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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论汉代“不奉诏”的类型及其内涵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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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2-10-15 23:1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国文史网
三、“为国持正”型


    自战国以降,“尊君卑臣”不仅凝化为制度规定,同时也熔融为政治伦理。现实的问题在于:如果群臣必须惟君主的意旨是听,一旦君主的决断出现失误而群臣不加以阻止,那么国家的利益岂不是要遭受损害?明于治国大道的政治家和思想家,确实在这一方面颇多匠心设计。于是,出现了辅政制度、职在谏诤之官、草诏与封驳之制等等,其用意都在于防范皇帝个人的错误意旨破坏国家的根本大计。然而,在皇帝(特别是有雄心、有能力而又敢于独断专行的皇帝)执意要做某件事情、并且带有“即时”性质的场合,上述预设的制度就会失效。当皇帝敢于置制度于不顾而强行发号施令时,好像只能仰赖有大臣挺身而出,大喊一声:“不奉诏!”形势才有可能得以扭转。这是地地道道的“触逆鳞”之举,其危险性战国时期的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就已经说得十分透彻了。如果没有为了国家利益而不惜牺牲身家性命的境界,是做不了这样的事情的。因此,这种类型的“不奉诏”,是最具有社会意义、从而最值得研究的,当然也是最令人钦佩的。


    试举汉代的几个显例,借以展示当事人的铮铮铁骨、大丈夫气概。


    汉初的耿直大臣周昌,可当得起直谏第一人之称。汉高祖刘邦欲废太子,而改立戚姬所生之子如意为太子,“大臣固争莫能得”,其中以周昌的面折廷争最为激烈。周昌为人口吃,又在盛怒之下,他对刘邦声明:“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陛下欲废太子,臣期期不奉诏。”(《汉书》卷四十二,《周昌列传》)好一个“期期不奉诏”!为此,刘邦对他油然而生敬意。稍后,刘邦不得不改变初衷,保留太子地位而封如意为赵王。为了保证自己身后赵王如意不至于被人杀害,刘邦留意为赵王寻求一位可以信赖的丞相,结果周昌当选。在刘邦死后,大权在握的吕太后开始了她的复仇举措,囚禁了戚夫人,随即宣召赵王入京。传宣诏命的使者多次往返,赵相周昌拒不应命,他对使者说:“高帝属臣赵王,赵王年少,窃闻太后怨戚夫人,欲召赵王并诛之,臣不敢遣王。王且亦病,不能奉诏。”(《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吕太后大怒,只好先征召周昌入朝,她的计划才得以实现。周昌先后两次声明“不能奉诏”,公开对抗汉高祖与吕太后两位专制统治者,是冒着相当风险的;从他的用意而言,不带有任何利己的因素,他比在位的最高统治者更在乎国家的根本利益。


    汉景帝时期的大臣窦婴,也以“不奉诏”之举而赢得了声誉。梁孝王刘武是景帝的胞弟,也是窦太后的少子。窦太后不脱老妇人常态,因为喜爱少子的缘故,欲令梁王为景帝的继承人,即按照“兄终弟及”的方式安排继统序列。一次,景帝与梁王按照家人之礼,共同奉陪太后宴饮,景帝可能是出于安慰母亲的考虑,对梁王说:“千秋万岁之后传王。”窦太后果然面露喜悦之色。当时虽然不是在朝会的场合,没有形成正式的诏旨,但是景帝一语既出,就应该为“君无戏言”而承荷起许诺。窦婴也在场,当即对景帝的失言提出批评:“汉法之约,传子m孙,今帝何以得传弟,擅乱高帝约乎!”(《史记》卷五十八,《梁孝王世家》)此话一出,实际上就是“不奉诏”的公开表态,也是一种驳议,取消了景帝言论的合法性。景帝以“默然无声”承认了窦婴的批评是正确的,也就撤销了自己的许诺。


    西汉后期的名臣史丹,以朝廷公卿“不奉诏”的潜在可能性,阻止了汉元帝晚年废立太子的打算。竟宁元年(前33年),汉元帝重病缠身,傅昭仪及定陶王常在左右,而王皇后、太子刘骜却难以得到进见的机会。元帝病情稍为缓和,竟然对王皇后、太子产生了更多的不满。他多次向尚书询问景帝时改立胶东王为太子的故事,皇帝有废立太子之心,在宫廷之中已经不再是秘密。为此,太子长舅王凤与王皇后、太子皆忧心忡忡,不知如何应对。说当时的政治高层疑云密布绝非危言耸听。史丹凭借有元帝的特殊信任而得以伴陪在侧,他在与元帝单独相处之时,涕泣跪奏:皇太子之立长达十余年,“名号系于百姓,天下莫不归心”;但是,定陶王得到皇帝爱幸却广为人知,近来更有道路流言,以为太子位置有动摇之议。言谈至此,史丹极力强调:“审若此,公卿以下必以死争,不奉诏。臣愿先赐死以示群臣!”(《汉书》卷八十二,《史丹列传》)元帝有感于史丹的涕泣极谏,特别是他所分析的改立太子的诏旨一旦公布,就可能出现朝廷公卿共同抗旨的紧张局面,这使得元帝不得不明确表态:不会有改立太子之举。一场政治危机得以消弭。史丹所言公卿“以死争,不奉诏”的局面尽管没有出现,但从元帝的反应可以想见,一旦形成事实,只要皇帝不是肆行无羁的暴君,就不得不作出让步。因此,如果官僚集团群体性“不奉诏”见诸实行,对于纠正皇帝个人的错误决策,是可以发挥相当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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