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報海外版 問:媒體在報道悼念活動的消息中,有時用『誌哀』,有的用『致哀』。請解釋一下『誌哀』跟『致哀』的用法有什麼不同,謝謝。(重慶讀者 王慶慶)
王慶慶:
『誌哀』中的『志』是『記』的意思,例如『永誌不忘』、『這是一本志怪的書』中的『志』都是『記』的意思。
在『誌哀』一詞中,『志』作為語素,表示『記』的意思,但是從整體上看,這個詞是『表達哀悼』的意思。例如,在『下半旗誌哀』、『這時,城市裡所有的行人都肅立誌哀』、『人們臂戴黑紗誌哀』中,都是『表達哀悼』的意思。
『致哀』中的『致』有『向對方表示某種情意』的意思。例如『他向周圍的群眾招手致意』、『請代向這幾位同志致謝』、『向大會致以熱烈的祝賀』中的『致』都是向某一對象表達某種情意的意思。
總的說,『誌哀』跟『致哀』的意思大體相同,都有『表達哀悼』的意思,因此有時人們將這兩個詞混用。但是,從準確使用詞語的角度來說,如果是表述『表達哀悼』的意思,最好選用『誌哀』;如果是向某一具體對象表示哀悼,最好選用『致哀』。例如:
(1)參加會議的人都脫帽誌哀。
(2)參加會議的人都脫帽向這次飛機失事的遇難者致哀。
(3)全體與會者默默佇立,誌哀三分鐘。
(4)全體與會者默默佇立,向死難烈士致哀。(【語言文字報】原主編 杜永道) |