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聯合早報
● 許貽波
最近,台灣總統馬英九繼就職演說後再次表示,兩岸關係的憲法定位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雙方互動應當建立在『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基礎之上。
早些時候,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在北京也公開提出『一個中國,兩個地區』,當時胡錦濤答覆,兩岸雖然還沒有統一,但中國領土和主權沒有分裂,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沒有改變,確認這一事實,符合兩岸現行規定,應該是雙方都可以做到的。
台北當局此時推出『一國兩區』,着意以憲法位階來強調和固化對『一中各表』的不同解讀,但也說明隨着兩岸關係的發展,多年來維繫雙方互信的『九二共識』,多少已經無法適應形勢需要;僅僅出於口頭表述的這一共識,經常只是作為緊箍咒,來防範兩岸逾越紅線,擦槍走火,或者作為試劑,來測驗台北的反獨意向。
兩部憲法支撐一個中國架構
實際上,支撐目前台海『一國』格局的,是兩岸現有的兩部憲法。根據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國領土包括台灣地區;依據台灣的中華民國憲法,中國疆域還涵蓋大陸和外蒙古。中國的主權因此屬於包括中國大陸和台灣在內的所有中國人。鑑於兩岸分治,無論北京還是台北,都無法完整地行使中國主權。
事實上,中國的主權屬於兩岸共有。台北認為其憲法定位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實際上承認目前台北無法代表全中國,因為中國領土還包括大陸;同時,對岸也無法代表全中國,因為中國領土還包括台灣。雙方只能『互不承認主權』,的確是兩岸的政治現狀。
無論大陸憲法,還是台灣憲法,都明白體現了兩岸中國人對『一個中國』原則的強烈認同。即便民進黨執政時期,也無法公然改憲或廢憲。『中華民國憲法』的存在,是擋在台獨分裂勢力前面的一堵銅牆鐵壁,無法逾越。幾十年來,兩岸因此能夠和平相處,共創繁榮。
大凡存在,必有其道理。隨着國共內戰硝煙彌散,多少恩怨已隨風而逝。謀求實現國家統一,固然需得夙思夜寐;『王業不偏安』,但在雙方交流已經走上正軌,兩岸還需從正面和積極的角度,來看待『一國兩憲』的歷史現象;『漢賊不兩立』的心態,並不符合當前中華民族的整體利益。
歷史上,秦統一中國後,曾經多次出現幾個政權並存時期,魏蜀吳三國鼎立、十六國、南北朝、五代十國等。幾個政權並存的局面,既是在維持分裂狀態下地區間的政治均衡,也是在為重新統一,而且往往是更大規模的統一蓄積能量,創造條件;更多的族群和土地,因此被納入新的中國版圖。
撥開『毋忘在莒,反攻大陸』的歷史迷霧,我們仍然可以找到對海峽另一邊中華民國的客觀描述:現在行政中心位於台北的中華民國,是成立於1911年,曾經統治而且代表中國的政權在國共內戰後政體的實際延續。1949年播遷後,其轄治範圍僅及中國部分領土,即台、澎、金、馬,因此僅代表,也仍然代表寶島2300萬中國軍民。
1949年以來兩岸隔海分治,或許是上蒼在百忙之中留給中國人的一道試煉,有其善意。六十多年來,台灣因此能夠恪守市場經濟體制,保存中華文化傳統,完成民主憲政建設。大陸改革開放後,台商得以攜帶資金、技術、管理和資訊,協助對岸同胞實現經濟騰飛。
兩岸正處於統一前的彌合階段,雙邊經貿規模迅速擴大。然而,和平統一是一個漸進和累積的漫長進程,需要有效地整合雙方的政府資源,尤其進入政治與軍事議題的談判與協調階段,兩岸將無可避免地需要相互承認對方行政部門的資格與功能;目前經過授權的民間機構只能處理一般的事務性議題。
『一國兩區』還需必要的約束條件
實際上,抗戰期間中國就存在兩個地區,即國民黨管轄的國統區和共產黨管轄的若干邊區;『一國兩區』也可說早已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國家政治。馬英九說,在中國歷史上,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如今卻是首次使用和平解決爭端,這是中華民族,炎黃子孫的創舉。
應當看到,台北的『一國兩區』,是『一中』架構下存在兩部憲法和兩個政府。這一構想固然如實地反映了客觀存在,但在目前台北秉持『不獨,不統,不武』的無為政策,尤其台獨分裂勢力還有很大活動能量和空間的情形下,簡單和貿然地把政治現實法理化,也可能導致將兩岸分治固態化,甚至形成『兩個中國』。
『一國兩區』是否可行,從而成為現實,首先需要必要條件,那就是兩岸經過長期的全面交流,已經達致高度的政治互信,能夠打破歷史遺留的框架。其次需要充分條件,那就是雙方對實現國家統一,都承擔明確和具體的法律責任和義務,並為此制定出中長期的規劃,步驟和措施。
如果加以上述條件,『一國兩區』和『兩個中國』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中,都有着本質的區別。『一國兩區』是在『一個中國』的框架下,對兩岸現有政治格局給予客觀表述,並為邁向中國最終統一形成過渡性安排。它所起的歷史作用不是導致國家永久分裂,而是通過構築平台,來落實從而加快統一進程。
從歷史進程來看,『一個中國』只是一個框架,處於持續不斷地演變和進化,可以是進行式,也可以是未來式,在此期間,其內涵正在,也完全應該進行相應的調整和改變。兩岸關係經年累月,錯綜複雜,本無完美的理論可言。從這層意義上說,台北推出『一國兩區』,對兩岸關係不乏有着積極和正面的作用和意義。
從理論上說,『一國兩區』和『一國兩制』構思並無矛盾之處。『一國兩制』側重從體制層面來說明兩岸在『一國』之下能夠和平共處,『一國兩區』則着重從法制層面來規劃雙方在』一國『之下如何實際運作。從這個意義上說,『一國兩區』是『一國兩制』構思的必要延伸和務實發展,它體現了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時代特色。
『一國兩制』的實質,就是在實現中國統一的進程中,本着求同存異的精神,來謀求中華民族利益的最大化。『求同』即邁向統一,『存異』即允許差異,包括政治及經濟制度,行政組織及運作方式的不同。『桃李不言,下自成蹊』,鄧小平當年提出『一國兩制』,其實已經為今天的『一國兩區』埋下了伏筆。作為偉大的政治家,鄧小平的確有着非凡的智慧和前瞻的視野。
隨着雙方經濟體制差異的減小,以地區來區分兩岸的確有其合理之處。然而,囿於島內政治生態,台北的『一國兩區』僅限於對政治現實的靜態描述,從而缺乏動態規劃。北京對於把兩岸現狀法理化的構想,因此只能猶豫再三,惟恐一步走錯,今後跟着步步錯。國台辦對此採取冷處理,至今沒有正面回應,大概就是出於這層顧慮。
作者在美國夏威夷州州政府任高級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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