,這句話置換到丈夫“詐騙救妻”的語境中,其實正可以測量出這個社會的溫度。小人物的命運是社會生態的放大鏡,沒有誰願意因為疾病與生活,就付出自己的人格、尊嚴與自由。但底層人為了療治疾病、保住性命,不惜衝破法治底線的案例卻又在告訴我們:當整個社會的保障救濟進程在不斷提速的時候,還有一些群體依然處在不為人知的暗角,舔舐傷口獨自哭泣。當他們遭遇困境時,找不到可以求助的人,也找不到可以救濟他們的保障制度,表達親情與堅守,便會成為一件十分奢侈的事情。這時,用遠離文明與法治的極端方式聊以自救,就只能成為他們最無奈的方式。

  “詐騙救妻”的丈夫需要整個社會的拯救。不妨再複述一遍那個耳熟能詳的故事:在美國經濟最蕭條的1935年冬天,一個年近六旬的老太太因饑餓偷盜麵包,她說:“我需要麵包來餵養我那幾個餓著肚子的孫子,要知道,他們已經兩天沒吃到任何東西了”。這時,旁聽席站起來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他脫下帽子,往裡面放進10美元,然後說道:“各位,我是現任紐約市市長拉瓜地亞,現在請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罰金,這是為我們的冷漠付費,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麵包來餵養孫子的城市。”如今,面對一個只有依靠詐騙才能為妻子治病的丈夫,誰又該為自己的冷漠付費?


  本案例中,廖某觸犯了詐騙罪,依據當前刑法固然可判詐騙罪,並以此判處刑罰。然而,這樣的判決並非合理合情。

  首先,刑法應有獎有罰,而現代之法律制度,只見懲罰,不見獎勵。廖某觸犯的詐騙罪應罰,但同時,其犯罪行為卻維護了“夫妻間不離不棄”的家庭道德,應獎。據此應當抵消部分刑罰。

  其次,政府未能實現其行政管理功能,則承擔部分醫療費用——當然,未能降低社會醫療費用,也是其失職之處,這是廖某犯罪誘因,間接反映其犯罪行為並非出於險惡的主觀動機。據此應當輕判。

  另外,廖某不惜以道德及情理對抗法律,可見法律在社會治理過程中的影響不足。透過該案,我們應當見到,將“情理”(符合道德的情理)及道德融合於法律中,或將法律上升為社會道德,都是未來法制發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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