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是理论网 三、基本特征十分相同的秦末起义与隋末起义
发生在秦末与隋末的两次农民大起义,又具有着诸多相似的特征。
首先,促使这两场农民大起义爆发的根本原因不是封建社会基本矛盾的空前激化,而是最高统治者的暴政。秦与隋,都是仅仅只存在一、二十年的短命王朝,而且皆上承数百年的分裂与战乱,土地兼并很难获得充分的发展,因此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在秦末与隋末并不异常尖锐。
其次,起义军的打击矛头,直接指向暴政与暴君。秦末,陈胜、吴广和刘邦等人在起义前的舆论宣传都是:“天下苦秦久矣!”(《史记・陈涉世家》、《高祖本纪》)。此外,陈胜被陈地乡绅、豪强赞为“伐无道,诛暴秦”,刘邦则被郦食其当场点化:“足下必欲诛无道秦”(同上)。隋末,翟让领导的瓦岗军包围东都洛阳之后,发布了李密撰写的讨炀檄文,揭露炀帝十大罪状以相号召,称“罄南山之竹,书罪无穷;决东海之波,流恶难尽”(《旧唐书・李密传》)。
第三,两场农民大起义的直接导火索都是沉重的徭役和兵役。
最后,两场起义的参加者除以农民为主体外,都吸引了大量的旧贵族、旧官僚以及封建士人参与其中,因而带有全民的性质。
上述这些共同特征,在中国封建社会其它王朝的末年大起义中,很难全部看到,因而也带有着很强的特殊性。
四、秦隋制度建设成就及汉承秦制与唐承隋制
秦、隋二朝在制度建设上作出了其它王朝所无法比拟的巨大成就,前者,集战国时期制度变革之大成,建立了以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度以及郡县制度等为典型特征的中央集权制度,开二千余年封建主义专制体制之先河。后者,集南北朝时期制度发展之大成,建立了以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为代表的专制主义封建国家的新型政治体制,从而确定了中国封建社会中期以后政权体制的基本特征。
秦、隋所创立的制度体系,基本上被后起的汉、唐王朝全盘继承,这就是早已成为定论的“汉承秦制”与“唐承隋制”。这一历史说明,制度的建设与发展有其所须遵循的规律和原则。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以及三省六部制、科举制等等,它们假秦、隋统治者之手而生,却不必陪伴秦、隋的夭折而亡。
汉承秦制与唐承隋制,其中的相似还表现在制度的创建者与继承者的截然不同的命运上。作为制度的创建者,秦、隋都没有能够充分地享有自己在制度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功,皆短命夭折。而作为制度建设的继承者,汉、唐却在前人所建造的巨大基础上获得了中国历史上罕见的长治久安的国祚绵延。前者长达214年,(前206―公元8年), 后者更是长达290年(618―907),在中国封建王朝国运短长的排名中,分列第一和第四,并且籍新制度之功分别创建了中华民族最为辉煌、至今引以为骄傲的两个历史时代。历史假秦、隋之手完成了一个时代的草创,又分别假汉、唐之手完成这个时代的辉煌,秦汉、隋唐之间这种王朝的接力,在中国历史上可称绝无仅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