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中医药报 “富连成”社是京城首屈一指的京戏科班,在当时已历近40年,先后为社会培养了近千名戏曲演员,现当代许多著名的京剧大师皆出于此。长春堂大火时,正值富连成科班在华乐戏园上演彩头布景夜戏和传统日场戏,未能逃出此劫,存放于戏园内的全部新旧戏装、道具砌末、彩头布景全部焚毁。张子余与华乐戏园私下达成协议:按戏园重建工程作价30万元计,除华乐戏园上有6万元火险外,长春堂准备支付给它24万元(先支付一半),建成后占有百分之五十的股权。
张子余交际广泛,与富连成创始人、老社长叶春善先生;华乐戏园经理万子和先生;京剧老伶工王长林先生、萧长华先生、郝寿臣先生都私交不错。还是北城鼓楼一带著名的“八角鼓”(单弦牌子曲一类)曲艺票社的主要资助方,与华乐戏园副经理吴明泉还是儿女亲家。他本以为和华乐戏园解决了赔偿问题就结了,没想到富连成不干,认为大火不是戏园本身起来的,应由长春堂担负赔偿责任。张子余一纸诉状将长春堂告上地方法院。法院认为:“起火原因系华乐戏园与长春堂夹道之间电线走火引起,并非长春堂起火……”这等于驳回了富连成的起诉。富社上下群情激愤,准备集体到长春堂论理。正在此时,叶春善先生的三公子、著名京剧武丑叶盛章恰从上海演戏回来,闻听此事愤而不平,便身揣钢刀到长春堂找张子余拼命。张子余考虑买卖的长远大计,加之他的朋友赵翻译官来柜上帮忙分辩利害得失,便作了妥协,请出了双方挚友及警察局督察长等20多人,在庆丰堂饭庄协商此事。经协商,长春堂以“协助补偿”的名义给付富连成10万元了结此案。
此案当时轰动京城,对长春堂的赔偿行为,一些人啧啧称奇:“还得说人家长春堂,烧成这样了还能拿出这么多硬货来!”有法院的那款判决,张子余完全可以不赔、缓赔或拖着不办。但他最终选择了“让人一步”。虽为精明的商人,在财上却看得明白和长远。同时也践若了“损己利物助人为乐”的道教精神。这时的张老道是52岁。
经过这场浩劫,长春堂由此江河日下辉煌不再。这里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张老道在历经牢狱之灾后受到惊吓,已无多大心力;第二是大火后买卖如何重建、各方面怎样打点应对、华乐戏园的巨额赔偿与“富连成”科班的索赔官司的伤神,这些都让张子余心力交瘁而渐失东山再起之念。长春堂以后几年只是维持现状而已。(麦祥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