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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鳳凰網 跟皇帝討薪,一般的不容易。因為歷代皇帝為防止宗室作亂,都實行『藩邸之設,止奉朝請』的制度,若非有聖旨,受封的藩王是不允許私自回京城的,其子孫也一樣,得在原籍呆着。給皇帝寫摺子討薪,是可以的,但你得看這位皇帝跟你的血緣有多近,如果只憑是同一個老祖宗,恐怕皇帝老兒多半不會理睬你。比如北宋,宋太宗是靠製造所謂宗室之禍上台的,他這一支下來的皇帝,似乎對宋太祖的子孫就不咋地,經多代繁衍後,更是疏遠。老三趙廷美一支的後裔,北宋的皇帝基本沒把他們當皇族,討薪?門也沒有。
跟內務府或當地政府討薪,也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必須符合相關規定。比如,唐代對皇族除了一定數量的湯沐職分田之外,還採取歲祿、月俸的贍養,歲祿發米,月俸是補貼,發錢。如果是散居外地的皇族,就無權跟內務府討薪,運輸問題首先解決不了。地方上也有政策,如某皇族子弟並非就藩王爺近支或本身無爵位,那麼,就意味着失去了享受皇俸資格,即便是討薪,也只能去再次分割先祖財產,這是地方政府支持的,討薪則不行。
舉兩個例子說明。漢安帝劉祜之孫劉宗和劉元,曾作為欽差到遼東督修長城,這是有職權的,薪水發得也及時。可是不久,漢順帝劉保即位,等長城完工,漢順帝並沒有召回劉宗、劉元,而是任其在遼東高灣地區賦閒居住,薪水也停發了,只許他們在當地食邑。劉宗、劉元由於未能完全享受到朝廷規定的食邑戶數,曾多次與地方官發生衝突。這還是近支,其後他們的後代逐漸淪為皇族遠支,討薪路更是走得艱難,最終完全失去了皇俸。北宋趙光義一支的血脈主要由濮王趙允讓傳承,哲宗也出自這一支,算很近了吧,但跟哲宗同輩的貴州一公爵的子弟,就跟當地官員為討薪事兒鬧得不可開交,最後還是哲宗下了聖旨,才得以解決。地方官的道理是,沒這項開支。真是氣死人不償命。
不給錢就出租妻妾
寧肯高傲地哭,也不卑微地笑。趙炎以為,這句流行語用來形容古代的皇族子弟,倒也貼切。皇族,又稱宗室,開國皇帝姓什麼,他們就姓什麼,身上流淌着皇家血脈,有身份,有面子,高傲一些很正常,但一旦受窮,變得卑微了,讓他們去當自耕農,他們也是不樂意的。討薪不成,謀反不敢,那怎麼辦?他們有辦法:朝廷不給錢,他們就不給面,變着法兒給朝廷丟臉,看你給不給。
像劉備這種皇族,若是換在強盛的漢武帝時期,劉備當街賣鞋子,肯定就給老劉家丟人了。稀奇的是,漢代確實發生過類似案例。如武帝戾太子劉據的小兒子封在廣南,其子孫延至漢元帝時,不少已經散落民間,得不到朝廷的贍養了,他們為求生計,只好做些小買賣。漢元帝的老師蕭望之得到地方官的匯報,就給漢元帝說:這樣下去不成,皇族以帝姓見尊重,如果不加以優待,老百姓恐怕會譏笑陛下你不親厚的。於是,漢元帝遂醒悟,命令地方妥為安置,先後兩次撥專款增加皇族薪水。
話說回來,皇族子弟做生意,靠勞動吃飯,其實並不丟人,可漢元帝還是認為給皇家臉面抹黑了。宋代的一些皇族討薪不成做下的事情,才真正是丟盡了皇家的臉面。【續資治通鑑長編・哲宗卷】裏說,江南許多皇族,因為得不到俸祿,為了過日子,就把妾租給別人以獲利,甚至還有直接把妻也一併租出去的。由於他們有皇族身份,求租者倒不乏名流。對那些名流來說,人世間最開心的事兒,也不過如此嘛!可對趙宋皇家而言,絕對是把臉給丟盡了。朱元璋的一些『龍子龍孫』在朱厚照主政以後的幾個朝代裏,也曾以類似方法謀生,原因恐怕跟北宋的一個樣。
不給錢,就不給長臉。這辦法在北宋果然有效,朝廷為防止這種丟臉醜行滋長,只得想方設法籌錢,解決宗室成員的薪水問題。宋哲宗曾多次下旨,要求各地秘查宗室出租妻妾者,一經發現,必須立刻嚴懲所租之『邪辟』,同時善待宗室,敘祿從優,服裝、粟、茶酒廚料、薪炭、鹽、隨從、馬料、紙筆等等,該恩賞的,全部到位。由於宋哲宗做得比較徹底,逮至南宋,此類丟臉的事兒再未出現過。
這方面,明武宗可就不咋盡職了,對他來說,皇家面子是小事,自己玩樂才是大事。他基本沒管過這些,愛丟不丟。所以,明代皇族也就一直不給朝廷長臉,直到崇禎年間,南昌的原安王朱楹的後裔還在用出租老婆換取生活費。清代張廷玉修【明史】時提及這些醜聞,責曰:『典雇與人,已則無恥;而驅之失節,敗倫傷化。』對明武宗頗多微詞。顯然,張廷玉是對的,歸根究底,這筆賬還得算到朱厚照的頭上,誰讓他不作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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